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探中国共产党国家统一思想

时间:2023-05-13 11:00: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祖国完全统一大业。中国共产党结合我国国情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到维护国家统一的实践中,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思想。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国家统一;民族区域自治;一国两制

中图分类号:D6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3)01-0077-04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国家,大量主权和领土被西方列强瓜分。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几百年的封建清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但这并没有根本改变中国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军阀割据造成的四分五裂状态。1918年俄国十月革命的一声炮响使马克思主义学说传到中国,并在中国得到了广泛的传播。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以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为己任。随着中国共产党的不断壮大、成熟,中国共产党人以极大的勇气和毅力击败了外国侵略者和国家分裂者,消除了民族分裂势力,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民族独立,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创造性地收复了香港和澳门,并致力于实现大陆和台湾地区的统一大业。中国共产党人在维护和实现国家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国家统一思想。

一、反帝反封建,实现民族独立

(一)认清阻碍民族独立的主要因素,坚定实现民族独立的信念

1.中国共产党对阻碍国家统一的因素有了正确的认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伊始就积极探索如何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面对各地军阀在不同帝国主义国家支持下纷纷划地称雄并相互讨伐,造成国内战火不断、四分五裂如同一盘散沙的局面,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了革命的实际敌人。“中国全部统一的实现,是在中国脱离世界帝国主义侵略和推倒封建制度的军阀,建设真正民主主义国家的时候。”[1]1922 年中共二大召开,大会在对中国国内政治形势进一步分析的情况下,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目标:“(1)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2)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统一中国本部(包括东北三省)为真正民主共和国;(3)统一中国本部(包括东三省)为真正民主共和国。”[1]为了推翻封建军阀的统治,建立和平统一的国家,1924年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建立了统一战线,并在1926年掀起了以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为目标的北伐战争。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汉口、九江的英租界得以收回,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势力受到严重打击。

2.中国共产党对统一全国有着坚定的信心。北伐战争的胜利未能遏制大革命阵营内部的危机,蒋介石的叛变直接导致了大革命的失败。“幼年时期的中国共产党由于缺乏革命实际斗争经验,未能有效的放手发展革命力量,推动工农运动,未能以正确的政策策略制止并战胜蒋汪的反动”[2]。中国共产党的力量遭到严重打击,但中国共产党人从未放弃过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追求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的信念和决心。“中国民主革命的内容,以国际和中央的指示,包括推翻帝国主义及其工具军阀在中国的统治,完成土地革命,消灭豪绅阶级对农民的封建剥削。这种革命的实际运动,在一九二八年五月济南惨案后,是一天一天在发展的。”[3]

(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促进民族独立

在九一八事变、华北事变、七七事变后,中华民族面临着空前的民族危机。面对深重的民族危机,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实现由“反蒋抗日”到“逼蒋抗日”再到“联蒋抗日”的转变,并推动社会各阶级、阶层建立起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进行了全民族的抗战。

1.反蒋抗日。九一八事变后,中国共产党对日本的侵略行径感到愤怒,率先举起了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旗帜。中国共产党认为日本强占中国东北三省的诱因之一就在于国民党无耻地投降帝国主义及出卖民族利益,并认为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加紧组织领导发动群众反帝国主义的运动,大胆的警醒群众的民族自觉,而引导他们到坚决无情的革命斗争上来……抓住广大群众对国民党的失望与愤怒,而组织他们引导他们走向消灭国民党统治的斗争”[1]396。

2.逼蒋抗日。1936年5月5日,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政府发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的通电,真诚地提出愿与一切进攻抗日红军的武装队伍停战议和,以达到一致抗日的目的。这实际上是将“反蒋抗日”转变为“逼蒋抗日”政策。同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公开发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信中再次呼吁停止内战,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爆发,中国共产党迅速确定了和平解决事变的方针,并应张学良、杨虎城的邀请,派周恩来、叶剑英等人赴西安谈判,迫使蒋介石接受停止内战、联共抗日等6项条件。中国共产党逼蒋抗日初步成功。

3.联蒋抗日。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向北平西南的卢沟桥发动进攻,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蓄谋已久的侵华战争。七七事变的第二天,中共中央发布通电号召全中国军民团结起来,抵抗日本的侵略。1937年8月洛川会议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阐述了抗日战争期间的基本政治主张,提出了争取抗战胜利的全面抗战路线。1937年9月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实际上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至此,以国共合作为主题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

二、文武并用,统一全国

抗战结束后,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中国人民希望建立一个和平、民主、统一的国家。但由于美帝国主义势力的介入以及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妄图消灭中国共产党建立一个一党专政的独裁国家,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国家统一先是采取和平手段,在求之不得的情况下通过武装自卫实现了中国主体的统一。

(一)争取用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

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就认识到抗日战争结束后可能出现的国内斗争局面,提出为了能实现和平统一“必须注意制止内战危险,努力促成民主联合政府的建立……要坚决的反对内战,制止内战”[3]1120-1125。1945年8月25日,中共发表了《对目前时局的宣言》,提出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指出了全民族的任务是“巩固国内团结,保证国内和平,实现民主,改善民生,以便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的统一,建设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为了避免内战、争取和平,毛泽东亲自到重庆参加了为期43天的和平谈判,会后双方签订了《双十协定》,双方在协议中同意避免内战、和平建国,共同推动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以及与其他政党合作组建多党制民主联合政府。基于这种精神,双方在两个月后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

(二)武装自卫,统一全国

重庆谈判结束后不久,蒋介石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掀起全面内战。面对蒋介石的背信弃义,中国共产党立即作出反应:“蒋介石破坏停战协议、破坏政治决议……只有在自卫战争中彻底粉碎蒋介石的进攻后,中国人民才能恢复和平”[3]1186。1949年9月底,解放战争经过战略防御、战略反攻、战略决战三个阶段,除西南和广东、广西部分地区外,全国大陆绝大部分地区获得解放,蒋介石逃到台湾,解放战争取得了胜利。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的主体基本实现了统一。

三、一国一制,民族自治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马克思主义提出各国无产阶级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主要有民族自决和民族自治两种。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基本原理,结合我国历史和少数民族的现实状况,经过长期的比较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了一个单一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维护了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中国共产党对我国民族问题的思考始于中共二大。二大的宣言就提到了“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为民主自治邦;在自由邦联制的原则上,联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1]3。到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主张由邦联制变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3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中指出: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的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建立统一的国家。中国共产党民族自治的政策在内蒙古首先得以实现,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诞生。此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只是作为民族政策在地方实施,还没有上升为国家制度。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这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由党的政策转变为国家制度。

目前,依据宪法和法律,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此外,我国还建立了1100多个民族乡。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拥有广泛的自治权。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本质上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和民族平等团结的前提下,少数民族地区拥有一定的发展本民族经济、文化的权利和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并且各民族自治地方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义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在保障民族地方的自治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维护国家统一、保卫边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一国两制,高度自治

“一国两制”简单而言就是指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香港、澳门和大陆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在统一的前提下,中国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一国两制”最早是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的统一构想。由于实际需要,它创造性地运用于香港和澳门问题,使香港和澳门平稳顺利回归祖国,并在维持香港和澳门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国两制”的形成和发展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经过萌芽、形成、成熟三个阶段。1955年7月,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上明确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与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首次公开表示愿意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963年,周恩来在会见民主人士时,把毛泽东关于统一台湾的思想概括为“一目四纲”。毛泽东和周恩来等人关于和平统一台湾的思想虽尚不系统化,但为“一国两制”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1979 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明确表示希望台湾回归,实现祖国和平统一。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叶九条”。“叶九条”虽然没有明确表述“一国两制”,但实际上表达了“一国两制”的初步内涵。由于香港问题解决日期的临近,中国共产党发现“一国两制”完全可以应用到解决香港问题。1984年,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客人时谈到大陆和台湾的统一方式是“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4]。1984年6月22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工商界和知名人士时明确指出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政策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4]58。1985年,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将“一国两制”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至此,“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科学构想基本形成,从而加速了祖国统一的步伐。1990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三次会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一国两制”的思想。1997年7月1日、1999年12月20日香港澳门分别顺利回归祖国,标志着“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思想由理论到实践的成熟。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坚持“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原则收复了香港和澳门,推进了祖国完全统一的大业。“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创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国家统一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对于世界其它国家解决国家统一问题具有借鉴意义。

五、一国两制,一中为本

“一国两制”最初是为解决台湾问题提出的,但它却创造性地应用于香港、澳门问题。这说明“一国两制”具有普遍适用性。如果说运用“一国两制”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是求同存异,那么用它解决台湾问题就要求更大的同、存更大的异。“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起点,既符合台湾的历史和现实,也符合国家统一的根本原则。

对于台湾来说,“一国两制”的前提是承认一个国家即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一中一台”、“台独”等一切分裂国家主权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国家制度的灵活性。2005年3月4日,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将实现两岸统一的大政方针转化为国家立法,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不可动摇的反对分裂国家的坚强意志和维护祖国统一、世界和平的坚定信念。当然,由于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问题,具有历史和现实特殊性,台湾的自治权可以超越港澳地区,例如在军队、国际空间等方面都可以拥有一定的自治权。

“一中为本”是指一个中国是国家和平统一的根本前提,但一个中国的内涵有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2005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没有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 这为未来两岸协商预留了足够的空间,显示了大陆的极大诚意[5]。《反分裂国家法》是迄今为止对“一个中国”最权威的表述。它的核心意义就是“只要追求两岸统一,坚持两岸同属于一个国家的原则,其它问题都可以协商。一个中国原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原则”[5]。2009年3月,马英九大选获胜后在就职宣言中提出“不统、不独、不武”和“一中各表”,实际上就是对一个国家的认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大陆为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降低了关于国家统一的标准,革新了国家统一的观念,但这决不是无限制、无原则的妥协。无论如何调整,一个中国的原则都必须坚持。

参考文献:

[1]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36.

[2] 田克勤.国共两党与中国政治[M].吉林: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82.

[3]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48.

[4]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49.

[5] 王振民."一国两制"下国家统一观念的新变化[J].环球法律评论,2007,(5):47.

责任编辑:林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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