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立县级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思考

时间:2023-05-08 19:54: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县级统战工作是爱国统一战线的基础阵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持续推进,县级统战工作中积淀的诸多问题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的统战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如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强有力的县级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已成为新时期统战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县级;统战工作;协调机制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3163(2010)01-0022-03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统战工作领域正在日益拓展,县级统战工作在整个统一战线中的基础性地位更加突出,对县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大。《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文件)明确指出,“基层统战工作是整个统战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的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体制。”可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统战部牵头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是当前县级统战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更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对于服从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巩固和壮大新世纪爱国统一战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笔者采取典型调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我市各县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回顾及分析

上世纪八十年代前,现在单设的对台、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都是县级统战部的内设科室,对外又作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进入八十年代,上述统战机构纷纷升格,或并入或划转政府序列,从而出现了职责交叉、机构膨胀等弊端,严重影响了县级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

1996年机构改革时,各县基本上实行台办、民宗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侨办、侨联、工商联划归统战口,由统战部负责统战口的协调,县委、县政府交给统战口各单位的工作由统战部统一传达,并负责督促落实。同时,统战口各单位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重大活动安排,也由统战部负责汇总上报。工作中,各县都建立了一套例会制度:一是每月一次的办公会,部长们筹划全月工作,做到统一部署,合理安排;二是每月一次的碰头会,统战口各单位负责人交流各自情况,协调相关工作;三是每月一次的汇报会,统战部长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当月的统战工作,听取意见,取得支持。

时隔不久的二十世纪末,县级机构再改革时,对统战口的调整力度最大,台办划归县委办公室管理,侨办划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战口的扎口管理己名存实亡,统战部作为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难以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统一战线不统一”。造成这种格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沿革形成的,也有人为因素造成的。具体是:

1 领导重视程度与统战工作地位不相适应。中央、省委对统战工作非常重视,但到县级,随着干部队伍的新老交替,大批年轻同志走上领导岗位后,重视经济指标,追求个人政绩,把统一战线看作是可有可无的工作,致使我市各县“六个纳入”至今没有完全落实,大多数县不与统战部沟通党外干部的推荐、安排。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各县统战部均被列为二类部门,人均工作经费仅为8000元左右。同时,各县在招商引资上却没有忘记统战部,分别下达40~100万美元的硬性指标。

2 统战机构设置与统战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我市各县统战机构设置形式多样,绝大多数县是统战部与民宗局合署办公,共同点是台办划归党委办公室管理,侨办划归政府办公室管理,统战部已难以牵头形成大统战的格局,更不要说与系统外有关单位的协调。而实际情况是,县级台办、侨办由于缺乏人手,又没有基层组织,为台胞及眷属、侨胞及眷属的服务,都是由镇(乡)统战委员提供。尤其是分工联系民宗局、工商联等统战工作部门的县级领导不统一,更增加了统战部协调的难度。

3 干部队伍建设与统战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一是年龄结构老化。全市各县统战干部中35岁以下仅有4名,部领导50岁以上的人数超过领导总数的85%。不少县把年龄大、将要二线的乡镇党委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安排到统战部担任领导。二是文化层次较低。各县统战部工作人员大专以下学历约占50%,部领导的平均文化水平则更低。三是人员编制太少。各县统战部的干部编制平均为5.5人,仅相当于同级党委其他部门的一个处室。四是交流提拔困难。各县统战部都是官多兵少,部领导占机关干部数的66%以上,有的县是五六个部领导管一两个工作人员。

4 统战工作手段与统战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各县的统战成员主要为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目前,县级统战部因无权无钱,缺乏解决问题的必要手段,很难给予统战对象实质的帮助,难以产生向心力和凝聚力。如县级统战对象大多是党外知识分子,其宏观管理机构是组织部,评定职称、落实待遇在人事局,他们都有一套完整的运转机制,统战部对党外知识分子的管理流于形式。再如,党外干部工作中,培养、“劝留”的责任在统战部,提拔、使用的权力在组织部,工作形成两张皮。

5 统战理论政策与统战工作形势不相适应。随着形势的发展,县级统战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上级虽然对有关问题出台了一些文件,但有的缺乏操作性,有的已经过时,更多的是未作出规定,统战理论指导滞后。如,落实中发[2006]15号文件“党委常委兼任统战部长”的规定,未作时限要求;各级党委都对统战干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有哪些教育载体、措施,基层不得而知;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县(市、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提到,对县级统战工作“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其内容、形式有哪些,我们在盼,等等。

二、必要性和可能性

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明确要求加强基层统战工作。随后,中发[2006]15文件对建立由统战部牵头负责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作出了规定。事实上,随着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壮大,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各项方针、政策,己经越来越依赖于党政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越来越依赖于统战部与之进行的沟通和协调。这在县级,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建立县级统战部牵头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己势在必行。

一是适应统战工作的社会化趋势。统战工作包括民主党派工作、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等方面,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工作线长面宽,政策规定繁多,情况千差万别。社会各个方面都在做统战工作,政府各个部门都有统战任务,这就需要掌握政策的统战部,从宏观的角度、更高的层次来驾驭全局,强化协调的职责。特别是随着我党与党外各界人士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共事局面,更需要统战部及早筹划,从源头上加强协调。

二是履行统战部门的基本职能。统战部作为党委

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协调关系”是其基本职能之一。其中,内部协调是指与统一战线成员沟通思想、化解矛盾等,这是大家熟悉的传统工作。重要的是外部协调,主要是与党政其他部门共同落实统战政策,尽快形成整体合力,这是改革开放后党中央明确赋予统战部的职责。因为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现在统战工作的大政方针己定,关键是狠抓落实。再好的统战政策,不认真贯彻落实,那就是统战部的失职。

三是落实统战任务的迫切需要。当前,统战工作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方式、党外干部实职安排的途径、贫困少数民族同胞扶贫的载体、宗教领域维稳的措施等,都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提出了现实的要求。但他们对统战工作的认识和统战部的认识有一定的差距,他们甚至会认为这些工作不是业务工作,做与不做、做好与做差都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运转,这就会在统战政策切入政府职能工作时产生种种矛盾。这些矛盾加重了统战部协调的分量。

由于县级统战工作部门所管辖的范围较窄,工作对象相对较少,加之经费较紧,就不允许脱离实际情况,盲目地追求上下对口,而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从有利于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尽早建立由统战部牵头的县级统战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有利于提高统战干部积极性。目前,绝大多数县级统战部的主要任务有三大块: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数量不多,民族、宗教的工作量也很有限,如能在县级将这些工作部门合并起来,纳入由总揽统战工作的统战部来负责,则相对而言,统战部的工作会比较饱和,积极性也会提高。

二是有利于整合统战工作资源。县级统战工作部门人员少、经费少、条件差,且大多是官多兵少,难以开展工作,如能实现统战工作部门合署办公,将能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整体作用。机关工作的实践也表明。一个机关如果人员太少,工作容易松散,也不利相互监督。把各统战工作部门的人员集中办公后,就会形成人气,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有利于实现县委常委兼任统战部长目标。实行统战工作部门的集中办公,对县级“三个文明”建设所起的作用更容易兑现,这样,县级党政领导在心理上,在工作量的分配上,就能够接受县委常委来担任统战部长的要求。县委常委担任统战部长后,也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从而又将推动由统战部牵头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三、建议与思考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中央的文件精神。建立精干、统一、高效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解决因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而造成的工作推诿、效率低下等问题,是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县级统战工作的必然趋势,也是县级统战工作部门形成合力的必由之路。就此,由统战部牵头的县级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建议模式为: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台办、侨办、工商联、侨联、民宗局与统战部实行“一套人马、几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格局。强化党委统战部的宏观协调职能,主要是对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的推荐任用等方面实施牵头协调,而不是对统一战线所有工作的包揽和干预。合并后,要充分考虑组成单位的利益,坚持“四不变”原则,即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不变、机构级别及干部待遇不变:单位性质及工作职责不变、经费来源渠道不变。原来各统战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兼任统战部副部长。这样,由担任县委常委的统战部长来领导,他们心理上能够接受并入统战部的这种方式。同时,上级对口工作部门来县检查指导工作,可由分管该部门工作的副部长牵头接待和汇报工作,完成对口部门布置的任务。所以,从隶属关系、工作秩序上都不会影响工作,也容易被市以上的对台、侨务、民族、宗教等部门所认同。

要实现上述模式,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县级统战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妥善地解决好实现合署办公的难题,以适应新形势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新要求,完成县委赋予统战部的各项任务。

1、党委重视、关心和支持是建立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保证。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建立和健全统一战线工作体制机制。”根据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在考核县级领导干部政绩时。建议增加“统战观念”和“统战水平”两项指标,实行“一票否决”,把领导干部的兴奋点和责任感引导到统战工作中来,使他们认同统战工作,关心统战工作,从而支持统战工作。另一方面,统战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合实际地提出由统战部牵头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方案,供县委决策参考。还要善于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地争取县委对统战工作的支持。

2、统战工作各部门的思想统一是建立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基础。首先,要加强对建立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目的、意义的宣传教育,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大家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建立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重要性、必要性,从而提高其服从实现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其次,要充分照顾各统战工作部门的利益,消除他们的疑虑,使之认识到:统战部只是受党委委托加强对组成单位工作的协调,协调的内容限于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活动的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的推荐任用等,其余实行“四不变”。如果不从思想上消除顾虑,即使在形式上勉强建立了协调机制,在内容上还是很难达到协调统一的目的。

3、改革统战干部管理体制是建立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核心。现行的统战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是,管事的不管人,管人的不管事,管人与管事相脱节,这是统战工作难以归口协调的根本原因。因此,改革县级统战系统干部管理体制,由统战部代县委直接管理本系统内干部,实行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同时,建立完善的统战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基层统战干部“进不来、出不去”的尴尬局面,调动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统战干部队伍的活力。这一问题解决了,党的统战工作协调机制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4、统战部长担任县委常委是建立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关键。在新形势下,县级统战工作承上启下,是整个统一战线工作的基础,因而对统战部长的人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统战部长由县委常委担任,“便于统战部更有效的研究、协调、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这样,才能彻底改变县级统战工作被动的局面,才能彻底解决归口管理和人事安排中存在的问题。当然,在目前这种状况下,选调统战部长应更新观念,提高条件。坚决摒弃照顾安排的做法,注意选拔一些年轻有为、德才兼备的同志到任;对一时未能担任县委常委的统战部长,应重申列席县委常委会议的规定,为其“知情”和“发言”提供条件。

编辑:魏方

推荐访问:县级 协调机制 思考 建立 统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