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数字化健康生活”

时间:2023-05-13 16:30:0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Internet)的问世,允许处在不同时空的人们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流。数字化必将渗透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创造和应用信息的能力与效率已成为决定竞争力的因素之一。

互联网在我国始于1994年,以后发展神速,连接在互联网上的计算机已超过892万台,1997年的上网用户为62万,而今年已超过了2250万。互联网通讯速度快、信息资源丰富,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信息资源系统,其中生物医学和卫生学的信息约占1/3。

然而,互联网上卫生健康网站的质量良莠不齐。一些较好的网站能提供有关国内外医学动态、卫生政策法规、文献检索、保健知识等信息。浏览这些网站较为方便,涉及的内容严肃有序。相反,还有相当多的网站,往往是一些非医学专业人员创建的盈利性网站,商业气氛太浓,经常报道一些似医非医、道听途说的信息,从而误导浏览者。电子商务的运作也极不规范,甚至促销诱购伪劣药品。更有甚者,竟无视国家法规,借医学科学之名,行伪科学和封建迷信之实;或借开展性教育之名,行传播淫秽和色情之实。这些不良网站钻空子,累累在网上兜售垃圾信息,贻害无穷。

为了纠正互联网上的种种歪风,我国各级政府机构先后颁布了一些网络管理办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1997年12月颁布),《信息网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2000年9月颁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信息产业部,2000年11月颁布),《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2001年1月颁布)。这些法规对在网站登载的信息内容有明确的规定。

为了真正拥有“数字化健康生活”,以下几点不可忽视:

(1)建立和健全各级网络管理的行政机构,对有关医学卫生网站依法进行切实的管理和监督,清除那些伪科学和不良的内容。发现有违反规章者,要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应严肃按法律和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网站应予关闭。

(2)加紧建设公益性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网站,包括生物医学进展、疾病防治和流行情况、卫生统计、医药卫生信息标准化等内容的网站。

(3)希望医药卫生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医学网站的建立,网站内容包括专家咨询、防病治病、病例讨论、文献检索、规范的性教育等内容,为广大网民提供具有特色而科学的医学栏目。

(4)希望各大医院组建为广大网民服务的医学网站,包括介绍医院情况、治疗特点、普及医学常识、医生的门诊时间表(随时更新)等信息,以方便病人选择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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