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

时间:2023-04-28 14:42: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本文在分析现阶段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加强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建议,供大家参考和探究。

【关键字】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

1.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成为现阶段商业银行需要关注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国的个人信贷业务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假按揭”、“假年贷”等个人不良贷款问题不断暴露。要想不断完善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工作,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定健康经营,我们就必须要高度重视个人信贷风险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个人信贷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一方面,我们要准确进行责任分类,风险责任通常可分为经营责任以及不良贷款认定责任这两种。其中,经营责任是指,在进行每一笔贷款业务处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明确这笔贷款的主要经营负责人员,安排特定的人员对贷款的前期调查、审查、审批和后期管理工作进行负责,切实将具体责任进行贯彻落实。针对某一个工作环节造成的不良贷款,对该工作环节的负责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针对那些已经离开商业银行的责任人,要向银监等管理部门通报,对其进行备案,建立黑名单制度。不良贷款认定责任则主要是指,我们要实行不良贷款认定及追究制度,保证引起个人信贷风险损失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执行制度规定的处置办法,尽可能地减少由人为因素形成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对不同信贷负责人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针对客户经理,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商业银行相关制度规范中明示的处理办法对其进行积分扣除或经济处罚等。需要对客户经理追究责任的情况有:第一,没有按照规定实行贷款调查,未对资金账户进行监督管理,没有进行现场检查,实行资产分类或者催收本金和利益。第二,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单薄管理,造成单薄无效,使抵质押物价值受损,导致合同超出诉讼时效。第三,没有保管好信贷档案资料,造成资料丢失,给商业银行带来较严重利益损失的,在资料上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蓄意隐瞒或报告不及时的。出现以上情况的客户经理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因为客户经理的行为而引发不良信贷的,客户经理要负责进行清收。针对风险经理,如果出现发现预警却没有及时上报,造成风险加剧引起更大损失的,没有按照规定检测风险的,没有对相关贷后管理事项进行科学检查监管的,没有及时察觉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要对其进行积分扣除、经济处罚或者通报批评。如造成不良信贷,则由风险经理负责进行清收。同样的,信贷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经营行行长如果未能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他们所负责的工作事项,也要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完善贷后管理和清收,对个人信贷风险实施集中监理

要想对个人信贷风险进行科学防范,我们必须要不断推进个人贷款集中清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明确各个层级的管理职责,提高个人贷款清收效果,建立一个贷后管理和清收队伍,保证对信贷风险进行有效地动态监管,在短时间内对风险进行处理并将其化解。该管理队伍内主要设置有电话清收岗位、上门清收岗位、法律清收岗位、风险经理岗位等。其中,负责进行电话清收的人员要对逾期30天(含30天)以下的个人贷款进行短信催款和电话催款。针对逾期30天(含30天)以下,同时贷款人明确表明不会进行还款或者贷款人因涉入一些案件纠纷导致还款异常的状况,电话清收岗要及时制定清收方案。负责上门清收工作的人员要对逾期30天(含30天)以上的个人贷款进行电话催款,针对那些电话催收无效或者无法通过电话联系的借款人,上门清收岗位的人员要负责上门催款。此外,上门清收岗位的工作人员还要负责监督和催促贷款人执行还款计划,按照规定签收贷款预期催收回执。针对那些难以约见或拒绝签收回执的借款人,要利用影像资料、邮寄挂号催收信函等手段实现催收记录的留存。负责法律清收的工作人员要拟定符合相关律师函规定的贷款清单,拟定符合委托清单要求的贷款清单,同时表明外聘律师事务所的要求。负责组织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委托合同签订工作,督促律师事务所根据合同要求进行义务履行,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此外,法律清收岗的人员还要负责委托律师事务所清收个人台帐的设立工作,对其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及时跟进已经进行委托的贷款清收工作的完成情况,根据诉讼审批规范对有需要的委托清收进行诉讼清收,审查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各种法律文件,在短时间内将诉讼案件的具体进展录入商业银行法律事务信息系统。同样的,风险经理岗、贷后管理综合岗和档案管理岗的工作人员也要按照商业银行的相关规范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贷款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产品、制度创新,保证个人信贷风险管理水平

因为商业银行具有营运杠杆高的特点,要想完善商业银行的管理工作我们就必须要做好风险管理。风险是不可能被完全消除的,我们只能采取有效手段将其尽可能地降低。现阶段,我们的个人信贷风险管理办法还比较落后,这主要是因为金融市场发展的缓慢,风险对冲方法比较单一造成的。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时,可以适当参考和借鉴国外成功的风险管理经验,不断强化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致力于个人信贷风险防范技术的开发,促进风险防范办法的丰富化。此外,立足于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实际状况,不断加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通过使用信息系统,对商业银行的个人信贷风险进行有效地计量、监督和控制。我们既要不断整合优化现有信息系统,促进各大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统一性,又要不断加大新信息系统的开发力度,不断满足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新需求。

5.结语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工作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建立健全个人信贷风险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不同的风险责任,针对不同岗位追究不同的风险责任,促进风险防范有效性的提高。其次,完善贷后管理和清收,对个人信贷风险实施集中监理,明确各个层级的管理职责,提高个人贷款清收效果。同时,不断进行产品和制度更新,为个人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王鹏霖.欧美国家商业银行综合授信管理成功经验浅析[J].经营管理者,2011,11(02):7-8.

[2]王为.防范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J].企业导报,201,9(01):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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