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融资对正规金融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时间:2023-05-18 18:24: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不断增长,促进了民间融资的蓬勃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与制度,使得我国民间融资存在着许多问题,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诸多困难。文章简述了民间融资的基本情况,对我国民间融资的表现形式、产生背景以及发展现状进行了阐述,分析了我国民间融资活跃对正规金融业务活动的影响。针对这些影响,提出了民间融资的发展与金融政策的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民间融资 风险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03-053-02

一、我国民间融资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民间融资行为最早出现在农村企业,特别是江、浙、闽等东南沿海地区。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的民间融资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超过正规融资渠道的规模起,仍然以每年15%~20%的比例高速增长。2013年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国的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中,来自民间融资的资金比例已经超过了50%,融资的资金总量超过1.5万亿元。”

二、民间融资活跃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分析

1.对国家利率的影响。近年来,人民币的汇率持续上涨,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升值比例一度升达百分之四。在当前美元的汇率强力回升的情况下,世界各国的货币均不同程度的贬值,为了保持人民币的稳定,人民银行始终保持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稳定,甚至不惜跟在美元之后兑换其它货币升值,这让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形势更加严峻。我国多数的中小型民营企业都是劳动密集型,其生产成本本身就比较高,利润率空间不大,这些企业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比较严重,汇率的变动造成了企业的外部市场需求减少,销售量的降低,资金流量变小,导致企业的资金缺口变大。

2.影响了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相比,民间借贷的手续比较简便,随意性很高,同时,民间借贷大多没有必须的担保手续,而且缺少相应的法律手续,交易风险非常的高,也因此引发了大量的债权、债务纠纷。为了减少违约逃债的情况发生,一些债权人或者民间借贷机构,不惜使用暴力,以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并逐渐发展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受到高额回报的驱使,一些人将自己的钱存到私自组织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根本无从得到保障,有一些非法金融机构的组织者卷款跑路,给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三、民间融资的发展与金融政策的改革

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1)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制定、完善民间融资机构的市场准入机制首先应当遵循谨慎监管的原则,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尽量保证全面而且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控制好入口,就能够降低行政监管的随意性,使经营的风险尽可能地的降低;同时,民间融资机构的准入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一个公平的民间融资机构竞争平台。由于民间融资机构与正规的金融机构相比规模小、不规范是其先天劣势,因此,在设立其准入制度的时候应当考虑适当的降低门槛。笔者认为完善民间融资机构的准入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审查主要人员的组成。一旦实施民间融资合法化之后,一些公民个人或者经营性企业就能够注册成立民间融资机构,在法律上设置限定发起设立者的人数上限、注册资金和实缴资金的最低限额、发起人的信用等级、融资机构的管理组织,以及限定不允许隐名股东等。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机构不允许成立,以防止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间融资机构牟取暴利。第二,严格审查注册民间融资机构的资金来源。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民间融资机构的出资,民间融资机构的资金应当限定为个人的自有资金或者一般经营性企业的剩余资金。很多民间融资机构的资金是一些投资者为了洗钱或者要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而为他们注入资金,从源头上限制民间融资机构的资金来源,就能排除一些非法资金的流入和利用民间融资机构洗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自有资金的话,投资者经营起来肯定会用心很多,安全性也会比较高。第三,限制民间融资机构的业务范围,实施等级评估。提供贷款、代付款、代收款以及国债的交易,以高息为诱惑非法集资、非法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等行为要绝对禁止。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综合性业务是金融机构发展的趋势。金融机构管理部门根据民间融资机构成立时侯的各种情况评定指标,颁发相应的业务资格等级证书,根据所评定的等级规定民间融资机构的业务范围,而且还要定期对民间融资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评定,随时可以调整民间融资机构的业务等级。(2)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就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合并和重组是我国的国有金融机构如果退出市场的主要方式,而这些合并和重组的行为由政府为主导设计和实施的,带着明显的行政干预的印记,广大存款人的利益问题会受到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影响。为了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多数时候会有不惜自己出钱或着借用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代位全额清偿存款人的债务,这样的话政府就会替金融机构背上了负担,国家的财政负担也相应的增加。同时,由于由政府给金融机构背黑锅,也让金融机构的责任心降低,对于金融机构自身发展也是不利的。应当按照企业的市场生存法则,并购、撤销、破产三者相配套的退市方案,也应当适用于民间金融机构,同时法律中应当对这些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在执行退市方案的时侯,应当遵循损失最小化原则,要最大限度的保证投资人的利益。同时要坚持并购优先。

2.建立民间融资监管的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做好民间融资监管的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要对民间融资发展态势进行预测和监测。监管部门要时刻关注民间融资机构的动向,要每隔一段时间调查民间融资机构的运营是否正常。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民间融资情况和态势,加大检测样本的数量和范围,以提高监测的质量,进而预防民间融资的风险;第二,政府部门要摸索适用民间融资的监管手段。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对民间融资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定期分析民间融资利率,并根据监测和分析情况进行通报,为风险预防提供必要的依据;第三,加强融资风险与防范、法律知识等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第四,建立与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机构的监管协调机制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做好民间融资监测。监管部门和政府机关之间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平台,加强处罚的力度,对于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要从严打击。此外,还要建立民间融资机构自治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内部监管,同时,应当按照国有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机制那样,来健全民间金融机构的内部审计设计。

3.完善民间融资相关法规。政府必须把民间融资纳入到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对民间融资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管,从而有效的控制民间融资的风险,促进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的发展和满足资金需求者的需要。首先,我国民间融资机构应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进行金融服务,特别是在资金的使用和提高过程中接受人民银行监管,监管机构应该坚决打击和取缔进行洗钱、炒外汇、高利贷、非法集资和其他非法活动的民间融资组织。再次,应建立危机预警系统,有关金融危机评估机制应与监督部门配合,为各类金融危机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措施,供决策层参考。政府对民间融资监管的基础应该以监控为主,而不是对其进行过多地干预。

4.加强和规范民间融资的监管。(1)制定市场准入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参与者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所以必须有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民间融资经营资格必须有严格的规则,如注册资本、经营场所、有无违法记录等等。同时还必须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让公众了解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以确定是否对其存款。(2)建立民间融资信用评级制度。随着现代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要想让民间融资更好地发展,得到更多用户的支持,民间融资监管机构应建立金融信用评级制度与信用档案。禁止信用差的组织或个人参与民间融资。监管部门要定期公布民间融资机构的信用评级,让信用好的机构受到越来越多用户的支持,让信用差的难以生存,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风气。

在构建和完善民间融资制度时,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以及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管理制度,尽快从法律上完善和规范民间融资,让民间融资从水下浮上来,而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非法民间融资清理出市场。规范民间融资,完善民间融资监管制度,趋利避害,充分发挥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使民间融资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龚荣华,王发明.温州民间融资的发展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9(01)

[2] 褚伟.构建与完善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J].华南金融研究,2004(01)

[3] 陈忠陆,林明光.我国民间资本融资对银行信贷影响的研究[J].经济师,2008,(08)

[4] 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01)

(作者单位: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3;作者简介:1.倪武帆,男,1969年生,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战略管理;2.钟海芮,1981年生,女,汉,云南省文山市人,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责编: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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