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发展方向与重点

时间:2023-04-22 18:54: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1990年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实施是行政法发展的分水岭,之后我国的行政法进入了良性持续发展阶段,这是中国行政法发展最为关键的一点,当然也离不开学者中立而客观的研究。而本文试图梳理最近学术界十年相关主题的文献,通过学者的视角去看清行政法目前的发展势态,进一步结合行政法的自身发展规律和对社会发展的回应性,找出当前行政法发展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促进行政法的良性持续发展。

关键词:行政法;发展方向;发展重点;行政法总则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29-0041-02

作者简介:陈娅(1982-),女,汉族,四川成都人,硕士,西华师范大学,讲师,研究方向:行政改革、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周年,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律体系中七个部门法之一的行政法也从无到有,历经曲折,发展迅速,成果显著。

行政法,是指调整由于国家行政管理而发生的行政关系、规范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行政法发展,即是分析和解决行政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它所涉及的问题都是一些具有权威性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法发展、行政法学发展和行政法治发展,它们三者虽然相似,但内涵和价值却有所不同。行政法发展,其发展的趋势是参照行政法发展方向的。行政法所追求的价值变化问题,比如常见的行政公开、行政民主、放松规制等,这些并不是行政法的发展趋势。分析和预测中国行政法在未来的发展趋势,需要结合中国现有的行政法体系,分析出行政法中最缺少的东西,分析和预测行政管理的发展方向。[1]要预测行政法发展方向与重点,首先应回顾我国行政法发展的历程,理清脉络,了解我国行政法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再准确定位当下行政法所处历史背景和发展阶段。黄望朝在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行政法的发展与展望一文中将行政法的发展历程分为五个阶段[2],划分的较为细致;应松年教授将中国的行政法发展分成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0年之前,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行政诉讼法》;第二个阶段是1990年至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成为了既定目标;第三阶段是2004年后,行政法进入发展的新阶段。[3]

一、行政法发展方向与重点总體研究情况

本部分主要研究的文献是关于学者基于某种背景对于行政法总体发展情况的研究。

应松年教授认为:行政法对于法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认为要转变硬性执法到柔性执法,致力于为民服务。同时也要加强反腐败和监督。

护锋认为:“控制行政权以保障私人权益和激励行政权以增进社会福祉是新时代行法两大主题;根据我国现有的行政法规则体系与这两个主题之间存在的差距,提出了五项亟须行政法重点解决的问题——行政组织、行政过程、行政手段、行政救济”。[4]

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法典,是无数行政法学家的梦想。认为行政法典的创制是我国行政法发展过程中的一次创新,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化走向完善的现代化需求。但是制定行政法总则与行政法法典化面临的困境也是巨大的。当然也有部分学者持保留意见。

制定统一法典应该是一个趋势和必然,只是我们在此过程中,必须思考以下的问题:1、目前,我国行政法律体系十分庞杂,门类和数量多,如何从中凝练出具有共性的行政法总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怎么提取公因式?2、行政法总则的内容安排。3、行政法法典总则部分的制定就必须拿捏好一个度——既不是对原有东西的一个简单组合,又要具有统领性,又要给未来的变化预留一定的空间。

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行政法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中,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徐继敏教授在文中深刻而具体的谈到了行政法应从以下五方面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作出回应。1.行政法任务的转变。2.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变更。3.行政组织法的发展。4.行政行为法的完善。5.行政诉讼法的修改。[5]

在范志勇的文章中,提出到三位学者的观点。第一位学者,强调了软法的重要性,认为它在现代社会公共治理中意义重大,能够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国家治理领域中,软法有五种形式,应该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这些软法,使它们更加的系统化和规范化。第二位学者认为,需要从两维度来考量现代国家治理,一个维度是国内,一个维度是国外。因此,他建议基于全球化的视角来研究行政法。第三位学者,应该制定《行政程序法》,以帮助行政完成现代性转型,解决个人从受支配的客体转型为独立主体的问题。

三、公共行政与行政法

在现代的公法学和行政学研究中,十分关注行政法与公共行政两者间的关系。在行政领域,如何实现法治,有什么适用规则等等,这些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分析和处理行政法与公共行政两者间的关系,在不同的法系国家中都有所体现,比如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虽然行政观念不同,但都在研究和处理两者的关系。

石佑启认为行政法和公共行政法,两者的关系是一直都在变化的。除了制约功能外,行政法还有一大功能,就是激励功能。即通过激励来使得行政主体更加积极和更加有效地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权,以便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民。

新公共管理模式对行政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服务行政新理念与行政法理念的更新;2.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化与行政法在行政主体调整范围的拓展;3.非强制性行政行为与行政法在行政行为上适用空间的扩展;4.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与行政责任体系的重构;5.公民参与和行政程序立法的新高潮。

我国行政法回应新公共管理运动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公私合作;放管服改革。

四、部门行政法

余凌云教授专注于研究警察行政法,重要研究了警察行政的调查和强制方面的内容,为构建警察行政法的体系提供了理论参考;王克稳教授关注于经济行政法的研究,构建了经济行政法基本的法律体系;宋华琳教授专注于研究药品行政法,他通过对比分析和实证的方式,研究了药品监管体制和方式,其代表著作《药品行政法专论》意义重大。除了这些研究之外,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学者戚建刚、高秦伟、王贵松等人也进行了深入研究。在学术界,食品安全法研究成为一个学术焦点。

五、简评

对于行政法的研究,学术界出现了两大趋势,一是部门化趋势,一是精细化趋势。但是,对于行政法的理论基础研究,学术界的研究还不够深刻透彻,没有从整体的角度来思考行政法体系。叶必丰提出的公共利益本位论,早在1995年即已形成基本观点。还有一种观点是基于合作的视角提出的,认为合作行政行为是在合作国家背景下产生的,国家行政任务可以由私人和行政机关合作完成。公私合作实质是政府调整行为方式,是新公共管理提倡的授权和公民参与模式,因此,合作论作为其理论基础视乎有点以偏概全。徐继敏教授认为公共行政发展的必然趋势就是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基于这点,可以说行政法的发展趋势是社会行政法或服务行政法的发展。

应该基于宪法的角度来分析和解读行政法中存在的难点以及一些新现象。如果脱离了宪法,仅基于行政法自身的范围来分析和解读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和功能问题,是没有理论根基的,其解答也是空洞无力的。行政法不是自给自足的,其必须到宪法中寻找正当性的根据。

公共行政管理和行政法的關系会更加的紧密。公共行政的发展会进一步推动行政法的发展,同时行政法发展也会深刻的影响公共行政的发展,二者会产生紧密而良性的互动关系。所以行政法学者应当要更多的关注公共行政领域的改革。

行政诉讼的修改,加之国家机构改革的倒逼,行政复议制度的修改迫在眉睫。修改重点关注问题:(1)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的衔接;(2)党政机构合署办公后复议机构的设置问题;(3)政府的法制机构与司法部合并所带来的复议体制的变化。

[ 参 考 文 献 ]

[1]徐继敏.中国行政法发展:现状、瓶颈与思路[J].法治研究,2012(5).

[2]黄望朝.在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行政法的发展与展望[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10(4).

[3]应松年.中国行政法的回顾与展望[J].法治论丛,2008,3,23(2).

[4]卢护锋.新时代我国行政法的主题变奏与体系建构[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7,58(4).

[5]徐继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行政法的回应[J].法学论坛,2014,3,29(2)(总第1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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