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GDP增长率高估或低估判断的分析

时间:2023-04-26 13:12: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4-000-02

摘要 近些年来,我国持续增长的GDP因为了国内外相关机构和学者关注,并对GDP提出了质疑,有一些认为高估了GDP的增长率,而又一些认为低估了GDP的增长率。当然无论哪种质疑都有其自身理由,从某些角度来看还能够站住脚。事实上这些质疑都存在片面性,对其判断成为相关人士探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对于质疑背景以及手段方法存在缺陷做了分析,并对高估或低估做了相应探讨。

关键词 GDP增长率 高估或低估 判断

一、前言

2001年12月,美国著名专家、经济学教授罗斯基研究了中国问题后发表论文指出,中国官方所统计的经济增长率明显夸大,加之在2003年中国官方报道非典疫情不准确,导致中国的GDP增长率被外界所质疑。在这种情形下,分析GDP增长率的高估或者低估判断具有现实意义。

二、近几年GDP增长率探究

2012年我国的经济充满着不确定性,增速同期相比降中求稳,通胀的压力依然存在,从相关统计显示可知,2012年的一季度我国GDP增长率是8.4%,而二季度下降到了7.9%。2012年全年我国GDP首次突破了50万亿元,同比增长了7.8%,实现了经济增长7.5%目标。而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增长了9.6%,农村人均收入增长了10.7%。2012年我国的GDP增速突破了8。在2013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2年我国生产总值即GDP为519322亿元,同比上年增长了7.8%。在该基础上统计了2003年到2012年我国的GDP增速,示意图如1,并且分析了2008年——2012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变化情况,如图2所示。

三、对我国GDP增长率高估或低估判断的分析

在1994年——1998年,我国曾经出现过GDP数据进行调整后取消现象,这就让质疑者更加质疑。当然,统计数据质量和经济发展关系密切,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许多统计上也处于摸索阶段,自然相对发展国家而言存在一些问题,就是从发达国家所发布数据来看,经济统计依然存在不准确性,比如2007年,英国曾经就修改了一次经济统计数据。站在逻辑角度来看,如果我国曾任这些问题源自于技术误差,并不是蓄意杜撰,那么所统计的数据在时间序列上依然有价值。尤其是因为技术误差对判断准确性的影响,但是并不等于就要否定判断的本身,时间序列确实判断上具备有效性。但从这点来看,自从1985年我国开始对国内的生存总值进行计算开始,国家统计局就采取了统一制定的方法制度,国家和地区分级核算方式,从组织形式上就体现出统计主要问题源自于技术问题。因全国的GDP根本不是各个省级统计的GDP数据之汇总,因此地方为了增强政绩而采用浮夸动机并不是稳定的,事实上这种动机也是质疑者认为“高估论”,但是这种做法并不会对全国GDP增长率带来影响。事实上不管是世界银行还是亚洲的银行都更倾向于国家数字,而对地方数字持怀疑态度。

其二,我国GDP主要是通过收入法、生产法及支出法三种计算方法得到。按照理论分析,通过这几种方法所得到的GDP允许误差应该一致才合理,因采用不同方法核算出同一个事物,西方发达国家通过验证之后得出了相同结果。但是我国还是以生产法的GDP作为准则,对于同一数据采用其他方法计算出来的GDP数据,和生产法所得出GDP数据相比较而言,其误差超出了误差范围,这样必然无法实现自我验证,为质疑者留下口实,一些质疑“低估论”者大都从收入法角度或者支出法角度进行讨论。同时也说明现在统计技术和统计信息渠道建立上和发达国家相比还较为落后;例如收入法就是从生产中创造收入角度,依据生产要素在生产中所得收入份额及生产活动给政府所支付份额角度体现出最终成果。但是大家历来就对我国的个人收入统计以及统计相关结构持怀疑态度,比如社保、税务以及银行等,加之会计环境还需进一步完善,其他例如营业盈余、固定资产折旧等的可信度依然较低。

从生产法自身角度分析可发现,现在只有上了规模的工业增值相对准确,而其他的工企业以及第三产业根本不能够得出精准数据,大都是通过定期的普查推算,许多企业为了避税常常低报或者政绩等各种因素而高报,这些动机度没有办法判断最终的影响。并且还有其他的因素影响到生产法,其一就是行政事业单位中会计核算制度脱离实际,极难体现其真实资产存量,这种情况在居民住房服务中也存在,大都虚拟计算而出现较大误差;其二计算第三产业的增加值上也存在一些争议问题,伴随着第三产业的比重逐年加强,这些问题就会更加突出。

其三,我国GDP统计上还有许多问题,例如财政补贴、住房服务及新农村建设等,这些因素都会涉及虚拟计算,除了这些还有一些统计指标因为技术因素、人为因素造成落后于其他国家,导致不能有效防范专家学者乃至相关部门误用这些数据。

例如我国特有财政税收给地方税务造成误导,对于经济发达地区都不会增加来年的基础负担,实行“放水养鱼、藏富于民”措施;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为了完成当年的任务而实行“杀鸡取卵、竭泽而鱼”措施,因税收法所规定税收和经济发展高度之间因为该因素而被减弱。因此我国连续出现了税收增长率高出GDP增长率现象,这种现象不能够单纯理解是财政紧缩政策,如果把2012年前一季度税收增长的15.7%单纯视为GDP增长率升高的判断因素之一,就显得有一些不符合常理。

罗斯基对中国问题做了长久研究,从他的论文中提出中国就业增长和失业率之间的问题,在论文中质疑我国的GDP统一重要依据就是失业率和GDP之间的依存关系没有明显体现出来,乃至和经济学常识相违背。从而可见确保了有效经济指标的统计手段,也就不能够总结出奥肯定律、菲利普斯曲线等和GDP与失业率有关并且具有经济学规律,极难准确分析经济问题,就能够合理判断经济形势。对于我国失业率的统计而言,目前存在统计数值与统计口径偏差过大问题。分析城镇失业率可知,国家统计部门每年都会公布登记失业率的数据,比如2009年到2012年分别就是3.2%、3.7%、4.1%及4.5%,从经济学理论分析这种现象为充分就业状态,事实上这些数字和社会真实情况相差太大。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可知,2010年我国城市的失业率达到了8.4%,城镇的失业率是7.6%,和国家统计部门多公布的数据之间存在极大误差。一些学者依据各种因素估计失业率,所得出结果和普查比较靠近。因此采取不同的方法最终所得出的结果显然是不同的,甚至出现远远超过允许范围的数据。

事实上,对于任何国家经济增长而言绝对不是单一因素确定,而是由许多中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如果还是采用单一的经济指标来确定出GDP总量,必然造成或大或小的失误。单个因素和经济总量处于相对稳定关系,如果一个国家的技术水平、经济结构、管理模式等各种现象相对稳定时,这种稳定基本正确。但我国无论是技术水平、经济结构还是管理模式和思想观念等各个方面,都出现了举世瞩目变化。在这种变化情况下,如果还是依靠单个经济指标来解释经济总量,必然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是不能够依据部分经济指标间不一致而决定经济总量,这种判断存在误差。

同时只有实现了统计数据透明度,才能够有效提升统计数据的信任度。一方面统计数据是分析和决策的依据,而且统计数据还能够代表相关行政部门在人们心中的权威,也关系着我国社会信誉。太多“统计存在水分”说法在社会上出现,导致正确或者基本正确统计数据失去了应用作用,公众和国际社会持质疑态度,乃至把纯技术问题转变成复杂化。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加强统计质量是我国一项重要任务。虽然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我国的GDP增长率统计逐渐被国际社会所认同,但是在信息渠道和统计技术上还需要加强,和一些发达国家比较还存在一些差距。所以必须要持续增强统计质量,促进国家有关部门、投资者做出准确经济决策,促使我国的宏观经济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龚钢敏.对我国GDP增长率高估或低估判断的分析.财经论丛.2004(04).

[2]张健华.GDP数据质量分析方法辨析.西部金融.2012(05).

[3]孙秋碧.GDP核算方法的比较与选择——数据误差引起的思考.统计与信息论坛.2006(01).

[4]孙正.论中国GDP统计方法的可靠性.财经界.2012(12).

[5]许宪春.世界银行关于中国GDP数据的调整及其存在的问题.经济研究.19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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