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竞技体育职业化比较:差异与启示

时间:2023-05-08 13:42: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通过从发展历程、文化背景及管理体制3个方面的差异分析,研究认为,在发展历程上体现的是“历时态”与“倒时态”的差别;在文化背景上,执行的是“国家体育”与“公共体育”的理念;在管理体制上,秉承的是“国家权威”与“组织决定”的社会分配原则。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只有确立以“组织关系”为基本社会关系的管理体制,以“群众需求”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方式,以“权责明确”为基本准则的项目运行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的“共时态”发展。

关键词: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G80-0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840(2014)05-0048-05

体育作为一项产业活动,是随着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初期英国产业革命大潮产生发展而来的,迄今为止仅百余年历史,英国因此也被认为是现代体育产业的发源地。作为一项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绿色产业、朝阳产业,体育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产业经济,成为推动一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产业之一,各国政府都对体育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很高的重视。竞技体育职业化是新时代背景下体育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竞技体育的最高形态,是竞技体育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方向[1]。当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经历着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奥林匹克宪章取消“业余原则”之后,带动了竞技体育职业化在世界各国的快速发展,“职业化”运作已经成为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

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初期才开始探索职业化的路子。其中,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开幕被认为是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开端,此后我国陆续对其他一些项目进行了职业化探索。至今,我国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的联赛业已全面展开,体育协会已经走上实体化道路,俱乐部体制基本形成,商业化的经营机制已具雏形[2]。但是,由于我国举国体制的过度干预,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完善,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建设的滞后与缺失,致使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并不通畅,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研究通过对中、欧竞技体育职业化的比较研究,分析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欧洲体育竞技化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对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发展进程提出一些思考,以促进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深入发展。

1发展历程:“历时态”与“倒时态”[HTSS]

就发展历程而言,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830年的英国。到了1875 年,苏格兰的一些休闲体育项目逐渐成为收取门票的商业表演。1885年,赛马已成为了英国地区每天进行的赛事,从而导致了以赛马为职业的运动员出现[3]。1895-1914年间,欧洲的足球、板球运动也纷纷与商业联系起来,各种与竞技体育相关的职业相继出现[4]。1880年,英国职业足球俱乐部成立,并于1885年开始参加英国足总杯联赛。美国职业联赛就是在参照这种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发展,逐渐成熟起来的。

二战后,欧美国家经济的腾飞为促进职业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和社会基础,日益高涨的体育产业产值也推动职业竞技体育向更高层次、更全面的领域发展。在这种发展趋势的引导下,世界各单项运动联合会纷纷举办职业赛事,推广了职业体育的普及、增加了协会的收入,扩大了项目的影响力。170多年来,欧洲地区的职业体育己经由当初一个小俱乐部的出现演变成为了当前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相对于欧洲竞技体育百余年的发展历程而言,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起步较晚,其发展历程大体上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步探索阶段、发展过渡阶段及快速推进阶段[5]。其中,从上世纪80年代到1993年被认为是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初步探索阶段。在80年代之前,我国仍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发展尚不具备条件,随着1979年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颁布实施,一些商业元素开始融入到体育竞赛中,为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提供了契机。1980年,由境内中介公司运作、首次由国外职业运动员参与的“万宝路广州网球精英大赛”在广州进行,可以说是中国体育赛事市场化的滥觞。1992年,原国家体委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深化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体育改革的方向,提出以足球为突破口推动中国体育职业化改革的目标。1994年4月,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正式开幕,标志着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进入到了实践探索阶段,中国篮球联赛在此后不久也开始了职业化探索。在足球、篮球等项目的带动和推动下,其它一些项目也纷纷开始进行职业化探索。2004年,中国足协推出了中超联赛,中国篮协对CBA联赛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才进入快速发展期。

由此可见,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遵循自然机制由下而上而产生的,职业运动员是从大众体育爱好者转变而来,竞技体育职业化是从完善的竞赛制度、成熟的体育运动发展中产生的,是体育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与大众体育相辅相成,密切联系。可以说,群众体育是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基础,职业体育又促进了群众体育的进一步开展。因此,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遵循的是一种历史态的演变过程,即建立在经济方式(物质基础)、公共需求(外在趋力),政府行为(制度保障)基础上的历史态变化。而中国职业体育是在政府干预下由上而下的,是中国政府为适应体育全球化以及市场的需要而强迫设立的体育形式,即在形态上是一种“倒时态”进程。我国运动员一般是由国家训练队等专业训练人员转化而来,竞技体育的职业化发展缺乏群众基础,由于产权关系不明确导致职业化发展中市场运作混乱,衍生了一系列市场问题,竞技体育“异化”现象明显。不仅如此,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健全,没有完善的保障体系,这也是导致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发展滞后于欧洲的一个重要因素。

2文化背景:“国家体育”与“公共体育”[HTSS]

古希腊文明是欧洲文化的来源,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也深深印有古希腊文化的缩影。古希腊文化倡导追求自由和个性的发展,倡导人对自然的征服,重阳刚的力量、速度之美,重外在、形体美[6]。随着生产水平的提高,古希腊人最早把体育从娱乐、敬神、游戏、健身、巫术等活动中剥离出来, 形成了以锦标为目的、以身体参赛为形式,有一系列完整竞赛章程和规则作保证的竞技体育。作为一种泛希腊的体育文化传统,起源于1173年的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标志着现代体育运动的开展,也将古希腊文化的核心、思想等深深融入到了竞技体育运动之中。

由于体育产业最早起源于欧洲的英格兰地区,受当时产业革命的影响,体育产业发展中也深受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三大思想文化的影响,这三大思想被认为是欧洲竞技体育转型及职业化发展的外在推动力。其中,文艺复兴中提出的“身体是灵魂的寓所”、“全面发展的人应该通过身体来塑造个性”等身体观,动摇了神的权威地位,肯定了满足人的世俗欲望和自然欲求的合理性,为体育娱乐和游戏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撑;而宗教改革提出了新的体育认知理论,倡导“人”是法律上平等的“公民”,为欧洲现代体育的兴起奠定了物质和精神基础;启蒙运动提出了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思维模式,提出了更加科学、理性的体育观念,使欧洲古代体育项目得到了全面性整合。伴随着这三大思想文化的影响,也使得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自发展之初就带有浓厚的“公共体育”色彩。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体育文化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也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我国的竞技体育文化承接了中国文化“整体本位”的思想,注重“义”“利”之道,将国家利益放在体育发展的重要位置上。孟子在《离娄上》中说:“天下之本在国, 国之本在家, 家之本在身”[7],倡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国家意识,要求能力弱者“位卑未敢忘忧国”,能力强者“捐躯赴国难”。也就是说,在体育竞争面前,要将国家放在首位,社会主体第二,个人则排在最后。其次,中国传统体育文化注重人与客观世界、自然等的和谐统一,讲究“以和为贵”、“天人合一”,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反对斗争。而且,中国体育文化深受儒家核心理念“中庸之道”的影响,指导人们安分守己、切勿争强好胜。因此,竞技体育在中国的扎根就必然面对“国家体育”这一思想的对接性。

西方职业体育在西方传统文化的影响下,经过16、17 世纪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的熏陶,作为一种商品在新兴资产阶级中产生。其追求个体独立、自由,健美,迎合西方个人本位观,符合个体发展、自我实现的要求,是历史与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在资本主义大环境下经过不断改革创新,在西方传统文化和意识下不断选择调整而成熟健全,是一种对“公共行为”的选择。而我国竞技体育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倡导国家意识,对以商业利益为追求、以个体为中心的职业化发展趋势仍在适应中,“国家体育”特色非常明显,且这种观念在短期内还难以消除。

3管理体制:“政府权威”与“组织决定”[HTSS]

就竞技体育职业化的发展体制而言,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各国对竞技体育的管理都比较松散。但从90年代初期开始,欧洲各国逐步加强了对竞技体育的管理。Houlihan(2006)[8]认为,二战后各国大众主要关心的是生活问题,体育处于被忽略的地位,但随着经济的复苏、闲暇时间增多和体育促进大众健康、利于控制社会、凝聚人心、促进外交、加快经济发展等功能的凸显,曾一度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J.F.NyS (2006)[9]指出,上世纪80年代后,欧洲各国开始在行政体制上实行去集权化,政府的管理权力和范围减少了很多。同时,欧盟的成立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转为经济政治实体,各国政府的外交、军事、经济权力再次被削减,公众生活成了各国政府少数几个能掌控的领域之一,体育则是公众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对竞技体育的强化管理和逐渐重视也就顺理成章了。Morgan(2001)[10]则认为,以国家为单位参加国际体育赛事有利于提高本国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一次国际赛事就是一次向世界展示自我的机会。因此,各国为了提高在欧盟的话语权,大力发展体育,特别是高水平的竞技体育,并成立了相应的政府部门,制定了相关政策,为大众体育和职业竞技体育都提供了政府补贴资金,以此提高自己在欧盟中的影响力。

此外,欧洲竞技体育单项项目自身的管理模式安排也存在多种形式。欧洲职业联赛是开放式的,强调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欧洲各国家都有着自己的独特俱乐部管理体制。Hall(2003)[11]认为,当前英国足球超级联赛己经逐步被私人控制,但其他欧洲国家的足球和篮球仍保持着自身特有的职业竞技管理体制。U.lago(2006)[12]指出,意大利的足球与篮球俱乐部所有权和英超一样属于私人,但不同的是意大利俱乐部几乎很少有发行股票上市的(只有尤文图斯、罗马、拉齐奥三支队上市),私人的投资直接影响俱乐部经济状况,这与英超有所差异(英超联赛几乎所有球队都上市,直到后来私人控股的增多,才显现出球队私有化的迹象)。欧洲职业俱乐部主要分为项目协会管理、协会和政府分工管理、政府专门设立职能部门管辖三种模式,并形成职业联盟代替协会成为联赛治理的主导力量。由此可见,在政府强化与组织凸显的双重背景下,组织关系逐渐成为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的逻辑主线,由此也便形成了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中的“组织决定”的重要性。

我国的体育体制基本是模仿苏联建立的,国家成立了专门的行政机构,这种机构是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接受上级部门的领导。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与计划体制相匹配的管理体制的缺陷日渐暴露出来,体制改革也势在必行。1993年,《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的出台,为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管理体制的改革奠定了基础;1995年,我国《体育法》颁布实施,推进体育体制改革成为我国体育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在政策的推动下,我国男足与男篮率先开始了职业化的尝试,经过多年的努力,过去统一由体育部门管理的体制逐渐被俱乐部体制所取代。但是改革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从外部机制来讲,不少改革措施与旧体制达成妥协,出现改革变形,例如虽然是职业化,但又受到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约束,使联赛发展环境受到影响;从内部机制来讲,职业联赛的产权归属存在很大缺陷。以中超为例,中超是中国足协和俱乐部合股的运营模式,在产权分配上,俱乐部明显处于极弱的地位,收益极少,担待成本却很大。而且,由于是企业和国家共同控股,俱乐部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分配也不明确,造成运作的混乱。

因此,中国的职业体育组织是以政府及准政府组织作为管理机构,政府与俱乐部企业两者之间属于不同的利益群体,即强化的是“政府权威”,组织关系尚未形成。欧洲职业体育组织以联盟与俱乐部企业为主,就实质而言,俱乐部与联盟组织两者之间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联盟组织是基本上是由业主组成的董事会共同负责管理。在欧洲职业体育组织结构中,各个管理阶层更可以被称作为一种比较松散的服务、协调以及协同关系,“组织决定”成为主导。相对来说,中国职业体育组织结构中各个管理层级中则具有十分明显的行政隶属关系。欧洲职业体育联盟属于特殊的企业,是完全的市场化组织,董事会是联盟的最高管理权力所在,管理者与董事会之间只是单纯的雇佣关系。

4启示[HTSS]

4.1管理体制:以“组织决定”为基本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了“政府权威”的重要性,也因此在改革上体现的是一种“倒时态”发展的历程,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变革方式。然而,随着竞技体育职业化的不断发展,竞技体育职业在其结构形态上出现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社会组织的规模化与理性化程度的不断增加,这也是社会结构变迁中的一个缩影,即我们强调的公共组织的大量涌现。这些组织在社会分配和社会链接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和重要,个体在这些组织的交接中逐渐由一个“社会人”变成了“组织人”,其物质利益和生活机会也越来越受到组织的决定和影响。因此,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自然也就构成了对传统的“政府权威”型社会关系的冲击与挑战。

当然,我国的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也正在不断地摸索前行,因为,毕竟我国地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与西方国家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性,也正因为如此,如何在“两分型”(中国与欧洲)社会制度地理论框架下安置竞技体育地职业化进程,或是突破传统,构建符合新时期内在逻辑结构体系的竞技体育职业化尤为重要。事实上,关于组织权威的转型理论早在上世纪60~80年代就已经兴起,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美国的“新结构主义”,来自社会分层、组织结构学、职业社会学等领域的研究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围绕社会结构和功能的转型就分配的机制提出了种种设想,虽然争执的行为取向可能有所差别,但毋庸置疑的是,社会分配正在走向以“组织关系”为纽带的社会结构变迁中。

当前,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迟福林(2010)指出,十二五改革有三条主线,第一,加快推进以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为主线的经济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坚实基础;第二,加快推进以适应社会公共需求转型为主线的社会体制改革,为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和谐提供制度保障;第三,加快推进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奠定重要基础[13]。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必将受到重大影响,人们对竞技体育产品的需求将日益高涨,而在这一进程中,社会组织结构将发挥重要的职能作用,“组织决定”将成为基本社会关系。

4.2发展方式:以“群众需求”为基本导向

虽然,我国与欧洲国家在社会文化背景、发展历程上存在着种种差异,但在社会需求上都是一致的,不同的仅是在“历史态”发展进程上的不一致性,也正是因为如此,在社会结构急剧变化的今天,我们才更希望对这种“历史态”发展过程进行压缩,或者说更快的实现“共时态”的发展进程。当前,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三大改革,一是经济体制改革。它为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提供了物质基础,为中国竞技体育职业化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型提供了经济保障;二是社会体制改革。经过30余年的改革,中国的社会结构也正在发生着新的变化,正在由“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过渡,在这一过渡进程中,最基本的变化就是人的发展权,人民的社会需求得到大幅提升;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占有一定的主导地位,社会资源分配主要由政府主导,即强调了“经济建设型”政府的角色,也由此导致了社会矛盾的激化。伴随着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实现由“政府权威”向“市场主导”的转变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服务型政府的提出就是这一变革的重要体现。

从以上的变革中可以总结出,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社会需求是这一改革进程的“中心点和根本点”,也是基本的“导向标”。目前,公众对竞技体育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体育权利意识成为追求的目标,因此,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国家体育”与“公共体育”也正在发生着快速的变化。虽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国家体育”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型的保障,然而,“公共体育”似乎更加具有满足社会大众需求的能力,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也同样离不开与公共体育的契合,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提出也正是对这一社会诉求的一种有效迎合。当然,在这一进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迟福林指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要做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确定,在建立市场宏观调控的同时,更加要确立监管的有效型。不可否认的是,竞技体育的职业化进程是我国体育事业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从体制上的变革,还是在经济上的转型,人民的发展权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社会权利,确立“群众需求”为基本导向是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的发展方式。

4.3项目管理:以“权责明确”为基本准则

受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职业体育各主体之间存在许多关联,如各运动项目协会与管理中心之间、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各运动项目协会之间、职业体育俱乐部与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之间、职业体育俱乐部各合作主体之间、运动员教练员与体育俱乐部各投资主体之间、裁判员与各运动协会之间等等。以足球为例,从外部看,欧洲作为世界足球组织的经典模式,英格兰超级联赛由职业足球联盟统一进行组织、运行、管理,足总负责制定行业规则,二者互相独立,互相支持。我国足球在改革后,逐步引进市场成分,原有制度非均衡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与修补。但是,由于改革不彻底,我国职业化足球发展进入僵化停滞时期。第一,我国职业足球管理集管理和经营于一身,经营权严重制约所有权;第二,中国足协在职业足球市场开发运行过程中,行政管理模式和商业化模式产生矛盾,受到双重制度的制约,公司与足协合作产生的俱乐部的所有权、经营权等相关权利的归属问题成为主要问题;第三,目前我国足球相关法制还不完善,“赌球”、“假球”、“裁判违法”等问题层出不穷。

[JP2]从内部看,首先,欧洲职业足球俱乐部规模较大,分工明确,非常重视市场的开发。与之相较,我国俱乐部组织部门设置欠完善,分工也比较混乱;其次,欧洲职业俱乐部采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制,职能清晰,我国也采取相应设置,但是很多都是由国家体育总局派人实施管理,由此导致我国足球俱乐部缺少制衡,不够合理;再次,欧洲职业俱乐部大多属于民营企业,自负盈亏,是私有化独立的经济实体,我国则是由足协为主,企业为辅的模式,缺乏行之有效的市场运作和调节机制,造成产权、义务和责任模糊的现象。[JP]

因此,在未来一段时期,各运动项目只有明确规定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处理好各项事务。与此同时,应尽快规范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注册管理,并以法律手段维护处理相关纠纷。不仅如此,还要增强职业体育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完善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法律保障体系等。

5结语[HTSS]

我国的竞技体育职业化与欧洲国家在发展历程、文化背景、管理体制上存在着一些差异,发展历程上体现的是一种“历史态”与“倒时态”的差别,即“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发展进程;在文化背景上,展现的是“国家体育”与“公共体育”的不同理念;在管理体制上,遵从的是一种“国家权威”与“组织决定”的社会分配原则。而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粗放型向集约型),社会体制的改革(生存型向发展型)及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建设向政府服务)的三种变革,因此,在这样的历史时期,借鉴欧洲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中的一些经验,如何更快更好地实现“历史态”发展进程的“共时态”发展尤为重要。研究认为,在管理体制上,应确立“组织关系”为基本社会关系,强调社会组织结构在社会分配中的重要地位;在发展方式上,以“群众需求”为基本导向,在项目管理上,以“权责明确”为基本准则。当然,这也是笔者对这一问题的粗浅思索,以此希望中国的竞技体育职业化进程越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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