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视角下证券服务机构自律治理的法理思考

时间:2023-04-28 13:18: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证券服务机构自律自治、制定行业内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其自律监管职能,更符合证券行业良性发展的需求。在放管服政策实施的大前提下,分析证券市场乱象和外来制度移植失败的教训,论证了我国证券行业内自律治理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对完善证券服务机构自律治理的实现路径进行积极探索,从审核机制、监管方式、保护措施等角度阐述了证券服务机构如何严格自我管理,以实现全面保护投资者、促进我国证券行业良性发展。

关键词:放管服政策;证券市场监管;行业自律;法理思考

[中图分类号] DF59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0)001-0123-014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0.001.011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出“必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1]。同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这个重要论断重新定位了政府和市场的功能和作用,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入完善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3]。此一系列文件影响了证监会的监管构架,我国证券监管的模式逐步从以政府监管主导的监护式监管转化为功能性监管。证监会将部分监管职权逐步下放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证券服务机构。证监会将上市、退市决定权一并交由证券交易所实施,并且赋予证券交易所对违法行为的执行权①。另外,证监会将一些监管职能移交至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等行业协会。

放管服的政策环境下,更多的监管权力下放至证券行业内部,对行业内自律治理提出了新要求。证券服务机构需要更明确自身定位,探索出一条以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为目的,能够解决市场内诸多乱象的、更加符合市场规律的、灵活且全面的发展道路。

一、放管服视角下证券服务机构自律治理的社会成因

2014年底至2015年上半年,我国股市在政策调控下出现的全盘上涨的牛市(即是政策牛),大量证券投资者纷纷注入资金,证券市场迎来了表象上的高度繁荣。很快6月的股灾来临,政府连夜祭出的一道道救市金牌也没能阻止股价如“自由落体”般的疯狂下跌。专家分析暴涨暴跌的根本原因就是政策市,股市健康发展所要强调的是市场的力量(这是股市运行的根本动力),而非行政的手段和力量。政策市带来的高风险股民吃不消、玩不起,专家呼吁尽快结束政策市,迎来健康的牛市。而自2015年6月份中国“政策牛”结束以来,各大行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跌,加之证券市场中乱象丛生,急需制定更加与时俱进、贴合市场实际情况的监管方略。结合现实状况,以放管服政策为基础的证券服务机构自律治理,能够准确、快速地分析市场动态,及时确定治理方法,充分调动市场活力,这也正是促进股市健康发展和应对行业乱象的有效手段。

(一)2015年股灾分析

证券市场的治理应当遵循市场规律,考虑各地具体情况而制定相关政策。下面以“2015年股灾”为例,分析证券市場治理的正确路径。

2014年7月中国股市迎来了一次高歌猛进的股票猛涨,上证综指由1 849.65直接越到最高点5 178.19仅仅用了11个多月的时间。牛市之下大量证券投资者一拥而入,大量资金注入股市[4]。然而2015年6月下旬,上证综指在短短半个月左右的时间里由5 166点一路下跌到了3 507点[5]。股票投资者们见股票狂跌,纷纷恐慌性抛售股票,退出投资市场,股灾规模迅速扩大。在此次股市的异常波动中,沪深两市24.8万亿元的市值全部蒸发。这次股灾不仅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显露出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动荡不安和诸多隐患。为了应对此次股灾带来的负面影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效仿纳斯达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然而在其引入的短短4天里,就多次被触发,出现提前收市的情形。这严重阻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由于熔断机制没有达到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预期目的,因此证监会1月7日晚紧急发文叫停了熔断机制。

2015年股灾事件,国家主动干预证券市场引入强硬的熔断机制,却并未达到带给证券市场稳定的交易投资环境的预期目的。熔断机制不能适用于中国的表层缘由在于投资者普遍缺乏成熟的价值投资理念①和我国以散户为主的不稳定的投资结构。究其根源,还是监管部门在机制设计上忽略了一个国际金融学界广为人知的经验事实,即中国等新兴股票市场具有远比发达国家股市更高的波动性。证监会对于外来制度的理解不足和对证券市场本身缺乏足够的认知,也说明了传统的政府主导市场监管的固有缺陷。贴近市场的自律治理组织也由于权力授予不明确不充分,导致其难以在了解市场具体动态并快速做出反应的优势下发挥有效作用,有效监管市场,制定合理的监管措施。

(二)证券行业乱象

根据2017年证监会案件办理通报可总结出证券行业现在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重点行业乱象:第一,各环节恶性违法案件多发。按照证监会披露的数据,2017年启动违规披露案件立案调查64件,较去年增长33%,财务造假(占40%)与重大事项不披露(占26%)是主要类型。其具体表现在四大方面:一是造假环节不断延伸,涉及IPO、再融资、并购重组、持续披露等多个领域。二是造假手法层出不穷。有的上市公司滥用行业特点,寻求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差异的“制度红利”,有的则利用境外客户和海外公司进行难以监管的跨境造假。三是并购重组违规披露折射脱实向虚倾向。四是信息披露异化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工具。第二,内幕交易大案频发,并购重组仍是重灾区。数据显示,2017年内幕交易平均案值超过3 000万元,7%的案件涉案金额突破亿元,超过70%的内幕交易获利,最高收益4 000余万元。从内幕信息看,并购重组仍是内幕交易重灾区,利用高送转、重大亏损等业绩类信息从事非法交易案件多发。第三,私募基金领域违法金额巨大,多种违规行为叠加,市场危害加深加重。在证监会看来,私募基金这类违规案件的主要特点有涉案金额巨大、资金运作环节违规多发、资金募集环节违法手法多样这三点。第四,新三板市场违法动机多样,资金占用、违规披露与合谋操纵问题突出。证监会去年对新三板领域立案19件,同比增长14%。其中,挂牌企业及其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做市商等中介机构涉案较多,主要聚焦在违规披露、资金占用等方面。包括挂牌公司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诉讼担保等事项上违规披露现象严重。有的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企业拆借资金,归还个人债务。有的通过少计应收款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虚增收入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第五,借助互联网和自媒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影响恶劣。互联网与自媒体的普及,正令这类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变得更加隐秘且极具杀伤力。互联网和自媒体成为其主要传播途径。虚假信息由“广场式”公开散布转变为“茶坊式”,社交网络集聚后多向、网状传播,扩散速度快,引发股价大幅波动,危害后果加深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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