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专业本科生经济法教学改革探讨

时间:2023-04-29 18:36: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经管类本科生的培养目标主要是培育学生的应用能力,因此,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必须对传统的轻沟通重传授、轻应用重理论的教学模式进行适时改革,以回归到教学的核心目的。在课程教学中,需要积极开展互动式案例教学,以使学生能通过模拟实践、沟通训练,增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应用能力。

关键词 经管专业  经济法  教学改革

作为一门应用性与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相对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在面对经管专业本科生的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基本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培养,以能使学生通过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解决一些常见的经济法律问题为目的[1]。目前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采用讲授型、理论灌输型方式还比较多,忽视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不太适合经管类学生的培养需求,因此,积极探索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规律的创新教学模式,对培养经管专业学生综合能力具有特定意义。

一、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常见问题

(一)教学计划与教案安排不尽合理

经济法本身属于法学专业高年级开设课程,经济法教学一般需要完成宪法、法理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等前置课程后,才开设排课。在经管专业,不可能开设如此重多的前置学科,因此,使得经济法教学显得困难。课题上,往往需要花费较多时间讲解专业法律术语,知识点分散繁杂,学生们业很难把握。目前,许多高校都对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在大一第二学期开设了法律基础课,而经管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一般在大三开设,因此时间上可以提前一些,争取能在大二第一学期开设经济法,便于知识衔接。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在转变教案,设计课件过程时,往往不能够根据专业区别,设计不同教案。不同专业间采用相同教案教学,将难以传授最需要的知识给学生,不区分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差别,难以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如果对经管专业学生采用统一的理论灌输形式,全面系统讲授知识点,将大大增加学生学习难度,也无法让学生真正掌握所学知识[2]。

对于经管专业学生,应该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对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责任、基本的法律实务能力培养,能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律常识,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判断、解决一些基本的经济法律实务问题。

(二)案例教学与理论讲解存在课时冲突

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通过对案例的编排与讲解,进行案例教学为主导的方式,能够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热情,启发学生的思考能力,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作为对教学内容的深化理解方式,采用案例教学,需要学生们能对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与积极讨论,才能达到相应的教学效果,而不能流于形式。但是,经济法课程本身的课时总量有限,如何针对缺少基本法律基础的非法学专业学生在有限的学时内开展案例教学,并且还要能保证对基本法律理论留有充分时间讲授,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3]。过于重视案例教学,没有足够的理论课时,则学生们由于对基本法理、法条掌握不足,理解不透,就无法独立分析、解析案例,从而导致案例分析或者不深入,或者偏离主题,或者学生们难以配合而冷场。如果详解法理、熟讲法条,可能会出现同学们在课堂上掌握,课后全部遗忘现象。讲授型教学,还很容易降低学生学习热情,逐渐失去课程学习兴趣。

(三)课程成绩考核方式有待改进

传统方式下,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方式主要为讲授型,教师往往偏重于追求教学任务及进度的完成,而忽视受众的真实需求。教师与师生间交流不充分,学生主要以被动接受的方式参与课堂,因此,在期末考试时,试卷也多以考核学生对知识的记忆,理解,而缺少对应用能力的考核。作为一种评价手段,经济法考试的目的一是让学生通过考核发现学习弱点,二是有利于教师测评教学效果,以便改进教学方法。

现阶段的经管专业本科生经济法考核手段,主要是闭卷方式,以考核对知识点记忆为主。试题卷普遍存着考试内容教材化,考核方式单一化,试卷结构公式化特征,因此,难以实现通过考核反映和发现问题,以反馈和调节教学形式与内容的目的要求。平时成绩基本按照课堂出勤、课堂纪律、课堂提问等方式评定,这样的模式,由于多种主观因素的存在,也不具备客观科学性。考试内容基本是考核教材,缺乏对应用能力的重视。理论型试题考核,难以科学测评学生的理解力,实际案件处理能力,因此,应该强化对应用能力的考核方式。

二、经管专业本科生经济法教学改革思路

(一)调整课程结构引导学习主动性

应该将以教师为中心的传授型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求知型转变作为经管专业本科生经济法教学改革的趋势方向。要在课件内容上注重对经管专业学生的联系性,将课程体系进行按需定制,重新设计,以实现针对特定对象的专题化、专业化教学。比如将课程结构分为基础部分和专题部分,通过对基础部分的专业学习,让学生们掌握经济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具备经济法律基本常识,培养基本经济法律素养。然后,通过对经济法专题讲座的形式,让学生们能能深入地了解一些经济法律事件,能对经济法的重要性和实用性产生认可和认知需求,以培养学生的浓厚学习兴趣,并激发起自学热情。基础知识部分,包括民商法的一些基础理论,是学生的必修内容,也是培养经济法基本素养的基础条件;专题部分,则可以针对当前法律热点,过往的经典法律案件,开展趣味性与引导启示性的互动交流,要求做到在针对专业设计的基础上,突出课程专题的应用性与理解性,专题性内容重点应落在商法部分。通过课程结构的调整和再设计,突出了课程的专业针对性。

由于经济法课程内容较多,经管专业学生又欠缺法律基础知识,因此,使得课程授课时间总体讲不够充分,往往对课程的教学效果有着深刻影响。因此,除了在课程设计上面进行基础知识、专题讲座形式的结构改革,以重点突出,部分强化外,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自学,也是一种有效路径。大学生的自学能力培养,是大学教育的一个基本要求,通过对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与引导,才能使学生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培养能力,补缺知识点。当然,针对自学行为,教师要给予适当引导,以使学生能将时间有效利用。

(二)坚持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在法学专业本科生教学中,更加注重对学生理论功底的培养,而在经管类学生中,显然更应该加强对学生实际能力的培养。如何使经管专业学生在适当了解经济法基本理论基础上提高实际能力、应用能力,是教授课程的主要任务。因此,采用以案例讲解方式,培养学生的思考、分析、应用、实际能力,通过大量精心设计的案例教学方法,强化学生对经济法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应用,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在案例的设计上,要做到深入浅出,在组织教学过程中,要循序渐进,可以先从简单的,便于着手的小案例开始讲解,然后逐渐增加案例的综合性。对案例的分析,应该在课前要求学生能够预习,让学生有一定的准备时间,先把案例在课前发放给同学,要求学生在课外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辩论,形成一定的观点,带进课堂讨论,以免出现冷场现象,降低案例教学效果。

案例教学的方式是一种互动式教学,不在以教师的讲解传授为主导,而是以学生的辩论、交流、理解、学习、掌握为主导。通过将案例教学设计为经济法课程教学的重要形式。对经管专业本科生开展案例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能够近距离感受各类真实环境中的经济法律问题,并分析问题,寻找方案,是一种真正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能够锻炼学生经济法律意识,培育经济法律意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案例材料的收集、整理、选择,是案例组织设计与教学讲授的重点,如何根据各章节内容,收集整理恰当合适的教学案例,是开展案例教学的起点与关键点。没有合适的案例,很难有良好的案例教学效果。课件案例的恰当与否,也反映着教师对经济法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从现有资料中选择案例,是一个看似简单的任务,但是,由于经济法律问题的共通性普遍存在,因此,要甄别寻找出针对性强,适合讲解某个知识点的案例并非易事。因此,加强平常收集与整理,不断进行案例补充与扬弃,并对案例背景进行优化组合,以保持精炼,突出重点,提高趣味性,紧随时代性,还需具备示范性,具备普遍意义。

(三)积极探索经济法课程考试方式创新

作为一种调节、管控、反映教学过程与效果的手段,经济法课程的考试方式也很重要,在经管专业学生的考试形式上,应该进行积极的创新探索。考试内容设计应该以能力测试为目的进行编排,主要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应用,要相应减少学会背诵的内容,少出名词解释,少出法条选择,相应加强分析能力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应用能力。另外,考核方法上,还可以通过对过程评价型方式,取代结果型考核方式,运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取代期末考试一考定成绩的单一方式。采取重过程的形式,取代重结果轻过程的形式,有利于管控学生的学习过程,真正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果。过程考核点可以包括课堂互动能力,个人作业质量,案例分析能力等方面。

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摸索过程,需要坚持不懈、积极探索,由于经济法律、法规会跟随经济社会问题变化而不断调整,因此,对考核方式的创新要求比较高。本着以提高学生应用能力为目的,可以具体将考核方式分为几个部分共同组成。可以要求学生对布置的案例都能写出分析报告,并参与成绩评定;要求学生自己设计经济法律案例策划讲解,对其效果参与成绩评定;可以要求学生对某个经济法律现象进行深度调研,深入分析,并要求学生撰写研究报告,并进行成绩评定。从最近几年的教改思路与教学实践来看,在注重素质教育提升的总体思路下,实践性教学及其考核方式已经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改革形式被广泛尝试与推广。但是,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与考核中,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方式仍然处于摸索阶段,推广的步伐尚属保守。针对经管专业本科生,经济法教学考试形式上,应该更多地采取开放式考核方法与手段,只有这样,才能脱离理论教学的枯燥,才能培养出具备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大学生。因此,需要加强对经济法课程的考试方式改革。

三、经济法教学改革对教师的全新要求

经济法教学的过程,是由教师设计主导,教学内容,又教师编辑安排,经济法教学改革效果优劣,主要由授课教师的教学理念、讲授方法、教学大纲等方面决定,因此,对肩负教学改革重担的教师要求比较高。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学科,经济法并无统一教材,并且经济法的课程机构包括法律法规、条例细则等等,并且法律调整的领域涉及工农商贸等各行各业,因此,对教师的要求比较高。

教师在选择教材时候,应该选择实践性教学内容设计丰富的优秀教材,或者通过收集素材,自主设计符合教育目的教辅材料。同时,教师组也应该强化相互学习,教师队伍构建也应该有适合实践性教学需求的教师成员参加。教师课余时间,一是要加强相关科研活动,以提高教学深度,另外也应该加强教学能力的学习提高,多备课,多准备实践性教学素材。只有教师从理论深度上到知识面的广度上都有全面提高,才能为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顺利实施提供基本条件保证。

教师还应该经常性参加经济法律实务,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加强与律师事务所间的交流合作。教师应该时刻关注当前经济法律热点,保持知识的持续更新,做到理论时刻联系实践,知识不被淘汰。教师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工具,要善于利用多媒体仪器,为教学环节提供丰富内容与展现渠道。教师应该开展网络教学活动,通过将课程录像上传,建立网络课程资源库,为学生提供预习、复习的条件。通过网络进行作业布置与修改,能够提高教学效率。建立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库,以及相关资源库、案例分析库等,方便学生们自主提高。网络教学资源的准备,还能为开展远程网络教育提供准备,以远程网络教育为主的开放式教学正成为现代教学改革的一个方向,在课程教学改革中,经济法课程应该加强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建设。

教师应该转变教学方法,改变教学思路,要把以教师为中心转变向以学生为中心,多采用启发式教育,变身为学生的引导者、参与者、合着者,教师与学生间形成互动教学。因此,要求教师能以平和心态进行课堂教学,要转变作为知识传递者的定位,而是要作为学生的互动极,注重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教师要认认真备课,勤于搜集教学资料,要关心国家经济法律事件,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保证手头材料充足,才能在课堂上做到游刃有余,才能把课讲好,才能教改出彩。

参考文献:

[1]顾博.浅谈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长春师范学院学报,2005(1).

[2]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教学与经济学分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3]杨洁.当代高校经济法课堂教学探讨[J].当代教育教学研究,2003,(7).

作者简介:

张杰藐,博士,讲师,男,江苏宿迁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技术经济与管理。

基金项目:

本文系宿迁市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Z20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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