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建设(范文推荐)

时间:2022-08-05 20:06:01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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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建设(范文推荐)

 

 加强人民法院党组班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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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 肩负着捍卫法律尊严、 维护国家形象、 保障司法公正、 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神圣职责。当前,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审判制度改革的深化, 特别是大量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 对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提出了更新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大力加强法院党组班子建设, 切实坚强 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 既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传统, 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对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提出的一个崭新课题。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新路子, 对于深化审判体制改革, 推动司法制度创新, 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水平, 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一、 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全面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素质, 确保党组领导坚强、 决策科学

  党的建设最根本的是思想建设。

 加强人民法院党组建设, 就是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指导实践,创新工作, 努力把领导干部的思想、 作风搞扎实搞坚强, 把能力素质、理论水平和精神境界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素质源自学习, 能力决定水平。

 经验一再表明, 理论上的清醒才能确保政治上的坚定; 高超的领导、 科学的决策必须以厚实的理论为底蕴。

 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 终身实践、 终身提高的观念, 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 宿夜在公的精神, 切实把学习当作提升自身素质的

 第一需要, 当作坚强班子领导、 创新工作局面的奠基工程。

 要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坚持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 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和方法的运用, 着眼于对审判工作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 着眼于人民法院建设的新实践新发展, 坚持理论与实际、 学习与运用、 言论与行动相统一, 努力做到“五个结合”, 即:

 结合党中央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学, 加深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基本观点和基本原则的理解, 增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 结合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任务学, 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 高标准加强法院全面建设; 结合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重点、 难点问题学,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为民的特点和规律, 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结合党组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实际学, 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提高领导法院全面建设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学, 注意从理性的高度总结和升华实践经验, 在正确理论的积累和熏陶中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 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通过深化对“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学习, 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观世界改造, 坚定理想信念, 增强党性观念, 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领导决策、 驾驭全局的能力。

 学习要讲究方法, 注重实效, 确保进入思想, 进入工作。

 要广泛采取“党组议学、 个人自学、 集体评学、 组织查学、 季度述学、定期考学” 六学方法, 不断规范学习形式, 提高学习效果。

 要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班子、 培育知识型法官、 争当学者型干部” 活动, 以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抓实学的行动带动全院干警形成人人学习、 时

 时学习、 处处学习的浓厚氛围, 再掀“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新高潮。

 二、 坚持以“十六字” 方针为指导, 大力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确保党内民主运行规范、 贯彻坚决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

 江主席提出“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十六字” 方针, 把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制度、原则与基本程序、 方法有机地统一起来, 是对正确实施党内民主决策的系统规范, 也是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生活的基本遵循。

 人民法院党组作为党的一级组织, 面对工作的千头万绪, 如何作出正确而有效的决策, 不仅事关党组在群众中的形象, 更关系到法院的正规化建设与改革创新的深化发展。

 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依法治国进程的逐步加快, 需要党组研究解决的新问题日益增多, 议事决策的范围拓宽了; 等价交换原则侵入党内生活, 功利主义、 庸俗关系等不良思想和风气也时有干扰, 议事决策的难度加大; 广大群众民主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迫切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依法作出公正审判和合理裁决, 议事决策的要求越来越高了。

 这就要求法院党组必须始终坚持以“十六字” 方针为指导, 切实摆布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使党组的每一项决策都建立在科学的议事决策机制上。

 一是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 克服“民主不足、 集中不力” 的问题。

 民主和集中是辩证统一的整体, 是集体领导的实践过程。

 要坚持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 在集中指导下进行广泛的民主,既坚决防止事前先“定调子”、“画圈子” 的假民主倾向, 又坚决反对

 “浅议而决” 和无限民主化造成“议而不决” 的问题, 切实做到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

 二是要正确处理个别酝酿与会议决定的关系, 克服“酝酿不够、 议而不决” 的问题。“十六字” 方针明确提出个别酝酿这个过程,给党委形成会议决定规定了提前交流思想、 交换意见的必要程序, 对形成

  [1] [2] 正确的会议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充分酝酿是前提,形成正确决议是目的。

 要坚决防止临时动议和草率酝酿、 仓促决议的问题, 努力避免“个别人” 酝酿、“小数人” 酝酿现象, 坚持会前认真准备、 深入交流、 统一思想, 会上取长补短, 求同存异, 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意见, 为表决创造条件。

 三是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 克服 “党政不分、职责不 清” 的问题。

 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 也是“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内容, 目的是集中集体智慧和力量, 保证党的领导科学规范。

 而首长负责制是行政领导关系, 按照部属服从首长、 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来处理问题。

 党内的“班长” 与行政上的“一把手” 分属不同范畴的领导概念, 在党内任何人不享有特权, 书记与成员处于平等地位。

 要坚持党政分开, 搞好角色调整转换, 党组书记不能把自己变成行政意义上的“班长”, 搞“一锤定音” 或“一言堂”, 副职、 部属、下级也不应当因为与“一把手” 同为党组成员而不服从首长的指挥,更不允许借口直接向党组负责而不对行政首长负责。

 这些年来, 我们依据“十六字” 方针, 重新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 抓住贯彻落实的关节点, 对一些具体步骤方法进行明确规范, 形成了有自己特点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即:

 坚持 “抓住大事定议题, 调查论证做准备, 提出原则拿预案, 个别酝酿求共识,集体讨论作决断、 分工负责抓落实”。

 在决策内容上, 明确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问题是司法工作和法院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而不是所有问题,主要发挥政治导向、 超前决策、 宣传发动、 组织保证作用; 在决策程序上, 坚持先民主后集中, 尽可能在班子中形成一致意见, 从不搞个人说了算; 在决策后的执行过程中, 坚持各司其职, 努力做到:

 职责上分, 思想上合, 工作上分, 行动上合, 确保每项决议贯彻坚决, 实施顺利, 从而使集体领导从制度和程序上得到保证, 有效地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 坚持以事业为基点、 感情为纽带, 扎实打牢团结共事基础, 确保班子成员力量整合、 正气凝聚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战斗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 团结既是合作共事的前提和基础, 更是一个班子的荣誉和生命。

 只有班子团结, 才能减少“内耗”, 集中精神干事业; 也只有班子团结, 才能凝聚人心, 整合力量, 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催生出无穷的战斗力。

 一是要坚持用事业来凝聚班子成员的心。

 做团结的工作, 首要的是做合心的工作。

 班子成员年龄有大有小, 能力有高有低, 兴趣爱好各不相同, 脾气秉性各有差异。

 加强班子团结, 必须坚持用共同目标引导大家想职责, 明确实现目标是每个同志的责任和使命, 自觉

 把思想统一到党性原则上来, 统一到为党的事业负责上来, 确保以主要心思和精力抓大事、 议大事。

 近些年来, 我们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以事业为重, 非常珍惜在一起共事的时光, 自觉做到:

 政治上互相信任,不猜疑; 思想上互相交流, 不隔膜; 工作上互相支持, 不拆台; 有了失误互相谅解, 不指责; 生活上互相关心, 不冷淡。

 班子中形成了讲党性、 顾大局、 干事业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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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善于寻找班子成员感情的融汇点。

 感情是信赖和理解的基础。

 一个班子要形成整体合力, 离不开互相间的理解和信任。

 有了理解, 班子成员之间才能做到言者尽其言, 明其义, 听者无成见, 不误解。

 我们干的是事业, 讲的是党性, 处的是感情, 重要的是理解。要坚持把真诚的理解作为沟通心灵的桥梁和纽带, 引导大家自觉克服消极心理因素, 搞好“换位” 思考, 努力把思想、 情绪、 心理和精神调整到最佳状态, 充分激发合作共事的内在热情, 珍视团结, 珍惜友谊。

 三是党组书记要带头搞好自我心理调节。

 党组书记作为一班人的“班长”, 对搞好班子内部团结负有重要责任。

 作为一班之长, 书记要有坦荡的气度, 容人的胸怀, 严以律己, 宽以待人, 以德报怨。要善于与其他成员团结, 做到在政治上关心人, 生活上体贴人, 工作上帮助人, 见困难就上, 见荣誉就让, 处处体现“班长” 的风度。

 要从善如流, 善纳群言, 带头发扬民主, 带头维护决议, 带头抓好落实。要坚持不断破 “面子观”, 从大局出发, 正确对待各种不同意见; 破 “家

 长观”, 与其他组员平等相处, 不搞特权和专权; 破恩怨观, 不以个人好恶待人看人; 坚持求大同, 存小异, 减少“磨擦力”, 增强“向心力”,充分赢得其他成员的信任和支持, 确保大家心往一处想, 径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形成较强的凝聚力。

 四是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批评—团结”, 是我们党在长期建党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个科学公式。

 这个公式揭示了这样一个规律:

 没有批评贯穿其中的团结, 是表面的团结, 也往往是离开原则的庸俗的团结, 这样的团结, 不可能长久, 更不可能巩固。

 由于每个班子成员的性格、 特点、 修养` 经历不同, 工作分工不同, 看问题角度不同, 工作中出现一些矛盾是必然的, 也是客观的、 正常的。一个班子建设的过程, 就是不断发现矛盾, 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

 要积极开展党内思想斗争, 防止一团和气, 通过严厉的思想交锋, 达到分清是非、 团结同志、 克服缺点、 改进工作的目的。

 要自觉摈弃批评同级怕伤了感情、 批评领导怕影响前途进步、 批评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的错误观念, 坚持从搞好党的工作的大局着想, 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大事讲政治、 讲正气、 讲党性、 讲原则, 小事要讲友谊、 讲谅解。

 对理论上的是非、 路线上的是非, 要互相帮助, 互相监督, 克服各种错误思想, 对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要学会忍让, 善与人同, 即使受点委屈也要能挺得住。

 四、 坚持贯彻创新创优精神, 努力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确保全院各项建设与时俱进、 稳步提高

  近些年来,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院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

 突出围绕审判这个中心, 抓住法官队伍这个关键, 解放思想, 大胆探索, 勇于实践, 在大力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法院改革是一个持续、 渐进的过程, 现代化经济建设越发展,人民法院对各类矛盾纠纷终局裁判的地位和作用就越受到重视, 广大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要求必然更加迫切和强烈。

 新的形势、 新的任务, 对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

 作为法院工作领导核心的党组班子, 在变化发展了的形势任务面前, 必须审时度势, 从容应对, 抓住机遇, 创新发展。

 一是要重视信息调查研究, 在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上寻求新突破。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方法和重要途径。

 在加强发展社会主义市经济, 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新形势下, 现有的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不可能穷尽司法工作中面临的所有新情况、 新问题, 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不断发展的变化性, 必将使法律呈现出真空状态或出现相对的滞后性。

 要求我们在司法工作中, 必须高度重视调研工作, 着力解决司法公正、 司法效率、 司法秩序和司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以先进的理念拓展司法实践, 作出既符合法律, 又顺乎民心的裁判, 确保我们所受理的案件项项办成铁案, 经得起法律、 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要进一步端正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法治为理性追求, 以公平为情感渴望, 坚定不移地把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同加强党的领导统一起来, 把严格执行法律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 确保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要改进方式方法, 在构建公正、 廉洁、 高效审判机制上有新发展。

 要巩固和完善立审、 审执、 审监“三个分立” 的重要制度,按照“便利群众、 便利诉讼” 的原则, 建立大立案、 大民事审判工作新格局, 在继承和发扬巡回审理、 就地办案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基础,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 简化办事程序, 提高审判效率, 做到多办案, 快办案, 办好案。

 要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向当事人公开收费标准, 公开审判纪律, 公示案件审理情况,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通过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起能够有效抵御各种非法干扰、 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法院管理体制; 完善能够确保公正与效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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