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化管理的特点

时间:2023-05-14 13:3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美国政府十分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其管理方式与其他国家有很大的不同。美国虽然没有制定一套完整的文化方面的法律,但在众多法律中,都包含了方方面面的文化法律条款,为美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和机会。

一、美国文化管理体系

(一)政府管理系统

美国联邦政府在文化方面的最高决策机构实际上是“总统艺术与人文委员会”,它成立于1982年,是白宫文化政策方面的一个顾问委员会,负责研究艺术和人文方面的政策问题,制定艺术和人文方面的重要计划,对艺术和人文方面的优秀作品予以确认。它的组成成员包括联邦政府机构的12位负责人,如国务卿、教育部部长、财政部部长等。另外33名成员是由总统任命的民间代表,他们是美国最杰出和最有成就的艺术家、演员、建筑设计师、舞蹈家、作者、学者、慈善家和企业人士。目前,该委员会的名誉主席是第一夫人米歇尔·奥巴马。

美国联邦政府设有国家艺术与人文基金会,下设三个主要机构,具体负责美国文化艺术工作,即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以及博物馆与图书馆事业学会。这三个机构虽然没有行政管辖权,但负责落实联邦政府制定的文化艺术政策和活动计划。它们的领导成员都必须经总统提名和国会参议院批准。它们的费用全部由美国国会拨款。

美国各州、县、市政府都设有文化艺术理事会,是州和地方政府的办事机构,负责审批文化艺术方面的拨款项目,建立文化艺术资金管理程序,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公众对文化事业的参与。

(二)直属政府领导的文化事业单位

美国著名的国会图书馆是美国官方图书馆之一。美国史密森学会下属的国家历史博物馆,国家艺术博物馆,国家航空航天博物馆,国家肖像馆、美术馆和雕塑园,国家动物园以及著名的肯尼迪表演艺术中心等,是美国政府资助的半官方性质的博物馆机构。此外,还有各州和地方政府负责的各类博物馆。美国全国各类博物馆约有1.75万家,其中私立博物馆占美国全国博物馆数量的60%以上。美国的博物馆属于非盈利机构,但其运营方式走市场化道路,即引入市场化运营理念,重视建立自身形象品牌,引进专业经营管理人才等。多数博物馆得到的政府资助只占它们开支很少的一部分,其他资金来源主要靠门票收入、销售纪念品、会员费以及来自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捐款。

(三)在政府指导下的民间文化机构

美国文化艺术领域活跃着许许多多的各种行业协会等民间文化组织和机构,美国联邦文化机构及州和地方政府与它们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通过帮助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来对它们进行管理和制约。美国艺术协会公布的2009年“全国艺术指数”报告称,2009年美国艺术界有10.9万个非盈利的艺术组织,55万多个艺术企业,在劳动大军中有220万个艺术工作者。

二、美国对文化艺术管理的方式

(一)美国通过法律体系支持和保护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美国从建国初期就开始了对文化艺术事业实行法律保护。1787年的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为了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对作家和发明家的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专利权的保障。” 这是美国最早的对文化艺术进行保护的版权法和专利法。以后,随着美国法律体系的不断修订和增改,在文化方面的立法也不断完善。虽然没有一套完整的文化立法,但在许多领域的法律中都含有文化方面的条款。如《联邦税收法》,通过对税收的减免政策鼓励和促进美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联邦政府通过资助的方式进行管理

美国国会每年都会向国家艺术基金会、国家人文基金会以及博物馆与图书馆事业学会提供拨款。这三个机构利用拨款分别向其涵盖的领域有选择地进行资助。国家艺术与人文基金会每年向各州政府的文化艺术理事会拨一笔款,同时,要求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拿出相应匹配的财政资金来支持各地的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联邦政府采取的杠杆政策有力地调动了州和地方政府支持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从联邦政府的基金会到州和地方政府的理事会,虽然没有行政管理权,但在美国的文化艺术领域起着领导、协调和组织的重要作用,是美国政府管理文化艺术事业的一个有效渠道和方式。

(三)通过文化艺术行业协会自律进行管理

美国政府的文化机构与社会文化艺术各种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和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这些协会多数制定有行为准则之类的自律条约,如《全国广播业者协会》就制定有行业的《道德准则》,这些自律条约一方面约束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另一方面也维护从业人员的利益。同时,这些协会还代表本行业对美国国会、联邦政府,甚至法院进行游说活动,在立法以及政策的制定方面施加影响。这些行业协会还负责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推广新技术的应用,对美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美国联邦政府直接操纵和组织对外文化宣传活动

虽然美国政府对内鼓吹文化思想自由,但是对外却十分重视其官方的宣传活动,其目的是树立美国的正面形象,大力宣传美国的价值观,维护美国的安全利益。美国的对外广播宣传活动开始于二战期间的1940年,1942年正式建立了美国之音广播电台,隶属于美国联邦政府“战时信息局”,1945年二战结束后,美国之音属于美国国务院领导,1953年划归美国新闻署管理。1999年美国新闻署撤销后,美国之音置于联邦政府的独立机构——广播理事会领导之下。70年来,美国之音一直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对外宣传机构,它的经费完全由美国联邦政府提供,2010年的财政预算为2亿多美元。现在的美国之音与世界范围内的电台和电视台签署有1200个以上的合作协议,每天向美国境外进行44种语言的电台、电视和因特网广播,每周播出的新闻等节目长达1500个小时,全球听众估计达1.23亿人。它在一段时间内广播语言的多少以及每种语言广播时间的长短,是根据美国联邦政府工作的重心和世界形势来决定的。比如在2001年,它广播的语言达53种,有12套电视节目。

三、奥巴马实施艺术教育计划重振美国经济

2011年5月6日,奥巴马的总统艺术与人文委员会公布了一份调查报告,题目是《对艺术教育的再投资——通过创造性学校来赢得美国的未来》。这份调查报告是按照奥巴马的指令形成的。奥巴马在2008年竞选美国总统时就在竞选班子中成立了艺术政策委员会,由美国一些著名艺术家、文化界领导人、教育工作者和艺术方面的支持者组成,其负责人就是现在的总统艺术与人文委员会主席,许多成员也是现在的总统艺术与人文委员会的成员。

报告说,总统艺术与人文委员会对一系列艺术教育计划进行了研究,认识到推动艺术教育要让许多利益相关者参与进来。企业、政府、教育工作者和艺术团体都要发挥作用。总统艺术与人文委员会根据两个基准原则,就艺术教育问题提出5条建议。这两个基准原则是:首先,艺术是美国文化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的学生在学校都要受到艺术教育,它是全面教育的一部分,与科学和社会研究学科一样,都是极其重要的学习科目。其次,数十年的研究和经验表明,高质量的艺术教育能够在实现全面的教育目标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报告提出5项建议:

一是美国公立学校实行艺术教育的方式各不相同,有传统的基于标准的方式,有艺术融合方式,还有艺术家授课方式等。每种方式都有专业协会和倡导团体强有力的支持。

二是拓展艺术融合方式。由于艺术融合方式还不像基于标准的传统方法那样受到更多的关注,因此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以充分实现它的价值。这需要依靠高等教育机构、州艺术和教育机构、非盈利的艺术组织以及私人资助者。

三是为授课艺术家提供更多的教学机会。鼓励全国的利益相关者和联邦、州及地方的资助者进一步探索这方面的可能性。如果授课艺术家在学校服务的时间更长一些,发挥实质性的作用,那么他们将会达到同其他科目老师一样的标准。

四是利用联邦和州政府的政策,加强艺术教育在幼儿园到12年级教育过程中的地位。总统艺术与人文委员会认为,地方学校决策者希望听到联邦和州教育机构领导人明确阐述艺术教育的重要性;希望看到联邦和州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教学标准;希望得到调查结果证实艺术教育对实现全面教育的重要作用。

五是加强收集艺术教育成果的重要证据。虽然人们普遍认为艺术教育具有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潜力,但仍需要更多的权威信息。学校老师和负责人需要有标准工具完善艺术教育计划和跟踪其成果。对熟练掌握艺术的能力进行大规模的评估很难有准确和一致的标准,但是没有衡量标准就很难让老师衡量学生的进步,调查人員也难以证实艺术教育的效益。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测试人员正在研究新一代的评估方法。

(作者系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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