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德国参加职业教育与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题研究班的学习考察报告

时间:2023-05-11 15:36: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为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助推我省制造业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11月8日至12月2日,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直有关厅局、省辖市和部分本科、高职院校的负责同志25人,组成专题研究班,赴德国学习考察了职业教育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及其历史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专题研究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内涵、运行机制和突出特点。我有幸参加了这次专题学习研究活动,并担任专题研究班的班长,在学习考察期间,通过系统学习,以及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学校、培训中心等机构考察、研讨和交流,进一步了解了德国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教育体制,特别是“双元制”职业教育及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内涵、运行机制、突出特点和发展优势。通过这次学习考察,我深刻体会到了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在“德国制造”、德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系统的了解,对下一步如何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部署和安排,研究班在德国期间,共计完成了32个单元的培训任务。我们系统学习了德国社会和经济体系概况,德国的教育体制概况及其法律背景,德国职业教育体系和“双元制”职业教育,政府、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责和作用,职业培训教师的培养,德国品牌声誉和高技能专业人员之间的关系,高技能人员的培养培训,企业与应用技术大学的合作模式等,专题讲座共64个课时;研究班一行先后访问了柏林州政府教育、青年与科技部,柏林职业教育新科目鉴定机构(ASIIN),杜塞尔多夫德国联邦职业教育与培训研究所(BIBB)等3个政府部门,以及德国手工业技能发展中心(ZWH)和杜塞尔多夫-勒沃库森工商会等2个行业协会;先后实地考察了柏林工业大学职业教育与培训学院、柏林经济和法律应用技术大学、Martin Wagner职业学校、德国铁路(DB)培训学院、柏林工程应用科技大学、杜塞尔多夫应用技术大学等6所学校,以及德国技术信息、工业电子和能源管理能力培养中心,柏林手工业协会的培训中心,德国供暖空调手工业联合会(SHK)柏林分会培训中心等3个培训中心;同时,研究班学员还与德国的官方代表及职业教育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在省委组织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学员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班做到了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管理严格,学习扎实,圆满完成了学习考察任务。

二、主要收获

德国是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强国。德国“双元制”模式是世界公认的成功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被称为德国经济发展和“德国制造”的“秘密武器”。德国“双元制”模式是:两个培训主体,即企业和职业学校;两种教学内容,在企业主要是传授职业技能和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主要是专业理论知识和普通文化知识;两种教材,即实训教材和理论教材;两种实施方式,企业遵循联邦职教所制定的培训条例来组织培训,职业学校则遵循所在州文教部颁布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两类教师,即实训教师和理论教师。在德国学习考察期间,我们比较深入地了解了德国职业教育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更新了理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会和收获:

1.深刻认识到了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在德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德国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政府把培养高技能人才作为国家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高技能人才的比例占40~50%。德国把高技能人才的摇篮——职业教育作为立国富民的“秘密武器”。在德国,从总理到一般百姓,无不重视职业教育,能工巧匠备受尊重。据了解,德国除了27%左右的青年上大学外,绝大多数都选择进入职业学校学习。

2.熟悉了德国的教育,特别是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德国政府视职业教育为一种类型教育,构建了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职业教育体系具有灵活开放、层次分明和针对性强的特征,被称为“有多个入口和出口,没有死胡同”,充分发挥了沟通初级教育、高等教育和企业人才培养的桥梁和纽带的重要作用。德国高中阶段的职业类学校由两大类组成:一类是就业导向的“双元制”职业学校和全日制职业专科学校;另一类是“立交桥”式的专科高中,职业或技术高中,专科、职业或技术完全中学。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类学校也由两大类组成:一类是典型的应用型高校——专科大学(应用技术大学);另一类是典型的职业型高校——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是“双元制”模式在高教领域的延伸。德国的各类教育之间可灵活互通,在基础教育结束后的每一个阶段,学生都可从普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学生,也可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文化课补习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职业教育的各个层次以及它们与普通教育之间都可以交叉和相互沟通。

3.了解了德国政府、行会和企业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职责和作用

德国的政府、企业与行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职业教育工作。一是政府在职业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负责建立和规范职业教育的法律框架,授权给行业协会、企业、工会和政府机构,将职业教育纳入到中等义务教育范畴,在公立职业学校提供“双元制”职业教育,开展“双元制”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等。二是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发挥主体作用。从职业教育的招生到受教育者的培训,从职业培训岗位数目到培训计划直至培训的物质设备的配备等,基本上都由企业负责,企业直接决定着“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规模和质量。三是行会在职业教育中发挥监督、管理和协调作用。行会负责为教育企业提供咨询,为教育企业的教师提供培训,对企业和企业教师进行评估、认证,监督企业开展教育,为企业招收受教育者提供支持,组织中期考试和最终考试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调解受教育者与企业间的纠纷等。

4.认识到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

德国是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最为成功的国家。德国的主要行会机构有300多家,各个行会基本都设立了职业教育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管理本协会辖区范围内与职业教育有关的重大事项,以此建立了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促进了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德国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主要是通过“双元制”模式实现的:企业依据教育合同,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下,为学生提供基于工作的实践训练,并支付给学生生活津贴;职业学校依据《义务教育法》,为学生免费提供与职业实践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普通文化知识教学;州政府为公立职业学校提供财政支持。

5.体会到了专业化教师队伍在推动德国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德国职业教育的高质量与其拥有一支高度专业化的师资队伍是密不可分的。德国建立了一套严格的教师遴选、入职、晋升、培养、培训制度,对教师的学历和资历、专职与兼职、培训与进修、品德和技能等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德国职业学校理论课教师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至少有两年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验,通过两次国家考试,到学校任教还需两年试用期。德国很重视提高教师的物质生活待遇,应聘教师经过两年试用合格后,政府终身雇用,享受公务员待遇,免交社会保险。

6.认识到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了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德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相当完善,在立法体制方面有《联邦职业教育法》《联邦劳动促进法》《手工业条例》;在为学徒工提供合法培训条件方面有《青年劳动保护法》;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有《企业基本法》和《联邦职业教育促进法》;在职业资格考试方面有《培训员资格条例》等。德国通过实施严格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国家、企业、社会团体各阶层和学校共同举办职业教育的局面。二是建立了政府和企业共同投入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机制。德国按照《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职业教育经费由公共财政和企业共同资助。三是建立了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各类行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行业职业培训的考试并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共涉及国家承认的376个职业培训工种。四是建立了学生操作技能的实践训练制度。在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职业学校学生70%的时间在企业学习操作实践技能,30%的时间在职业学校学习文化和专业知识。

7.感受到了德国高度重视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德国人严谨认真、遵守纪律、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成就了“德国制造”的高品质。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德国很重视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学生在企业进行实践锻炼时,企业不仅注重技能的培养,还将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时,学校既对学生进行技能和理论教育,也开展职业意识和素养教育,并纳入日常的教学计划。

三、几点建议

鉴于中德不同的工业背景和文化土壤,我们学习借鉴其职业教育发展经验,不能不经选择地移植,而是应取其精华。结合这次学习考察的体会和我省职业教育的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

1.把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大量的高技能人才,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对教育工作的呼唤和期盼,更是助推经济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特别是对我们河南这样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省来说,职业教育更是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实现富民强省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真正解决我省由人口大省向人力资源、人力资本强省转变,由农业大省向工业大省、经济强省转变的迫切需要。因此,应当把职业教育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

2.把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关键举措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成功模式。借鉴德国的经验,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的作用,健全省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充分利用省级职业教育集团等工作平台,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二是充分发挥企业的办学主体作用。建议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企业办学的利益补偿机制。同时,建议省政府出台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激励政策,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府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三是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行业组织应履行发布行业人才需求的职责,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3.加快构建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建议加快构建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河南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当前,应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要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调整布局等得力措施,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使中职学校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二是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要着力提高专科层次职业教育质量,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探索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三是加快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现中职、高职、本科和研究生等各层次职业教育的内部贯通。

4.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建议建立健全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严格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

5.加快推进本科院校的转型发展

建议加大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力度,并将其纳入“十三五”发展规划。要采取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并在经费投入、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要调整普通本科招生规模,扩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招生计划。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高等学校时,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要制订有效措施,鼓励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

6.加快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保障体系

一是加快完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议修订《河南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制订《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二是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经费投入制度。各级财政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确保职业教育财政投入逐年增长,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三是加快推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四是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7.加强职业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是建议加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力度,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境)外的先进经验,加快发展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二是支持职业院校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职业教育机构和实施办学项目。三是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开展职业教育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培训。聘请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到我省任教。

(责编 张红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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