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农场社区管理工作创新的探讨

时间:2023-05-09 08:54: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近年来,海南省农垦总局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改革方向和总体要求,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其中剥离了橡胶主产业后的农场社区如何管理成为一个焦点问题。国营乐光农场顺应改革发展形势,因地制宜探索农场社区管理新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及广大职工群众的赞誉。笔者以该场为例进行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国营乐光农场基本情况

现乐光农场是2009年2月由原乐光农场、抱伦农场和福报农场合并重组的,场部设在原乐光农场,下设三个分场,第一分场为原乐光农场;第二分场为原抱伦农场;第三分场为原福报农场。农场现有总人口19420人,常住人口11436人,其中职工1590人(在岗516人,不在岗1074人),在岗职工中干部272人(处级干部5人、科级83人,科级以下234人),非职工118人,离退休职工2765人,家属(含小孩)6963人。合并重组前农场有土地面积46.8万亩,主辅两分开后,划转海胶集团14万多亩,划转投资公司6801亩,农场现有土地32.1万多亩。

合并重组后的乐光农场,不但因人口多、地域大、居民点分散,给管理增加了难度,而且因政企分离后,原来一个整体变成了多个单位,出现了管理方式不同、资源占有不同、利益分配不同等因素带来的管理难度加大。

二、乐光农场承担的社会职能及现状

从2009年到2013年,农场的社保、教育、民政等社会职能分离和移交属地县政府管理,减轻了农场的负担。但目前农场承担社区管理的主要职能有: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维护稳定、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小城镇管理、供水、土地管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等30多项。农场承担的社会职能依然繁重,每年所需支出的费用达2238万元。

上述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交织,如果处理不好,就成为不稳定因素。面对改革后的体制,迫切需要一套新的社会管理方法适应深刻变革。乐光农场因势制宜、因地制宜创新管理思路,积极转变职能,当好服务者,做到简政管事两兼顾。

三、乐光农场社区管理创新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农场社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全覆盖。

根据重组后的实际情况,乐光农场完全打破了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建立了居民小组114个(生产队)、居民委员会14个(作业区)、社区管理办事处3个(分场)、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农场领导班子)四级管理的社区管理组织架构,打造了一张如同蜘蛛网状式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成立了集信访、综治、维稳、帮扶、便民服务的综合服务“五位一体”的“乐光农场职工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

在3个分场各设1个社区管理办事处,将地域相对靠近的生产队集中设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设立7~12个居民小组,每个小组配备居民小组长1名,担负农场及其工作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在党务管理方面,通过党组织重新整合,成立6个党总支,30个党支部,做到农场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组织、就有社会管理组织机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人人有事管,事事有人管,个个有责任,件件有落实,形成推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让侨民实现“自治”。

乐光农场是重点安置难侨的单位,合并前3个农场均有几个难侨队,难侨人口多,历史遗留问题多,是影响农场稳定的突出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垦区的一个棘手问题。为了维护侨队职工队伍的稳定和难侨事业的发展,我们创新思维,打破原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成立“乐光农场华侨联合会”,组建侨联班子和维稳、宣传、建设、监督等小组,架构科学完善的难侨组织体系,赋予他们“自治”的权力,侨事侨办。

组建“乐侨工程队”,所有侨队的民房改造工程让他们自己承包建设;侨联经费自控自支,上级拨给农场的华侨事业费,农场全部拨给侨联,用于难侨事业的支出;拓宽侨联经费来源,农场每年从“帮扶中心”拨出2万元,用于补助难侨中的困难职工。农场将5000亩难侨自营经济用地的地租42.5万元全部交由侨联收取并支配,使侨联事业变过去的输血为造血。目前,侨务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自治”目标,有效解决了侨队长期不稳定的问题。

这套新的社会管理方法,实现了从传统管理转向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符合群体个性的协同服务转变,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有效实现了既简政又管事,基层稳定,职工满意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新型地域单位关系,创新横向联系制度。

乐光农场与乐东县千家镇毗邻,周边与几十个自然村接壤,土地犬牙交错,村队鸡狗相闻。为此,我们主动牵头与千家镇政府、海胶山荣分公司共同协商,成立“三方联席工作协会”。我们的工作原则是“三方联手,协商管理,共同治理,实现区域长治久安”,要求各方自觉理顺工作关系,密切配合,共同建立社会治安和护林保胶联防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开展护林保胶及各种专项打击活动;共同处置社会治安、自然灾害、事故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建立沟通机制,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情况分析交流,互通有无,资源共享,研判事态,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共同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共创和谐社会。

场乡结合的突出效果是,在这一地区发生的任何治安事件,都会三方联手,协商管理,共同治理,确保千家和乐光辖区综治维稳工作和护林保胶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通过“三方联席工作协会”,加强各方领导的沟通,增进感情,为实现区域的长治久安,大家共同负起责任。

(四)建立居民基本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创新辖区人口管理工作。

随着农场规模的扩大,居民人口数量急剧增多,各种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乐光农场秉承为民服务的理念,大胆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创新研发了一套居民基本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建立了门类齐全的人口信息电脑管理系统。

该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内容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户籍、住房、经济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农场社区管理组织架构、单位情况等6大块、68项。借助这套居民基本信息系统管理平台,通过简单操作,就能很方便地对所需资料快速检索与查询,还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真正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农场各级组织和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从而为农场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

四、深化农场社区管理改革的建议

(一)农场应将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全部划归社区,以内部全面分离,实现责权清晰。当前,仍有部分公共管理职能由农场承担负责。为有效实现分工明确、责权清晰,必须深化农场社区管理改革,以系统内部全面分离为总体要求,将农场仍然承担的公共管理全部划归社区管理。为此,社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要按编制从农场机关和基层单位中推选任用,人员组织关系应明确转入社区。同时,现有各项事业拨款和财政的有关事业拨款,原则上农场应全额拨付给社区,作为社区的行政事业经费,确保社区正常运转。

(二)农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设立,应严格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居委会委员、主任人选,应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和程序,推荐有一定组织能力、办事公道、群众威信高、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人员担任,也可从基层干部中产生,居民小组组长一般可由生产队干部兼任。居委会设立初期,专职人员可暂控制在3人,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再适当增加。居委会人员和工作经费及居民小组长工作补贴,由财政核拨给社区管理机构。

(三)针对居民基本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存在的局限性,如管理功能不是很强,数据的更新、检索做不到很完善,信息数据管理安全性存在隐患(如没有访问权限,可随意修改相关数据等),应当邀请有实力的软件开发公司,以目前采集的居民基本信息内容为基础,开发出一套科学、完善、安全、有效、实用的数据库型管理应用软件进行数据管理,实现网络互联,数据共享。同时,应用数据的安全策略,根据系统功能划分用户类型和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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