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憎分明一奇士

时间:2023-04-28 14:12: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zoޛ)jm4ivNii4޽v_ti9iuu]ii}׮iM}׽}}}u]v׍}iu5}vuuם}vm}^_x׍i駯_xiiu;_=i:=t}]}Z主任,又是广州市人民委员会委员、政协常委。

藏品尽献国家

陈大年自开办律师事务所时起,已酷爱收藏古玉。他曾说“我当律师是为了赚钱买古玉而已”。也曾对妻子说:“我卖了女儿也要买古玉!”于此可知他对古玉的酷爱程度。然而,他晚年把收藏的古玉及各类文物全部无偿捐献给国家!“侠之大者,为国为民”,陈大年可称奇侠矣。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陈大年鉴藏与研究古玉已闻名省内外,朋友称赞他为“古玉大王”,他也以此为荣。他著有《中国古玉之研究》、《刚卯严卯考》等文物鉴藏文章,尤以后者见称于收藏界中。1933年、1936年,他先后两次在广州举办“陈大年个人藏玉展览”。1936年应叶恭绰之邀,在上海博物馆举办古玉展览会,展出了大璧等古玉一批;同年,有800件藏品入选“教育部第二次美术展览会”;1946年10月,广东文献馆公开展出“陈大年个人藏玉”。每次展览,陈大年还亲自撰写展品说明。新中国成立后,陈大年的藏品也多次展出。

陈大年收藏的可敬之处,在于不为赚钱,而为国家收藏。他生活俭朴,却曾向人借债收藏古玉。他在二楼的房间不大,便以4个装满古玉的木栊(箱)作床架,上面铺上铺盖作床,晚晚睡在上面。对待好友,他请上楼揭开铺盖一起欣赏古玉,便是最高礼遇。曾多次有外国人上门要求他高价出让古玉,他却不屑一顾,连看一眼古玉的机会也不给。他早就对朋友说:“我为国家保存珍宝,只买不卖,更绝不卖给外国人!”

新中国成立后,陈大年目睹国家安定,便决定把毕生珍藏的文物分批无偿地捐献给国家。1959年5月,他把824件珍藏的文物捐献给国家文化部,其中包括早年在长沙出土的珍品。6月,当时的文化部部长沈雁冰(茅盾)亲自签发给陈大年《褒奖状》。

1965年,陈大年把包括战国、汉代的大璧、大圭等924件古玉无偿捐献给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广东民间工艺馆收藏。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本来已视力不佳的陈大年,又患上直肠癌等病,病中他耳闻六榕寺的牌坊被砸、文物遭劫,不禁长叹。他对家人说:庆幸自己珍藏的价值较高的古玉及文物已捐献给国家;至于尚存家中的藏品,只能待时势安定后再捐献了。随后,他家人把所藏的高剑父、陈树人等昔日朋友的书画作品,以及陈大年与旧友的合照全部烧掉(以致陈大年的照片只余留在档案中的一张)。

1969年6月9日,陈大年魂归极乐,遗言是一定要把所余藏品全部捐献给国家。1973年,其遗属将110件玉器文物捐给北京故宫博物馆;1974年、1987年,其遗属先后将家中所余的石器、陶器、铜器等文物全部捐献给广州市博物馆。历次捐献的文物共两千多件,达成了陈大年一生的心愿。

陈大年馆长清誉永留,时人有诗挽道:

东洋两渡觅真知,办报登文胆气奇。

凸显爱憎存大节,分明进退见雄姿。

护民彰法人堪羡,为国藏珍世可师。

拍手无尘归去也,永留清誉入丰碑。

(作者为广州市文史研究馆馆员,陈大年女儿陈海仪对本文有贡献)

责任编辑秦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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