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金融于中国发展历程初探

时间:2023-05-18 11:48: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在伊斯兰的教义中,不正当的获利方式如赌博、利息、拖延教义、不等量交易等都是被禁止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伊斯兰世界对于发展金融的需求日益强烈,开始寻求在遵守伊斯兰教义的前提下积极开展金融业务之路,伊斯兰金融应运而生。

关键字:伊斯兰 金融 中国

一、伊斯兰金融发展的背景

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世界范围内多数多家经济遭受重创。中国亦不例外,很多小企业关门大吉,失业率增加,国内生产总值下降。在此次危机中,美国有七十多家银行难逃破产厄运。但与此相对,伊斯兰银行在此次危机中顶住了巨大的压力,无一破产。自此之后,伊斯兰金融成为学者们研究的重点。

伊斯兰金融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背景

伊斯兰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都是从伊斯兰教义中获得。伊斯兰教义认为人们应该通过自己的双手勤奋劳动所取得的成果,才是正当的。伊斯兰金融是在经济繁荣发展的条件下,金融和伊斯兰教义二者相结合所形成的新的金融模式。伊斯兰金融产品只有在伊斯兰教法批准的情况下才能够发展。伊斯兰金融机构的业务以及产品是否符合伊斯兰教法,会由伊斯兰世界的金融监管体系对其加以判断,从而保证其符合伊斯兰教法不致于越踞。伊斯兰教义禁止靠投机行为不劳而获,所有不当的得利方式都是不被允许的的。“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后,伊斯兰复兴思潮涌现,利息禁令曾一度加重。

(二)政治背景

第一,宗教信仰对于增强种族的凝聚力有着巨大的影响。二战之后伊斯兰复兴思潮兴起,伊斯兰文化在阿拉伯国家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发展。各个国家纷纷将伊斯兰教运用到政治当中作为增强国家凝聚力的手段,这对于伊斯兰金融的发展无疑是有利的。第二,一些国家国内政治的变化促进了伊斯兰金融的产生以及发展。第三,国家政府对于伊斯兰金融发展所持有的态度将会对其发展有着深刻的影响。

(三)经济背景

20世纪70年代,阿拉伯地区的伊斯兰产油国为了维护本国在石油进出口中的利益,开始积极的发展伊斯兰金融。截止2007年底,伊斯兰国家的GDP总量约占全球GDP总量的10%左右。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08年世界500强伊斯兰金融机构排行报告显示:世界范围内的伊斯兰金融机构所经营控制的资产为6000多亿美元。全球的穆斯林人口在全球人口当中排名第二,伊斯兰金融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伊斯兰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情况

伊斯兰金融在中国的发展起步较晚,最早于2007年出现于香港,之后约在2009年进入台湾。我国内陆地区发展伊斯兰金融最早的地方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香港

伊斯兰金融在我国发展最早的地方是香港。在香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众人数不多。但是为了同新加坡争夺亚洲金融中心这一位置,香港也开始着手发展伊斯兰金融。2007 年 8月, 在香港金管局的准许之下,丰隆银行在香港分行账项下,另设经营伊斯兰银行业务窗口的申请建议,已取得许可和批准,是香港首次推出伊斯兰银行窗口服务.2007年11月,丰隆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发行了首只针对零售投资者的伊斯兰基金。同月,恒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一只伊斯兰基金,首月就募集到6500万美元。2008年初伊斯兰金融论坛在香港举办,其举办目的是促进伊斯兰金融平台在香港的发展。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发言时表明,香港金管局已申请加入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决心在香港加大力度发展伊斯兰金融。为了配合伊斯兰债券的发展,将对税制进行修订。

(二)台湾

相对于香港来说,台湾起步较晚。2008年末台湾宝来投信欲与新加坡星展集团就成立一家的合资公司,旨在发展伊斯兰金融业务。宝来投信计划2009年第一季度在新加坡通过该合资公司推出一只上市交易基金。其中不包括金融类股,原因来自金融公司运营中通常存有违背伊斯兰法律的利息支付行为。台湾证劵交易所自2009年起和英国《金融时报》合作,编制了一套《台湾伊斯兰指数》,其成份股包括中华电、远传台塑等68档重量级各股。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

2009年12月24日,宁夏银行试点开展伊斯兰银行业务在银川正式启动。在此之后,宁夏银行设立了伊斯兰金融事业部和伊斯兰金融服务窗口,还设立由熟悉伊斯兰教义和伊斯兰商法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宁夏银行伊斯兰金融咨询委员会,其职责是审核伊斯兰金融产品是否符合教义。当今开展的伊斯兰银行业务按照伊斯兰金融法则,不再收取利息,而是进行分红或收取手续费。这些目前也仅限于国内业务,还没有相关的海外业务。

阿拉伯地区是伊斯兰金融的发源地,同时也是伊斯兰金融较为活跃的区域。近年来,宁夏加强与阿拉伯地区国家的合作,力争建伊斯兰金融中心。2012年第三届中阿经贸论坛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中阿金融发展战略框架倡议》文件的发布意味着中国同阿拉伯国家的合作逐渐拓展到金融领域。2012年9月10日,《国务院关于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的批复》同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意味着宁夏回族自治区成为我国内陆地区第一个对外开放试验区,这是全国首个以整省域为单位的试验区。同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银川综合保税区。之后,宁夏回族自治区被批准可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2013年9月,中阿博览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举办。中阿展馆开放3天销售额突破500万。其中银川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展位,每天接待顾客超过3万人次,日平均销售额达65万元,成为展会一大亮点。

三、伊斯兰金融与伊斯兰教义

伊斯兰金融的发展必须符合伊斯兰教义,伊斯兰教义认为交易目的不能以纯粹的盈利为目的,而应该是出于购买产品、修建房屋等明确的目的。股票以及期货交易等金融衍生工具在伊斯兰教义中是被禁止的。

(一)基金与伊斯兰教义

伊斯兰基金有以下两方面的特性:第一,按照伊斯兰教义,在伊斯兰金融中,基金只能投资股票。伊斯兰教法认为和利息相关的投资活动都是被禁止的。像赌博、酒店、猪肉、烟草等都属于不正常的金融活动。第二,一些比较常见的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货、债券等,在伊斯兰基金中也是被禁止的。“期货交易”在伊斯兰的教义中是被禁止的,“从事期货市场交易”这种职业在伊斯兰教义中也是不合法的。

(二)利息与伊斯兰教义

在伊斯兰教义中,明确规定利息是被禁止的。真主的使者把利息列为大罪之一,并且诅咒所有经营利息者,无论是在何种状况下经营利息。据扎比尔(愿真主喜悦之)传述:“真主的使者(愿真主福安之)诅咒吃利息者、支付利息者、写利息凭据者、为利息作证者……他们的律例都是一样的”。由此可见,在伊斯兰教义中,利息是不被允许存在的。

伊斯兰教义认为,利息不是劳动所得,而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不义之财,它会加重人们对钱财的贪婪。同时认为利息会疏远亲友,扩大贫富差距。伊斯兰教义认为,收取利息者会受到真主安拉的惩罚:“真主褫夺利息,增加赈物”。

(三)保险与伊斯兰教义

当今社会,保险已经作为金融产业的一部分蓬勃发展起来。缴纳保险从而获取保险赔偿在传统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金融方式。在伊斯兰社会中,对于保险是否符合伊斯兰教义有着不同的声音。

托靠是伊斯兰信仰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真主说:“你们只应该信托真主,如果你们是信士的话。” 伊本.盖伊姆说:“仆人的灾难要么出于未获引导,要么出于不托靠真主。如果能同时具备引导和托靠,就具备了真正的信仰。”在托靠中,应该采用合法的方式,穆圣说:“你们可以服药治病,但不可采用非法的东西为药引”。在伊斯兰的教义中,倘或采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利,将会受到惩罚。采用合法的手段获利,将会免遭灾难。先知穆圣说:“一切行为,全凭举意。每个人将得到他所举意的结果。” 在伊斯兰教义中,判断“保险”是否合法的标准在于其目的是否为盈利,且款项是否是由行善者捐赠而成。参与者捐赠的目的是为了帮助那些需要帮助人。伊斯兰教义认为付出想要得到回报是不符合伊斯兰教义的。

四、伊斯兰金融体系的特点

随着伊斯兰金融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基金、债券以及保险等在伊斯兰金融活动中开始逐步萌芽并出现发展良好的态势。据恩永公司日前发布的《世界伊斯兰银行业竞争力报告2013》,全球伊斯兰银行业资产预计将由2011年的1.3万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8万亿美元。伊斯兰金融体系的发展具有鲜明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遵从伊斯兰教义

在伊斯兰金融活动中,投机行为、利息都是被禁止的。另外,赌博、色情、烟草以及猪肉等产业也是违反伊斯兰教义的。专门的机构会对伊斯兰金融活动进行监督,避免他们违反伊斯兰教义。

(二)经营模式分为两种

伊斯兰金融有两种经营模式:损益分享模式与非损益分享模式。损益分享模式多采取两级损益分享模式,即负债面以及资产面。非损益分享模式对应产品包括成本加利润销售合约和租赁合约等,包括分红制、加价制等。

(三)金融产品和服务是以有形资产为基础

按照伊斯兰教义的规定,只有按照实实在在的目的进行的金融活动才是符合伊斯兰教义的。由于受到伊斯兰教义的指引,伊斯兰金融机构多以有形资产为基础。那么在全球性的金融活动中,伊斯兰金融机构受到的市场波动相对于传统机构较小。

五、伊斯兰金融在中国的发展趋势

(一)伊斯兰银行的建立

我国目前的伊斯兰银行发展模式主要是在银行内部设有专门的伊斯兰窗口,从而向

从事伊斯兰银行交易的穆斯林提供服务。随着伊斯兰金融在我国的蓬勃发展,各项业务的增多,交易量以及客户数量的增加,专门的伊斯兰银行的建立将是伊斯兰金融蓬勃发展的必要保证,将会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

(二)伊斯兰金融产品种类的多样化

伊斯兰金融目前已经不再局限于银行业,其发展模式以及种类呈现多样化的趋势。在遵守伊斯兰教义的情况下,多种伊斯兰金融产品开始产生并不断衍生其他金融产品。伊斯兰债券以及伊斯兰基金等伊斯兰金融产品同传统的金融产品不同,他们是在伊斯兰教义约束下的遵守伊斯兰教法投资原则的金融产品。随着市场的发展以及要求,伊斯兰金融产品必将会更加多样化。

(三)加入国际性伊斯兰金融组织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2008申请成为伊斯兰金融服务委员会,后正式加入成为会员。伊斯兰金融发展的规模不断壮大,因此对于其规范性要求更加严格。随着中国伊斯兰金融和全球伊斯兰金融发展关系的日益密切,加入世界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伊斯兰金融组织,必将会让我国的伊斯兰金融在前进的路上走的更远。

六、对于在中国发展伊斯兰金融的建议

我国发展伊斯兰金融,有利于和阿拉伯地区的伊斯兰国家保持友好的关系,同时对于我国引进中东地区伊斯兰国家的石油有着良好的促进作用。对于伊斯兰金融在我国的发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完善与国外伊斯兰国家进行金融合作机制

应该对伊斯兰金融发展的方式、特点以及伊斯兰教义进行研究,我国应同国外伊斯兰国家加强合作,深入学习国外伊斯兰金融的发展模式,推动我国伊斯兰金融在国际市场上的良性发展。

(二)建立独立的金融系统

伊斯兰金融有其独有的特点,与现行的中国银行管理系统不能相溶。因此发展伊斯兰金融,必须在中央银行之外另设管理体制。在我国当今的传统银行体系中,银行的资金交易直接对应实体资产是不被允许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穆斯林国家的投资商将会有所顾虑。

(五)培养专业人才,弥补我国伊斯兰金融人才缺口

伊斯兰金融在我国的发展,首先需要人才的配备方面的完善。在此方面我国还需要加快步伐。只有拥有相当数量的熟知伊斯兰教义、深入了解伊斯兰金融模式以及产品的人才,伊斯兰金融在我国才能够得到长期稳定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巴曙松.伊斯兰金融体系形成的市场基础与金融特性研究[J].金融观察,2009(6).

[2] 《古兰经》马坚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6.08]

[3] 《香港报摘》--信报2008年8月18日(P03版)

[4] 谢少萍、石婵雪.伊斯兰金融:危机后扩大投资亚洲[J],第一财经日报,2009.

[5]苏勇鹏.香港伊斯兰金融起步[J].金融实务,2008(3).

[6] 布哈里圣训实录全集/布哈里辑录.康有玺译,香港基石出版有限公司, 2008年4月

推荐访问:伊斯兰 初探 发展历程 金融 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