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视法制节目的思考

时间:2023-04-29 19:0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电视法制节目是以普及法律知识、分析案例前后的法律意义,为电视观众提供法律服务为宗旨的社教类节目。作为中国电视节目体系中的一种重要类型,电视法制节目经过20多年的成长与发展,目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影响和水平,成为近年来成长速度较快、质量稳步上升和品牌建设走在前列的一个重要的电视节目类型。各种收视率调查数据表明,电视法制节目在收视率排行榜上名列前茅,深受广大电视观众的喜爱。法制类节目已成为继新闻、娱乐之后的第三大电视节目形态。种种迹象表明,当前电视法制节目是我国电视媒体中的主流节目,节目形态丰富、受众广,已经发展到比较成熟的阶段。尽管如此,众多电视法制节目也出现了不少通病,如同质化倾向明显,选题过于集中在大案、要案上,关注点多在法律层面而道德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等。面对荣誉和问题,电视法制节目该如何发展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应该明确电视法制节目目前的生存环境。

一、当前电视法制节目面临的生存环境

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成长与中国社会、法律、政治等大的环境因素和媒介生存与发展的自身因素密不可分。

1、从社会层面来看。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人民群众面临着诸多的生存与发展问题。这些问题有很多都需要得到法律的解决。这种需求的目的是为了捍卫社会公正,维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尤其是转型期人们各种复杂的社会心态更需要通过这种渠道和方式得以平衡。而电视法制节目恰恰可以通过它独特的形式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平衡公民的各种权益关系,进而为社会提供一个可以宣泄、平衡的良好渠道和途径。

2、从法律层面来看。近几年,“依法治国”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各级政府,从社会管理层到普通民众,从社会组织到家庭社区,从传统的法律部门到各个事业行业领域,各种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宣传离不开媒体的强力支持,尤其是在当代中国,近几年的实际发展证明,依靠电视这一强势媒体来推动法制建设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3、从政治层面来看。一方面中国政治逐渐展开的民主化、公开化的进程必然伴着法制建设的推进。从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国家启动了“普法”工程,经过“一五”、“二五”、“三五”几个阶段,中国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和成就。另一方面立法、司法、执法体系逐渐健全与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大幅度提高。中国法制建设的快速进展呼唤并催生电视法制节目的呼应,电视与法制的结合便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电视法制节目。

4、从媒介层面来看。在“三贴近”宣传思想指导下,当前中国的大众传媒对广大受众的需求高度关注。不论是纸质平面媒体,还是广播电视媒体,哪一个媒体能够真正实现“三贴近”,哪一家媒体就会获得广大群体的支持和拥护。对于电视媒体而言,百姓最关注与他们的利益、权利、情感需求紧密相连的内容,这些内容往往具有相当的时效性、相关性和悬念性,而电视法制节目恰恰在这个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从总体上看,中国电视法制节目在近几年取得了业内外公认的突出成绩。这些法制栏目和法制频道,都以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开展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为主要宗旨,在推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发挥

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二、电视法制栏目的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从中央到地方,开办电视法制栏目的频道不下100个,但是被人们记住的就那么几档。像央视的《今日说法》、北京台的《法制进行时》、重庆台的《拍案说法》、江西卫视的《传奇故事》,它们能从浩瀚的法制节目大军中脱颖而出,肯定有它的独特之处。

1、选题丰富、贴近民情。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开播于1999年1月2日。由于每天中午12点40分播出,人们亲切地称它为“中国人的法律午餐”。它采取以案说法、大众参与、专家主说的节目样式。观众之所以喜欢看《今日说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选题丰富、贴近民情。细心的观众会发现,《今日说法》播出的案件不是以新、奇、大为特点,而是抓住老百姓身边的小事,以帮助他们解决身边的琐事为服务宗旨。

我们就2007年《今日说法》全年播出的节目为例,对《今日说法》的选题进行了量化分析。从内容上看,《今日说法》选择的题材内容广泛,几乎涵盖了普法的方方面面,有涉及家庭问题的、消费问题的、经济纠纷的、犯罪的,等等。按照案件诉讼性质来分,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涉及的报道面也是很全的。《今日说法》确确实实实现了“重在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为百姓办实事”的栏目宗旨,从而赢得了观众的赞誉。

2、七个板块相互独立、相得益彰。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节目于1999年12月27日正式开播。每天中午12点在北京电视台的科教频道播出,现已成为北京电视台自办栏目的第一名,已进入全国收视排行榜前十名。这个栏目另辟蹊径,突出了独有的处理手法,每周设立七个不同的板块。周一《现场目击》,是大案要案的侦破纪实;周二《法治热线》,是帮助老百姓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周三《现场交锋》,这是对犯罪分子面对面的访谈节目,用犯罪堕落的经历给人以警示;周四《法治纪事》,是以庭审为依据的诉讼故事;周五《现场提示》,这个节目是用演员表演的方式再现案情,提醒人们不要上当受骗;周六《法网追踪》,这是全国第一个电视通缉令节目;周日《治安播报》,是由警方出面评述一周内京城治安警情,动态地给百姓提示防范和忠告。可以看出,这七天节目的编排独具匠心,既有各自相对独立性,又相互关联,有刑事,有民事,有民商,有警情,有提示,有真实模拟,又有悬念,内容相互衔接,情理相得益彰,从各种不同的层面展示了法治内容,从而拓展了收视群。

3、知情人、目击者“演绎”精彩案例。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于2000年6月19日正式播出。自创办到现在,形成了独树一帜的风格,成为十分有影响的栏目。《拍案说法》以纪实性叙述风格展示案发现场,让知情人、现场目击者参与拍摄并演绎精彩案例。主持人以说书人的身份,引领观众和专家讨论、评说。对有观念冲突、富有悬念部分进行拓展延伸,将案件中的关键人物、权威法界人士、社会公众人物引入演播室,在分析案件中人的内心世界,关注他们人生命运的同时,让他们一起参与情理、法理的辨析与讨论,充分凸现“以纪实风格目击案件,以新奇故事吸引观众,以章回形式连续编播凝聚观众,以演播室精辟谈话演绎深化内涵”的特点。

4、法制节目和情感节目有机地结合起来。江西卫视的《传奇故事》栏目能脱颖而出是很不容易的,之所以取得良好的收视率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传奇故事》把法制节目和情感节目有机地结合起来,产生了特殊的效果——比情感类节目更吸引人,比法制类节目更感人。

不难看出,这些电视法制节目之所以赢得观众的好评,与节目本身的形态和性质密切相关。然而,就像一片树叶有两面一样,从另一个角度看,电视法制节目的这种“繁荣”背后也暴露出不少问题。

三、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

1、雷同化与同质化倾向明显。在一些优秀的品牌栏目的带动和影响下,许多电视法制节目在创办与运作中往往对这些优秀的节目、栏目进行简单的“克隆”和模仿,从选题到叙事,从创作到制作,甚至是片头、片尾的音乐,主持人的语气语调,整体的节奏等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雷同化和同质化的倾向。似乎电视法制节目就应该是“警钟长鸣”,大案要案、追捕追踪、伤痕累累,总给人一种紧张、沉重、压抑的感觉。

2、关注点多在法律层面,而道德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不少从事电视法制节目创作的编导心中,法制节目只能以案说法,只能对涉及违法或犯罪的案件和事件进行报道,他们更愿意选取那些有动作感的、有刺激场面的和有庭审环节的选题。而且,一些电视台的法制节目“说法”很充分,但一遇到“道德”范畴的问题,叙述起来往往就显得苍白无力,甚至在某些表现婚姻家庭的节目中,法律和情理之间有时还会出现对立和形成悖论。

3、电视法律节目有法律“盲点”。如今,许多媒体受过“新闻官司”的困扰。新的诉讼法实施后,仍有法制报道中出现未经审判而称“犯罪分子”、“案犯”、“不法分子”的现象。也有记者在采访中,对新闻事实失察,导致细节失实或部分失实;也有的报道案件中只报道事件的一方面,忽略另一方面,或在措辞上超越司法程序而滥下法律新语,有的感情色彩浓烈有余而严密性不足,缺乏媒介应有的客观与冷静。

上述三个方面只是就电视法制节目本身出发,看到的问题。从外界环境来看,电视法制节目还面临着来自新闻类节目的冲击。电视媒体是一个瞬息变幻的领域,要想很好的生存必须调整自己才能适应。所以,电视法制类节目要善于思考,不断创新,才能化解这些危机。

四、电视法制节目发展策略

1、拓展节目的报道领域。从内容上看,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着一个拓展报道领域的问题。有案件报道才能叫法制节目,这种观念影响着不少法制节目的主创人员。其实在当今社会,和老百姓的生活、老百姓的权利与义务相关联的东西,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关注。有些电视台为了抢夺观众,提高收视率,利用观众的好奇心理,争着抢着拍大案,说大案,越来越注重本台法制节目的“分量”。然而,法制类节目要贴近观众、贴近生活,就不能忽视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小案件”。一些大案由于有影响力做成法制电视节目能引起观众的注意,但是有一些老百姓的“小矛盾”、“小纠纷”做成法制电视节目同样也能引起群众共鸣。所以,在选题上,电视法制人应摒弃过去陈旧的思想,开阔视野,把电视法制节目做好。

从形式上看,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今日说法》节目形态获得成功之后,这种“以案说法”式的节目,被很多电视台拿去复制。这种现象暴露了某些电视台缺乏节目的创新意识和急功近利,或许会带来短期效益,但是长此以往无助于节目品牌的塑造和节目风格的确立。

2、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寻找平衡点。有些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尽管法院依法做出了判决,但一纸判决书却解决不了当事人的很多实际问题,尤其是面对社会公正、诚实信用、善良风俗等道德范畴的问题,电视法制节目有时就会陷入某种尴尬。鉴于此,我们在关注案件、关注法律的同时,还要借助道德,并把它作为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有力武器。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长沙政法频道的《方圆之间》和扬州电视台的《人与法》,都在各自的节目中把惩治邪恶与弘扬正气很好地结合起来,并把关注人的命运、体现人文关怀和提倡社会公德作为节目的宗旨。在社会转型期,如何处理好情理——道理——法理的关系,将是电视法制节目长期面临的一项任务。我们认为,过分强调“情理”可能会使节目比较好看,但却会降低法律含量。过分强调“法理”,可以保证法律含量,但有时也会忽视“情理”,给人以不近人情的印象。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应以“法理”为准则,兼顾“道理”,尊重“情理”,做到三者的均衡。

3、提高电视法制人的法律素养。许多媒体吃过不少新闻官司,很大程度上归咎于他们的法律素养不够。固然新闻工作者不可能懂全部的法律,但是事情想得周全,减少和避免报道中出现法律盲点,既是少为媒体找麻烦,也是提高宣传效果的需要。所以,作为电视法制节目的报道者,一定要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既是一种对媒体本身负责的态度,也是一种对受众负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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