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关注我国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

时间:2022-10-29 19:12: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工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核工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我国核工业发展中一些早期建设的核设施陆续达到设计寿期,相继进入退役阶段,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工作也逐步展开。核设施退役是核设施5大工作阶段(选址、建造、调试、运行、退役)之一,也是其许可证审批过程的5个阶段之一。退役是核设施使用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停止服役后,为充分考虑工作人员和公众健康安全以及环境保护而采取的活动。退役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场址不受限制的开放和使用。核设施的安全退役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理与处置不仅关系到老设施的妥善处理,也是核工业持续和健康发展,并为公众所接受的重要基础之一。同时核设施退役和废旧放射源的收贮是整个核技术利用过程中的末端,是对放射源实施“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监管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因此,明确认识我国对放射源处理上的缺陷与不足,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且科学安全的废旧放射源送贮及处置机制,对于促进核技术的安全有效利用、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辐射环境的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环境管理问题严重

企业规避责任,环境潜藏风险

我国现行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和辐射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放射源使用单位是废旧放射源送贮的责任主体,其生产装置和设备退役所产生的废旧放射源应送交专门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单位收贮,并且由放射源使用单位承担相应的处置、收贮费用。但是放射源使用单位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少数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惜污染环境、危及公共安全。许多辐照企业退役、医疗系统使用医用Ⅰ类放射源后产生的废弃放射源没有得到科学有效的收贮。散落在社会上的这些高活度的放射源,在防护屏蔽措施还不完全到位的情况下,无疑会对辐射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

行业垄断,价格高昂处置机制不完善

近乎垄断的行业特征是废旧放射源送贮难的根本原因。废旧放射源收贮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正因为如此,目前国内专门从事废旧放射源收贮的单位非常少,尤其是收贮高活度放射源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由于缺乏市场竞争,实际上存在的行业垄断无疑是造成送贮经费高企的重要推手。在高昂的送贮费用面前,许多放射源使用单位望而生畏,以致采取久拖不送、消极观望的态度,或者以种种理由迫使政府为其埋单。

处置机制不完善

处置机制的不完善是造成废旧放射源送贮难的重要原因。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讲,尽管法律条文有明确相关规定,但面对一些企业逃避责任、不愿花钱送贮的现状,监管部门依然处于强制执行难的窘境。当然,其中不乏一些企业的确因亏损倒闭而无力送贮。从经济层面来讲,这一行业在准入时,在机制设计上对进入的企业缺乏一些制约性的措施。在这方面,其他行业在运用经济杠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上已经有一些成功的做法。而核技术利用行业在这方面机制的缺失,无疑为日后废旧放射源的送贮增加了难度,埋下了隐患。

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我国《刑法》在核污染的应对上尚存诸多缺陷:从形式角度来看,未能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有效衔接:从实质角度来看,未能突破末端应对中心主义的思维惯性。此外,对于证明行为人主观意图方面的困难也未能有效解决。作为因应,设立核污染源头控制环节的抽象危险犯和过失犯实属必要。同时我国应对核泄漏等紧急事件的应对能力及措施不足,奠基于“防患于未然”理念之上的核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当前我国废旧放射源处置的机制还不完善,存在着送贮渠道狭窄、收贮方式单一、市场缺乏竞争、强制手段无力、政府调控不够等问题。影响了核与辐射环境的安全,也妨碍了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环境管理,有效防范风险

增强核技术从业单位的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其社会责任感

明确企业的责任,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对于那些明明具有支付送贮资金能力却不愿承担相关费用的放射源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必要时可依靠法律等手段来解决问题。如通过法院实施强制执行、通过金融系统冻结资金等措施,督促企业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加强退役治理项目评审专家队伍科学化建设

目前,退役治理项目审批采用专家评审制。专家组在项目审批环节履行“法官”职能,是审批环节的核心,专家组意见对申报项目通过率几乎起着决定性作用。目前,我国尚无固定的退役治理评审专家组,给项目方案申报带来诸多不便,且可能带来多次重复性申报工作。建议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尽快优化退役治理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专家管理办法,客观高效地进行项目评审。

建立健全完善的废旧放射源处置机制

建立废旧放射源送贮的保证金制度。破解当前废旧放射源送贮的困局,关键在于解决相对固定资金来源,而建立废旧放射源送贮的保证金制度是简便易行的方法。即企业在购买放射源时,按照放射源类别分级或活度,由生产厂家或进口商代收使用单位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上缴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当送贮企业在退役之时足额支付收贮费用的情况时,原先缴纳的保证金可如数返还使用单位;当使用单位在废旧放射源送贮过程中不愿或者无力支付送贮经费的情况时,有关部门可启用企业事先缴纳的保证金,以支付送贮费用。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工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核工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我国核工业发展中一些早期建设的核设施陆续达到设计寿期,相继进入退役阶段,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工作也逐步展开。核设施的安全退役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处理与处置不仅关系到老设施的妥善处理,也是核工业持续和健康发展,并为公众所接受的重要基础之一。

因此我国应高度重视和加强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环境管理,有效防范风险进行科学管理,防止“汉福德”事件在我国发生。(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电子商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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