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的比较研究

时间:2023-04-28 19:00:08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都是相对生产成本而言的非生产成本,二者有着相似或相同的地方。但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的内涵、性质及在各自研究体系中所起的作用都是不同的。因此,认清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间的区别和联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流通费用;交易费用;非生产成本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09)09-0020-05

流通费用是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中提出的概念,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家所提出的概念,这两个概念在各自的理论体系中对制度形成的解释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有相似之处,都是相对生产成本而言的非生产成本。但二者内涵和外延的宽泛程度、性质及在各自理论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都是不同的。本文试图通过对两者进行比较,来阐明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一、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的内涵和外延

(一)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的提出

流通费用是马克思在研究商品流通过程时所提出的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描述了价值增值及其实现过程。他认为,劳动创造了价值,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劳动在生产阶段所创造的价值需要在流通领域得到实现。商品在流通领域的运行会产生一定费用,这些费用被称为流通费用。换句话说,流通费用就是资本由商品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即由W到G的转化过程中在流通领域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买卖所花费的时间、簿记费用、货币磨损费用、保管费用和运输费用等。交易费用是由新制度经济学家提出的概念,最早来源于科斯1937年的《企业的性质》一文。科斯认为,由于利用市场机制进行交易是有费用的(包括对价格的探询、交易过程中谈判及签约等费用),这些费用对交易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成本,为避免这种成本,交易者会联合成一个整体,于是企业就出现了,即企业的出现是为避免进行市场交易而产生的费用。科斯所提出的“利用市场机制的费用”实质上就是后来所说的“交易费用”。在科斯的原创性工作后,交易费用概念得到进一步发展。威廉姆森提出,不只是市场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费用,企业内部运作也存在交易费用,如,企业内部的官僚主义、部门间的相互斗争和宽容及对员工贡献的测度等问题都形成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张五常提出,除在克鲁索·鲁滨逊所生存的一人世界外,只要有两个人存在就会产生交易费用。因此,交易费用被认为是不同主体间为维持相互关系所产生的费用。

(二)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内涵的比较

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的内涵具有一致的地方,但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不断发展,二者内涵的差异越来越大。首先,流通费用和科斯早期所提出的“利用市场机制的费用”的内涵具有一致性。马克思提出,流通费用是在商品的买卖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是产生于流通领域的费用,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所提出的“利用市场机制的费用”也是指在买卖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从这一点上看,科斯所提出的“利用市场机制的费用”和马克思所提出的流通费用的内涵基本上是一致的。其次,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本质上都是相对生产成本而言的非生产成本。流通费用是在流通领域产生的为实现商品新价值而产生的成本,因此,它没有参加商品的生产过程,和生产成本无关;交易费用着重强调人和人之间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这种成本出现在契约关系和制度中,因此,它是和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成本相对应的一种成本。从这一点上看,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具有一致性。第三,随着交易费用概念的发展,二者内涵的差异越来越大。在科斯之后,尽管不同研究者对交易费用内涵的界定并不统一,但它越来越和契约关系及制度的决定联系在一起。它不再仅指早期界定的出现在市场上的费用,企业内部也存在交易费用,甚至只要是人和人间的相互关系都存在交易费用。随着交易费用概念的泛化,它的内涵和流通费用间的差异越来越大。

(三)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概念外延的比较

首先,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外延存在一致性。在马克思所列举的五项流通费用中,第一项是买卖所费的时间,马克思对此作了这样的解释:“达成交易是需要时间的,尤其是在这里进行着斗争,每一方都想占对方的便宜,生意人碰到一起,就像‘希腊人遇到希腊人就发生激战一样。”’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买卖过程存在勾心斗角地战斗,每个人都想最大限度地占到对方的便宜。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市场上的交易费用也正是以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为假定前提,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甚至不惜以欺诈等手段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从这一点来说,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外延上是相同的。其次,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外延的不同。在马克思的流通费用项目中,除上述“买卖所费时间”外,还包括簿记费用、货币磨损费用、保管费用和运输费用,这些费用则和交易费用的内容有所不同。交易费用强调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所产生的费用,而簿记费用、货币磨损费用、保管费用和运输费用虽然出现在商品买卖过程中,但却不是由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而引起的。因此,这些项目超出了交易费用的外延。同时,在交易费用理论中,除在市场上会出现交易费用外,企业内部也存在交易费用。也正是由于企业内部和外部都存在交易费用,企业和市场的界限有时是模糊的。因此,交易费用理论中的企业内部交易费用和一些非标准交易(如,连锁商店、抵押交易等)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并不包含在马克思的流通费用中。然而马克思并不是没有注意到企业内部管理中的耗费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描述工厂管理时指出,“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即在工场手工业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形式的时期,充分实现工场手工业所特有的倾向遇到了多方面的障碍。”“因此,在整个工场手工业时期,都可以听到关于工人缺乏纪律的怨言。”马克思认为,在大工业时代到来以前,资本家始终没有能占有工场手工业工人全部可供支配的劳动时间。马克思显然注意到了企业内部的管理困境及其对企业的影响,但他对管理困境的探讨仅限于对管理技术及资本家和工人间的斗争问题,并未提到成本问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看出,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二者在内涵上有一致的地方,在外延上也有交叉之处。而流通费用和科斯早期所提出的交易费用在内涵和外延上的一致性也说明,不论这两个概念在主观上是否有承袭性,客观上它们都是对制度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二、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的性质比较

(一)流通费用的性质

为方便分析,本文将流通费用分为两部分。首先来看流通费用中的簿记费用、货币磨损费用、保管费用和运输费用。簿记费用包括消耗的劳动力及实物,如,钢笔、墨水、纸张及事务所的其他杂费等费用;货币及货币磨损费用是指货币占用和货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保管费用是指产品进入生产或商品进入消费过程之前的间隔中所花费

的费用,包括建筑、场地、容器等;运输费用是指把产品或商品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费用。从这些界定中可看出,它们都是在流通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很容易计量。这几项费用虽然不是生产费用,计量的方法却和生产费用一样,只要计算出实际消耗数量即可。其次来看买卖的时间。马克思认为,买卖的时间就是“他(资本家)在市场上执行卖者和买者的职能的时间。正像资本的流通时间是资本再生产时间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一样,资本家进行买卖,在市场上进行奔走的时间,也是他作为资本家、作为人格化的资本执行职能时间的一个组成部分”。买卖过程所花费的时间会造成相应的消耗,包括抽调人手所需的工资花费、因买卖延时所占用的资金及为防止买卖延时对企业再生产的影响所预留的准备资金等。总之,从流通费用的形态看,尽管它包含各种不同形式的费用,但它实际上也是资本的一部分,只是以流通费用这种形态表现出来,并以其他的资本形式加以补偿。马克思的理论之所以能自洽,就是因为马克思所提出的影响资本运行的变量从性质上和数量上都是逻辑统一的。因此,流通费用也是一种价值形式的体现,其价值能以价格的货币形态表现出来,并能明确计量。

(二)交易费用的性质

交易费用的性质与流通费用有很大不同。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学者们对交易费用的界定很不统一,概括起来讲,主要包括市场上搜寻信息的成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执行成本、监督成本及机会主义所造成的欺诈成本等。威廉姆森更进一步将交易费用分成事前成本和事后成本,其中,事前成本包括双方的讨价还价成本、签约成本、执行成本和监督成本,事后成本包括适应成本(即当外部条件发生变动时,已签订的合同对新条件的适应性问题)、双方重新谈判的成本、为解决双方争议的第三方调解成本等。交易费用内容的模糊致使其测量非常困难。因此,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当涉及交易费用时,并不计算交易费用的具体数量,而是将其作为一种比较成本。如,威廉姆森所提出的交易模式的形成与资产的专用性程度有关(因为专用性投资是为某一特定用途所进行的投资,这种投资一旦挪作他用,就会降低价值或变得没有价值),当双方进行一种非专用性投资交易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市场交易模式是最好的交易方式;而当双方交易的对象牵涉到专用性资本时,市场交易就将不再是有效的,对作这种特定投资的一方来说,与对方签订长期契约将是一种较好的交易模式。在这个例子中,交易费用是作为一种制度比较工具来使用的。在更多的情况下,如,在产权理论、代理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中,交易费用这个词汇甚至不出现,而是作为一种隐性工具,用以衡量某种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因此,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是一种制度选择的比较成本,也是一种机会成本。

(三)流通费用与交易费用性质的比较

通过以上论述可看出,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是具有不同性质的两种费用。流通费用是一种资本形态,可用价值或价格来计量,因此,它是一种现实的可计量成本,其性质类似于会计成本。而交易费用概念模糊,很难明确其具体内容,在计量上非常困难。交易费用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更多地被作为一种工具,用作制度成本的比较。因此,交易费用是一种机会成本意义上的成本。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新制度经济学中,对交易费用的测度近年来也成为人们研究的一个方向。学者们试图通过对交易费用量的测定,来精确描述实际制度模式下交易费用的数量。这一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领域,如,缪仁炳和陈志昂对我国1978—2000年的交易费用进行了测度。然而,这种对交易费用测度的研究也引起了很多争议。因为交易费用概念本身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测度过程也只是对其中可测量的项目进行测量,对无法测量的交易费用则不能包含其中,因此对这种测量的准确性争议很大。同时,很多人认为,交易费用作为一种制度分析工具,所有发生过的可测费用都是较低的费用,而较高的交易费用则在制度的选择中被淘汰,因而,这种量的实际测度对制度的解释并无太大的意义。因此,尽管人们在交易费用的测度上做了一些工作,但却无法纳入交易费用的主要研究范畴。

三、流通费用与交易费用在各自理论框架中的作用和地位

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分别从属于不同的研究框架,流通费用从属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整体主义研究框架,交易费用从属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个体主义研究框架。本文在这里将这两个概念分别还原回各自的理论框架中进行比较分析。

(一)流通费用是马克思流通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马克思从其价值体系出发,从四个层面构建了流通理论:一是研究流通费用是如何产生的。二是研究流通费用的补偿问题。三是研究由流通费用所衍生出的商业组织问题。四是揭示资本运行背后所存在的各种矛盾。

首先,马克思认为,流通费用是商品进入流通阶段后所产生的费用,是商品流通过程中所不可避免的费用。根据不同的交易状况,流通费用会有很大差异,它取决于市场需求、交易的距离及运输条件等。马克思将流通费用分为两种,一种是生产性流通费用,另一种是纯粹流通费用。生产性费用是指在流通领域中支出的具有生产性质的费用,包括商品的运输、保管、分类、包装等费用;纯粹流通费用是纯粹为流通而支出的费用,包括流通领域中员工的工资、广告费、手续费、经营管理和簿记等费用。流通费用和生产费用一样,是需要资本家进行垫付的,因而,在商品流通过程完成后,需要获得其价值的补偿。

其次,流通费用的补偿方式不同。马克思认为,生产成本会转移到新商品的价值中去,并通过商品出售来实现其价值。而流通费用作为一种非生产成本,没有参与商品的生产过程,因此,它的补偿方式和生产成本的补偿方式是不同的。马克思将生产性流通费用和纯粹流通费用的补偿分别进行了论述。马克思认为,生产性流通费用由于参与了生产过程,其价值和生产成本一样会转移到商品中去,在新商品的价值中得到补偿,因此,企业的生产只要符合一般的劳动生产率,生产性流通费用就可得到价值补偿。而纯粹流通费用没有参与生产过程,它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形成新的价值,因而它实际上是通过新商品的价值扣除来进行补偿的。所以,流通费用尽管产生于商品的流通领域,但和生产成本一样,它们必须得到补偿才能使资本的转化得以完成。

最后,流通费用的存在导致商业组织的产生。流通费用会使循环中的资本量减少(一是会占用一部分资本而使生产资本减少,影响企业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二是会影响资本的周转速度,进而影响资本的价值增值过程),所以,为不使资本循环过程中断,资本家会把较大的一部分产品作为货币准备金保留起来,以保证一部分资本还在市场上运作时,另一部分资本能持续生产。在早期,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不发达时,商品的流通职能由产业资本家自己来完成。当商品的种类越来

越多,市场变得越来越复杂时,产业资本家要耗费大量的流通费用才能在市场上实现其商品的价值。于是,一种专门替产业资本家销售商品的非生产性组织——商业组织出现了。产业资本家发现,将流通领域的工作委托给商业组织,比自己出售产品要容易。因此,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家开始将流通领域的工作委托给这些专门的组织。于是,商业资本家取代产业资本家来执行流通职能,商业资本从产业资本中分离出来。商业资本的出现,从本质上讲是为了节约流通费用,实现资本更大的增值。马克思认为,尽管商业资本家没有直接参与价值增值过程,但却帮助资本家出售商品以实现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的相互转化。因此,商业资本家必然要从产业资本家所获得的剩余价值中分得一杯羹。所以,商业资本家所获得的价值补偿及商业利润,是从产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中来的,是产业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二)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基石

交易费用从属于新制度经济学的以个体为基础的均衡研究体系。长期以来,占据西方经济学主流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建立了完美的均衡模型来解释市场。而新制度经济学不满于这种无摩擦的经济学,从而建立了以交易费用为基础的新的研究范式。然而,尽管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学有着重要的突破,但他们仍沿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研究方法。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交易费用是一种制度成本。尽管不同学者对交易费用概念的界定不尽相同,但都将交易费用作为一个基本工具来衡量各种制度的效率。新制度经济学引入一些新的假定(如人的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信息不对称等)来解释交易费用的产生,他们认为,从两人世界的契约关系到企业组织的制度形式,再到市场上的各种制度模式,所有的制度安排都是依照不同的激励所形成的针对交易费用的保护机制,是由交易费用的高低所决定的。威廉姆森是交易费用理论的集大成者,他建立的静态比较研究框架通过对交易费用大小的衡量来解释制度的形成。他认为,交易费用是由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资产专用性特征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因此,在交易过程中,资产专用性特征对制度的选择有很大影响:在机会主义前提下,当资产专用性特征为零时,采用市场交易是最佳选择;当交易的资产具有很高程度的专用性特征时,交易者联合成一个共同体,企业则是最佳选择;当交易资产的专用性程度在二者之间时,非标准型交易就会出现,如抵押交易、双向式交易、限制型交易等。因此,不同的契约关系和制度特征取决于交易费用的高低。

(三)流通费用与交易费用在各自理论框架中作用和地位的比较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中,流通费用这一概念有两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基于对现实的解释。商品在市场流通过程中必然产生一定费用,马克思注意到了这个现实,因而将这一概念抽象出来,纳入自己的理论中。二是基于理论的需要。马克思通过对流通费用的产生和补偿的分析,成功地解释了商业组织的出现及商业利润的来源,其目的是为说明商品在流通领域中的价值增值和转化过程,从而说明价值在不同的阶级之间的分配问题,最终揭示了隐藏在物与物背后的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中,尽管流通费用是马克思在分析商品在流通领域中运行时的重要概念,但流通费用并不是一个贯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概念,它只出现在整个理论体系的局部。因此,流通费用概念具有局部性和过渡性。与流通费用相比,交易费用则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基础性概念,它贯穿于整个理论框架的始终。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是决定制度形成的关键变量。一种最佳的制度形式,其交易费用一定是最小化的。制度选择的结果是不同的交易费用进行比较后所达到的局部均衡,而由局部制度均衡扩展到一般性制度均衡一直是新制度经济学努力的方向之一。新制度经经济学以“交易费用”为核心,形成了新的不同于传统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与流通费用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地位相比,交易费用不仅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整个新制度经济学赖以存在的基础。因此,对新制度经济学来说,离开了交易费用这一概念,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就不复存在,进而证明了其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核心地位。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虽然在内涵和外延上有着一致的地方,但也有很多不同之处。由于它们分别分属两种不同的经济理论,它们的性质有着本质不同,二者在其理论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也不相同。只有认清这几点,才能真正理解流通费用和交易费用的实质,也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二者之间的异同关系。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2]缪仁炳,陈志昂,中国交易费用测度与经济增长[J],统计研究,2002,(8)。

(责任编辑: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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