合同审计的理论框架

时间:2023-05-19 20:24: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我国的审计制度源远流长,大量古籍中都有关于审计的记载,自我国1995年颁布了《审计法》,标志着我国国家审计正式跨入了法制化的轨道,随着我国经济活动的发展,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审计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审查和评价。开展合同审计有助于防范合同风险,强化机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内部审计;合同审计;审计理论

一、我国审计制度的历史发展

审计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建立了“上计”制度,这是审计制度的雏形,具有近代意义上审计一词,据考证,最早出现在唐玄宗敕书中。

1912年民国政府在国务院下设审计处,1914年北洋政府改审计处为审计院,同年10月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审计法》。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建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自2000年以来,国家审计署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及若干通用审计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审计法律规范体系。

二、审计的概念体系

在西方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学者对审计概念体系都提出了不同的观点,1961年莫兹和夏拉夫的《审计理论结构》开创了这一领域的先河,他们构建了由“哲学基础、八项审计假设、五个基本概念、规则和实际应用”5个要素组成的审计理论结构模型。 [1]1999年《中国审计体系研究》一书变化了一个角度,借鉴哲学研究和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从主体、客体、主客体关系、环境等角度对审计理论框架提出了新的考虑。

三、审计主体客体理论

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审计由审计主体与审计客体两个重要的要素构成,为了更有效的实施审计,发挥审计监督和内部控制的作用,首先要从审计主体的特征和审计客体的运行规律中去研究。

(一)审计主体

审计行为的重要构成要素,即审计主体。广义的审计主体包括提出审计的主体,即审计的授权人或委托人和实施审计的主体;狭义的审计主体仅指实施审计的主体,即审计工作的执行者,包括专门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国家审计主体

国家审计主体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和专职审计人员。国家审计主体是三种审计主体中历史最为悠久的,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依法建有国家审计机关,只是称谓不同:美国称“政府责任署”,日本称“会计检查院”等,我国依《宪法》规定,在国务院下面设立最高审计机关,称“审计署”,也称中央审计机关,各省、市、县人民政府还建立了地方审计机关。

2、社会审计主体

社会审计也称民间审计,社会审计主体是社会审计组织以及专职审计人员。在我国,社会审计主体有两种形式,即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师事务所,两者在性质、业务上没有根本性差别。审计事务所经审计署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机关批准成立,并由注册会计师及辅助人员组成;它是我国特有的执行民间审计业务的组织。

3、内部审计主体

内部审计主体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专业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机构是指在政府的部门内或企事业机关单位内部所设立的行使审计监督职权的机构,有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和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两种形式。内部审计主体是经单位最高领导授权而进行审计活动,因此具有一定的职权和很高的权威性,由于内部审计机构是本组织内的一个部门,在了解本组织情况方面有着外部审计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二) 审计客体

审计客体是相对于审计主体而言的,是执行主体作用的对象,即审计的目的和内容。包括接受审计主体审计的实体和内容。根据不同审计执行主体可分为国家审计客体、社会审计客体和内部审计客体。在不同的审计客体中,审计的实体与审计的内容均有所不同。

1.国家审计客体

国家审计客体是国家审计主体作用的对象。审计的内容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按照国家审计客体性质和内容不同,又可分为财政收支客体,金融审计客体,企业审计客体,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客体等。

2.社会审计客体

社会审计客体是社会审计主体作用的对象。社会审计是受托审计,因此其客体也具有多样性。只要是委托人指定的审计事项,并且是以出具审计报告为目的,这样的审计事项均为社会审计的客体。

3.内部审计客体

内部审计客体是内部审计主体作用的对象。内部审计是建立在本单位内部的专业机构,因此,单位内部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下属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均为内部审计客体,具体内容包括:内部控制、财务收支、經营管理活动等。从审计工作的角度讲,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审计,只能通过一定的中介来进行,一般情况下,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都有一定的载体,比如业务核算、计划、方案、合同等书面资料或电子计算机的磁带、磁盘等来记载反映经济活动。

合同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过程及合同管理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2]合同审计包括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计、合同变更审计及合同终止审计。

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合同审计有助于在事前防范风险,强化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增强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意识,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金华主编:《审计理论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1版。

[2]王宝庆、张庆龙主编:《内部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作者简介:王菁( 1983.6-),女,河南省郑州人,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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