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广东经济地理

时间:2023-04-30 19:30:1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明清时期是小农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的时期,由于良好的自然条件和特殊的社会环境,广东农业、工业和商业得到迅速发展。农业商品化程度很高,与市场联系密切;工业与商业联系紧密,既满足国内的需求,又有出口贸易。但是此时的发展,却是畸形的。工业、农业和商业之间没有形成很好的循环,造成市场狭小,农业仍然占很大比重,农民贫困,不能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因此市场并不稳定。

[关键词]明清时期;广东;经济地理

[中图分类号]F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39-0130-02

广东位于中国的南端,靠近海洋,地处低纬度,属于东亚季风气候区,具有热带、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特点,热量资源丰富,雨热同期,与其他地方相比,气候条件优越,气温较高,夏长冬短,干湿季节分明。矿产资源丰富,为工业发展提供多种原材料。明清时期由于良好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广东农业、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传统的“农本思想”根深蒂固,农民仍然很贫困,农民的贫困,制约了其他行业的发展,造成各个产业的不稳定。

1 明清时期广东农业地理

这里论述的农业指大农业,农业、林业、副业、牧业、渔业。农业的基本特点是依赖自然。人类通过劳动,认识自然,顺乎自然,改造自然,从而获得所祈求的产物。因此,自然对农业的影响非常大。

广东农耕虽然比黄河、长江流域晚,但由于历史上战乱较少,生产相对稳定,加上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与自然条件优势,所以明清时期种植业生产的发展比较快,生产水平很高,形成了桑基鱼塘、果基鱼塘、蔗基鱼塘,形成地域化和专业化萌芽。除了粮食作物外,商品经济也比较发达,经济作物很多,农业生产的地方特色表现得更加完备。农田水利建设进入了大规模兴建时期。“正统六年,诏农作以水利为要,各处堤防闸坝,或年久坍塌,不能蓄泄,陂塘淤塞,及旧为豪强占据,小民不得灌溉,已令停顿,或有未修复者,该管官司仍即依例整理。应修筑者悉令修筑,不许怠慢,敢有豪强占据水利者,以土豪论罪。”由于耕地增加,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的改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在耕作制度方面,普遍种植双季稻,并利用冬闲再种一季其他农作物,从而创造出一年三熟制。除水稻之外,还有大麦、小麦、荞麦、豆类、油菜、粟、番薯、玉米等。明中叶以后,广东以经济作物为主的农业商品性生产迅猛发展起来。主要的产品有甘蔗、水果、蔬菜、茶叶、棉花等,而且逐渐形成了大小不等的农业商品生产的专业区域。

广东与海外联系密切,明中叶以后,殖民者来到华南,并占据了珠江口外的澳门作为侵略据点。《广东新语》指出:“东粤固多榖之地,然不能不仰资于西粤,则以田未尽垦……又广州望县人多务贾,与时逐,以香、糖、果、箱、铁器、藤、蜡、番椒、苏木、蒲葵诸货,北走豫章(按:今江西)、吴、浙,西北走长沙、汉口。其黠者走澳门至于红毛(按:今欧洲),日本、琉球、暹罗(按:今泰国)、吕宋(按:今菲律宾)、帆踔二洋,倏忽数千万里,以中国珍丽之物相贸易,获大赢利。农者以拙业,力苦利微,辄弃耒耜而从之。”因此,明清时期广东农业商品性比较强,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相结合。小农经济的商品化,自然条件的差异、技术传统等因素促使农业的地域分工,使原来比较单一的粮食生产向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相结合转变。而珠江上游及其支流北江到广州的航运,为其提供了便利的交通运输。

2 明清时期广东工业地理

《广东新语》记载,广东有金、银、铜、铁、珠、铅、玉、水晶等。“铁莫良于广铁。广中产铁之山,凡有黄水渗流,则知有铁,掘之得大铁矿一枚。其状若牛,是铁牛也。循其脉络深入掘之,斯得多铁矣。”“铅一曰连……然今广东锡多从广西贺县而至,贺县出锡,故名贺。贺,锡也……又韶州产锡。”“合浦海中,有珠池七所,其大者曰平江、杨梅、青婴”“五指山多水晶,光彩照人,望如雪弃,取以为假山,高至丈余”。《广东通志》中:“有纸,有笔,有陶器,有茶有盐。”其中,制陶业和冶铁业最为繁盛。

工业当中,香料值得一提。《广东新语》卷二十六香语记载:“峤南火地,太阳之精液所发,其草木多香,有力者皆降皆结而香。”“海南多阳,一木五香”,还有沉香、鹤顶香,兰香,檀香等。香料贸易是广东与海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因此而独自繁荣,但并没有带动相关地区的发展,使广东整体经济畸形发展。

3 明清时期广东商业地理

明初,朱元璋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为了防止海外和内地反抗势力联合起来,危害刚建立的明政权,同时,害怕商品经济的发展,侵蚀了明政权的自然经济基础,承袭了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因此,在对外贸易上,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规定“片板不许入海”“滨海居民不许与外洋番人贸易”。嘉靖年间,“海禁”政策解除以后,珠江三角洲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商业繁荣和商业资本发达的地区,不仅胜于本省的其他地区,而且可与江苏的苏、扬,福建的泉、漳,安徽的徽州和山西的一些地区相媲美。当时,珠江三角洲的商品畅销国内外,商人足迹遍天下,商业资本雄厚。

明清时期的对外贸易主要分为贡舶贸易和商舶贸易。贡舶贸易是其他国家到中国来朝贡。朝贡的仪式和手续相当烦琐,贡期、贡道和船数也有明确的规定。运来的物品,除贡品外,其余货物,运到京师,由礼部派员监督,在会同馆开市,运到市舶司所在地,也可以互市。贡道大都是经广东,然后入京朝贡。如从洪武至正德四年,来贸易和朝贡的国家,“凡十二国,皆尝来往广东者。”可见广东在贡舶贸易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洪武至永乐年间,广东贡舶互市,一般都是由政府收买,没有抽税。如明初苏禄国来朝贡,附带“货物,倒给价,免抽分。”所谓“给价”,就是给予所收买货物的价格。所以黄佐说:从广东“布政司案查得,正统年间以讫弘治,节年俱无抽分。”直到正德三年,广东才开始实行抽分制。根据文献记载,当时外国贡舶来广东,大抵被规定停泊在沿海的“澳”中,即“泊口”。诸如新宁县的广海,望峒,新会县的奇谭,香山县的浪白、濠镜、十字门,东莞县的鸡栖、屯门、虎头门等澳,皆是外国停泊贡舶之初。

但是明政府规定贡期,长的十年,短的一年或三五年一次,来船一般不能超过三艘,人数不能超过二百人。这种限制,使每次进行贸易的数量不大,规模较小,根本不能满足国内外经济发展的需要。于是商贸变得很必要。嘉靖元年后,明政府封闭了福建、浙江市舶司,广州变成中国唯一的对外贸易港口和贸易中心,三角洲的商人就近同外国人做生意更日益兴旺活跃。当时的贸易主要有铁器贸易、陶瓷贸易、蔗糖贸易、丝织贸易、果品贸易、鱼花贸易等。

商舶貿易是非法的,他们经营的出口商品,大都是违禁物品,如硝石、硫黄、生丝及丝织品等。这些违禁物品,都是贡舶贸易及稍后的合法商舶贸易所不允许出口的,但它们又是国外市场所欢迎的畅销品,特别是瓷器、生丝和丝织品,在国外市场上享有相当高的地位。私人在广东沿海的贸易,承揽了贡舶贸易中的大量商品,在贡舶贸易中占着相当大的比重,贡舶贸易中的“官市”已经退居次要地位,这标志着商舶贸易已经取代贡舶贸易而兴起。

到清代,市场扩大,长距离的运输是其重要标志。清代前期,广东境内人口的增加和商品性农业的迅速发展,使广东成为一个严重缺粮省份。需要从境外大量输入粮食。珠江三角洲是最大缺区,主要从湖南和东南亚运米。潮汕三角洲是仅次于珠江三角洲的米粮需求市场。清代前期,广东棉织业发展迅速,而广东气候炎热,人均需布量较少,因此,广州、佛山的布匹市场有大量的土布输出广西等地。而盐和生铁的运销,打破了地区的销售而扩大市场。

贡舶贸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怀柔远人”“羁縻”海外诸国,防止侵扰边疆的战争,而商舶贸易的目的是为了收取课税。贡舶贸易中的舶来品,是明政府对外贸易的统治政策下的产物,贡舶贸易多是物物交换,而商舶贸易则是以货币作为交换的媒介,经营的规模和交易量都很大,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和作用比贡舶贸易大得多。

由于明清时期中国仍处于小农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相结合时期,这个特点决定了其发展不平衡。以小农经济生产力为底盘的城市商业的发达和繁荣是二律相反的,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增长的缓慢,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和城市商业的发达与繁荣,商品流通的规模速度成相反的发展,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明清时期的商业发展是畸形的。广东也不例外,农业经济比较发达,并且经济作物比较多,农业与对外贸易联系密切,但是市场只是单向流通,农村向城市提供商品,从外流向小农的商品除铁制品工具和盐以外,没有什么商品,广大农村在集市小市场外没有购买力,城市商业仍然是剥削阶级的上层奢侈消费品的流通。广东的贸易主要是港口贸易,而不是全面的多方面的贸易。大市场也具有不稳定性,受国内状况和国际市场的影响。一言以蔽之,农业的发展,工商业的繁荣是不稳定的,脆弱的。

参考文献:

[1][明]黄佐.(嘉靖)广东通志[M].广东省地方志办公室印,1997.

[2][清]屈大均.广东新语[M].北京:中华书局,1985.

[3][清]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作者简介]王新茹(1986—),女,暨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历史城市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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