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阶段(全文完整)

时间:2022-08-05 16:5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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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阶段(全文完整)

 

 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阶段

 一、基本内容

 选举前准备、投票选举和工作移交。

 二、工作流程

 选举前准备→组织投票→点票验票→唱票计票→确定选举结果→张榜公告→工作移交 三、操作步骤

 (一)选举前准备 1.准备选举主持词。

 2.准备选票,由街道根据区统一提供的票样,提前印制选票,各社区选票数应等于选民数,并加盖街道公章封存。

 3.设立投票站,准备票箱、封条、胶水、箱锁、中性笔、剪刀、计算器、唱计票工具、扩音器、摄像机等。

 4.准备现场讲解选票的票样,落实讲解员。

 5.布置个选举投票站,投票站要张贴投票选举的纪律和有关事项要求,悬挂“××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届换届选举投票站”横幅,划分 6 个区域:

 (1)选民区。选民席位按社区居民小组划分,选民分区域入席参加选举。选举现场应设置快速疏散选民的安全通道,并设置可识别的安全标识。

 (2)验证、登记、发票、检票区。选举现场应设置验证发票处。每个验证发票处应配备验证发票员。

 (3)写票区。选举现场应设置秘密写票处,统一配置笔和桌椅。

 (4)投票区。选举现场应设置专门的投票处。每个投票箱应配备监票员。

 (5)点票验票区。除点票验票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

 入内。

 (6)唱票计票区。选举现场应设置专门的计票处。每个计票处应配备唱票员和计票员。

 (二)组织投票(投票环节须全程录像)

 1.组织选民入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议程主持选举工作。

 2.主持人宣读选举纪律和注意事项,宣布选举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名单。

 3.清点选票。将多于选民数的选票剪角封存。

 4.检验票箱。工作人员打开票箱,当众检查,经选民确认后,将票箱上锁并在箱锁和投票口分别贴上封条。

 5.向选民介绍选票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讲解选票,只讲有效填票方法,以居民委员会职数 5 人为例:本选票填写主任选 1 人、副主任 2 人、委员 2 人、男性最多选 4 人有效。

 6.领取选票。选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到验证处领取选民证,凭选民证领票处领取选票。领取选票时按照验证、登记、发票、检票的顺序进行。

 验证:工作人员查验选民身份证(户口簿)、选民证或委托选举证等。

 登记:由工作人员确认选民可领取选票的张数并登记入册,选民按手印确认。

 工作人员在该选民所持选民证或委托选举证的“领票记录”栏相应次数位置划“√”。发票:由工作人员根据确定的领取选票张数,向选民发放选票。

 检票:由工作人员核准选民领取的选票张数,核查选民证上领票记录次数,在选票上加盖选票标识章,并提醒选民保存好选民证,以备另行选举使用。

 7.填写选票。选民领取选票后,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

 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选择除候选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外的居民,选举日当天在 2 名以上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见证下,到选举现场和代写人一起办理代写选票手续。本人领取选票后,由代写人代为写票,本人亲自投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代写选票。

 8.选民投票。选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投票,完成投票后将选民证交给票箱监票员,以备另行选举使用。凡带出投票区的选票不得投入票箱。特殊原因导致投票开始时间后延,则投票结束时间依次后延,投票时间段保持不变。投票结束前 30 分钟,主持人应提醒投票截止时间。投票截止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封箱,工作人员用封条封住票箱投票口,并将票箱移至点票、验票区。

 9.清点未发出的选票并剪角单独封存。

 (三)点票验票 当众打开票箱,按照先点票后验票的顺序进行。

 1.点票。

 (1)清点统计选票。

 (2)确定点票结果。

 ①采取直接选举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参加投票的选民(以收回选票计算)超过登记参加本次选举的全体选民半数,选举有效,否则无效;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居民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否则无效。

 ②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选票总数的,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总数的,选举无效。

 (3)宣布点票结果。

 2.验票。

 (1)将废票、难辨认票、争议票等特殊票分别检出,

 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对每一张特殊票进行确认。

 对每张选票确认顺序:先看每张选票所选总人数是否多于应选人数,再看同一人所选职务数是否多于一职,最后看每个职务所选对应人数是否多于应选人数。

 ①选填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该选票无效。

 ②同一候选人同时选填同一职务两次或两次以上,只计一票。

 ③同一候选人同时选填主任、委员的,主任票有效,委员票无效。

 ④选填同一职务的人数多于其应选职数的,该职务所选人员无效。

 ⑤填写不规范,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不予计票。

 (2)将废票、无效票单独封存。对部分有效的选票要单独唱票计票 (四)唱票计票 1.在监票人监督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将选票移至唱票计票区。

 2.唱票人和计票人先对特殊票进行唱票计票,再对全部有效选票进行唱票计票。

 3.统计得票。先分别统计出每位候选人的主任、副主任、委员票数,再将每位候选人所得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票相加,得出总票数。

 4.填写选举投票统计表。

 (五)确定选举结果 候选人或者另选的居民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在确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顺序上,先确定一名妇女成员当选,再确定主任当选,最后确定其他委员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之间实行亲属回避制度,是亲属关系的,留

 任其中职务最高的一人,职务相同的,留任得票最多的一人。

 1.始得当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举结果:

 (1)始得当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时,其中有妇女的,应当先确定得票最多的 1 名妇女当选,其他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无妇女的,先从应选人数中确定 1 个名额另行选举 1 名妇女,再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其他人当选。

 (2)始得当选的成员中,得主任票多的,当选为主任。主任票相等的,总票数多的当选为主任。

 (3)始得当选的成员中,按总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委员当选。

 (4)总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2.出现始得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应当自前一次投票产生选举结果之日起 30日内完成。采取直接选举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参加选举有效,采取居民代表选举方式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超过居民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参加选举有效。另行选举时,以前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另行选举时,只对确定的另行选举候选人投票,不再实行另选其他居民,投票时出现另选他人的,另选的他人不予统计得票数,全部另选他人的,按废票处理。

 3.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实行差额选举。

 (1)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已有妇女成员的,以前一次投票未当选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

 (2)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未有妇女成员的,按照前一次投票得票多少顺序先确定两名妇女候选人。

 (3)在前一次投票中得票相同的候选人,可以同时参加另行选举。

 4.另行选举结果确认 经另行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达到 5 人以上、有妇女成员,但仍不足应选名额的,根据本社区换届选举办法不再另行选举。

 (六)宣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告 1.根据总监票人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报告的计票结果,主持人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得票数。若当选人数达不到应选名额时,还需当日公布另行选举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2.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二份,街道备案,社区存档。

 3.张榜公告选举结果。

 (七)工作移交 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产生后 10 日内,在街道的监督下,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新老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材料: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及其它遗留问题等。

 原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将以上材料移交给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后,应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签名。工作移交完成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即行解散。

 四、本阶段所需票样、表格、换届选举主持词、选举结果报告单。

 五、本阶段发布的公告内容是“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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