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中村改造管理4篇

时间:2022-06-06 10:36: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浅谈城中村改造管理4篇

浅谈城中村改造管理篇1

  最能保持人心之健康的预防药,是朋友的忠言规劝。 最崇高的荣誉不在于永不摔倒,而在于每一次摔倒都能立起。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在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关于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决策部署,动员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整治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计划任务。刚才,区住建局简要总结了2021年的工作,并传达了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区政府与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责任书,这些文件今天会议上也书面印发给大家了,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抓好本单位、本辖区的老旧小区整治管理工作。下面,我就做好全区2022年老旧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党委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共同责任。省里要求用五年时间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2021年开展试点,2022年起整体推开,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上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2023年底完成全部任务的80%以上。我区老旧住宅小区(含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特别是2000年前建成交付的小区大多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无物业管理,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群众迫切希望改善生活环境。今年,我区将27个老旧小区列入了综合改造计划,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这是对群众庄严的承诺,既是重点民生保障工程,又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对此,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的统一决策部署上来,加大力度,争取主动,全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实施整治改造和规范专业的物业管理,彻底改变老旧小区脏乱差面貌,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质量,让老旧小区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性和群众满意度。

  二、明确目标,强力推进

  今年我区计划改造27个项目、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按照市里的要求,必须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改造任务。这是总的目标,必须按照时间节点,科学组织,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抓紧时间展开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市、区计划安排,今年一季度主要做好老旧小区现状摸底调查工作,特别是拆违拆临和环境卫生方面,做好资料留存,确保今年3月底前报区住建局。这项工作已经十分紧张,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前期摸底情况,进一步梳理、确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特别是市里4月初将进行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和2021年工作的考核,请各相关办事处、部门按照2021年考核办法和2022年考核评分要求、进度和标准,抓紧推进,抓好落实,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市里的考核,区住建局要发挥牵头指导作用,积极向市里争取资金支持。2021年全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区牵头单位已制定了综合验收的相关办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将去年的综合验收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茬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涉及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和立面出新、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和弱电线路落地、改造水、电暖专业经营设施等方面,任务重、时间紧。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要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各项工作,列出时间配档表,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要立即开展整治前期的拆违拆临、设计方案确定和招投标等工作,能同步进行的一定要同步组织实施,为整治工作赢得时间、赢得主动。

  (三)加强协调配合。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标准高、涉及面广,需要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城乡建设、公安、消防、城管、市政、经信、园林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区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一方面,要积极协调指导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各相关职能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主动靠上,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2021年,区政府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实施工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特别是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全程参与。从2022年开始,我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将委托审计公司进行,区审计局要在项目的前期就介入,全程跟踪,对工程投资概算、整治工程招标价格控制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在工作中,既要把重要意义宣传到位、引导到位,把群众工作做好,也要做好有关公示公告工作,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理解和配合。特别是在引入物业管理时,要积极引导群众解放思想,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前提下,争取把符合物业服务相关要求的项目引入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老旧小区管理进入良性循环,真正旧貌换新颜。

  (三)强化督查督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单位配当表的要求,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影响全局工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督办。

浅谈城中村改造管理篇2

  一、危房改造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扩大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其他贫困户”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当地政府规定的农村贫困线以下的农村贫困户。

  三、组织领导

  根据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局局长、发改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审计、扶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并逐级分解。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项工作。

  四、危房改造审批程序

  (一)农户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要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其他贫困户要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说明。

  危房证明:现有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正面肖像)。

  危房原始照片以及维修/新建过程中及维修/新建竣工后的照片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核并录入住建部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二)村级初审及公示

  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请的住房情况与调查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分户登记表》进行比对;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上公示三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协助农户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一)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村主任或村支书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乡级审查

  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组织本乡(镇)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危房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核查与鉴定结果应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原村庄公示三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排序意见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四)县级核准

  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情况和乡(镇)政府审查意见,对危房改造申请进行复核。复核中由住建、财政、乡镇政府主管人员,组成复核小组,按一定比例随机入户抽查核实。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对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要求各乡(镇)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

  五、资金使用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每年第三季度中央、省专项资金下拨到县财政局专用账户保存。危房改造户改造完成后上报村级管理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上报乡镇管理人员进行验收,填写竣工验收档案、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住建局。住建局结合财政局对全县xx个乡(镇)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总体验收。并入户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xx%。

  在房屋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根据各自的危房户数及补贴标准向县住建局写出资金申请,住建局核实汇总后,报县政府审批,审批后,县财政局将危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存折上,确保资金的安全。并要求各乡(镇)将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户资金拨付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和住建局备案。

  六、责任追究

  各乡(镇)乡(镇)长为本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凡因工作不细致、不到位而引起群众上访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发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乡(镇)、村“两委”干部有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七、接受群众监督

  县设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或举报。投诉举报电话:

浅谈城中村改造管理篇3

  区政府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实施工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特别是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在全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22年全市关于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决策部署,动员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整治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计划任务。刚才,区住建局简要总结了2021年的工作,并传达了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区政府与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责任书,这些文件今天会议上也书面印发给大家了,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按照责任书的要求,抓好本单位、本辖区的老旧小区整治管理工作。下面,我就做好全区2022年老旧小区整治和物业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拉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党委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共同责任。省里要求用五年时间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2021年开展试点,2022年起整体推开,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国有土地上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整治改造,2023年底完成全部任务的80%以上。我区老旧住宅小区(含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特别是2000年前建成交付的小区大多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无物业管理,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群众迫切希望改善生活环境。今年,我区将27个老旧小区列入了综合改造计划,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这是对群众庄严的承诺,既是重点民生保障工程,又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对此,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区的统一决策部署上来,加大力度,争取主动,全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实施整治改造和规范专业的物业管理,彻底改变老旧小区脏乱差面貌,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质量,让老旧小区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不断提高城市宜居性和群众满意度。

  二、明确目标,强力推进

  今年我区计划改造27个项目、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按照市里的要求,必须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改造任务。这是总的目标,必须按照时间节点,科学组织,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抓紧时间展开调查摸底工作。根据市、区计划安排,今年一季度主要做好老旧小区现状摸底调查工作,特别是拆违拆临和环境卫生方面,做好资料留存,确保今年3月底前报区住建局。这项工作已经十分紧张,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前期摸底情况,进一步梳理、确认,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特别是市里4月初将进行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和2021年工作的考核,请各相关办事处、部门按照2021年考核办法和2022年考核评分要求、进度和标准,抓紧推进,抓好落实,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市里的考核,区住建局要发挥牵头指导作用,积极向市里争取资金支持。2021年全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区牵头单位已制定了综合验收的相关办法,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将去年的综合验收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茬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内容涉及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和立面出新、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和弱电线路落地、改造水、电暖专业经营设施等方面,任务重、时间紧。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要倒排工期,压茬推进各项工作,列出时间配档表,挂图作战,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要立即开展整治前期的拆违拆临、设计方案确定和招投标等工作,能同步进行的一定要同步组织实施,为整治工作赢得时间、赢得主动。

  (三)加强协调配合。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标准高、涉及面广,需要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区城乡建设、公安、消防、城管、市政、经信、园林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各街道办事处作为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整治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切实做到依法合规;区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一方面,要积极协调指导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各相关职能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分工,主动靠上,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2021年,区政府已经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实施工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特别是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全程参与。从2022年开始,我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将委托审计公司进行,区审计局要在项目的前期就介入,全程跟踪,对工程投资概算、整治工程招标价格控制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引导,赢得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在工作中,既要把重要意义宣传到位、引导到位,把群众工作做好,也要做好有关公示公告工作,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理解和配合。特别是在引入物业管理时,要积极引导群众解放思想,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前提下,争取把符合物业服务相关要求的项目引入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老旧小区管理进入良性循环,真正旧貌换新颜。

  (三)强化督查督导。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单位配当表的要求,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并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适时督查,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到位影响全局工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督办。

浅谈城中村改造管理篇4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xx县规划建成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实施主体

  城中村改造工作由县政府主导,县住建局组织实施。

  三、项目审核

  (一)提出申请

  有改造意向的城中村由村委会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镇政府受理改造申请后,进行预审,审查通过后向县住建局申请并报送村改造的基本情况。申请材料包括:

  村“两委”人员签字同意改造意向的会议记录。

  对改造意向xx%以上村民代表签字同意的会议记录。

  对改造意向xx%以上户数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的材料。

  不同意改造意向住户的材料(内容包括:户数、比例、原因、处理方案、姓名及电话等)。

  改造意向达到xx%后,由村两委(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向镇政府提出改造申请。

  (二)调查摸底

  xx镇政府对待改造的城中村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该村的土地、建筑、人口等基本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并向规划部门查询拟改造范围内的规划情况。同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补偿资金及项目盈亏测算,形成盈亏平衡报告。

  (三)拟定范围

  盈亏可以达到平衡的项目,由住建局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拆迁红线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城中村旧村址范围及本意见的规定,出具拆迁红线图,需要保留的建筑在红线图中注明。

  (四)审核批准

  住建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规划情况、盈亏平衡情况,向县政府提出城中村改造申请,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将城中村改造计划下达相关部门。

  四、项目资金

  (一)资金来源

  城中村改造项目资金一般由县财政安排所需资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住建局也可与社会资本主体合作,筹集项目所需资金。采取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待城中村土地出让后,返还社会资本本金。社会资本合作主体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商品房地块竞买,如未竞得土地的,给予土地出让净收益xx%的利润,同时按社会资本金年息xx%给予利息;如竞得土地的,不再给予利润和利息。

  (二)资金用途

  县政府研究同意城中村改造后,城中村改造项目所需资金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未经允许不得挤占、挪用。

  项目所需资金分为补偿资金、工作经费、不可预见费三部分。

  补偿资金包括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费、搬迁费、过渡费、奖金、补助等依法直接补偿给被拆迁人的费用,以及回迁楼建设费用。

  工作经费包括办公费、聘用临时人员工资、项目可行性(盈亏平衡)测算费、测量费、评估费、拆除费等实施城中村改造所需的各项费用。工作经费按补偿资金x%的比例计提,具体支付由住建局进行调配,工作经费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多退少补。

  不可预见费指城中村改造工作中不可预见情况的备用金,标准为补偿资金的xx%。

  五、实施程序

  (一)拟定方案

  xx镇政府根据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情况,拟定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应包括:

  对村民的补偿,原则上按其宅基地面积不超过x:x的比例安置房屋,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按重置价评估,给予现金补偿。

  对村集体所有的学校、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卫生室等按照有关规定配建,配建面积小于原面积的,对小于部分地上建筑物给予重置价补偿。

  为保障改造后村集体收益,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不含村内道路),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给予补偿商业面积或按照x:x的比例置换商业面积。对于村内道路的补偿,按照征地区片价补偿。

  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在拟实施村公示x天,公开听取村民意见。

  (二)审定备案

  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满后,由住建局与xx镇政府修改完善方案,报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住建局与xx镇政府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县政府进行专家论证。

  (四)组织实施

  评选评估机构

  住建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结束后由县住建局进行评估机构资质审查,确定评估公司。

  实施评估

  评估机构对每户房屋进行现场勘查,根据《xx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签订补偿协议

  xx镇政府负责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和评估结果,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落实后村民及时搬迁。

  对于村民实际宅基地面积大于宅基地标准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由住建局牵头成立联合认定组,成员由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镇、村委会、村民代表组成,联合出具处理意见,公示x天无异议后予以补偿。

  房屋拆除及清场验收

  xx镇政府选择有资质的拆除公司,对签订协议并交付的房屋实施拆除,清运垃圾,达到场地平整标准。

  土地收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补偿安置协议及其相关材料,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土地收储,注销宅基地及房屋产权证。

  补偿安置成本组卷评审

  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后,由xx镇政府对补偿安置成本组卷,报县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工作经费据实纳入补偿安置成本。评审结果作为土地出让成本的依据。

  土地供应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村民回迁区域土地可以划拨供地,经营性土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六、政策扶持措施

  (一)对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可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享受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

  (二)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达到盈亏平衡又必须启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按“占一补一”的原则,用旧村址外规划为商业住宅用地等面积予以补齐,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享受城中村改造政策。如仍不能平衡的,以配地方式解决。

  (三)保证村民居住条件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城中村改造要为村集体预留部分商业、办公用房作为村集体资产,经营收益用于村民基本生活保障,村委会不得随意出售或分配给村民。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八、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x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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