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材料(范文推荐)

时间:2022-08-03 10:54: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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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材料(范文推荐)

 

 XX 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经验材料 近年来,XX 党委、政府始终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了“三个下降、两个杜绝、一个好转”(即:全州信访总量下降、群体访下降、重复访下降,杜绝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赴自治区非正常上访,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的目标,为深入推进平安 XX 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做到“三个强化”,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针对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在州党政主要领导的带动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制全面落实,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格局。(二)强化部署落实。始终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工作机制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制定《自治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工作依据。同时,强化督查,做到惩戒到位,针对包案责任不落实、矛盾不化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推动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强化基层基础。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预防关口前移,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在全面推行“一案一补”、“公议庭”等调解模式的基础上,在所有的乡镇场(街道)建立了综治工作中心和群众工作站、95%的村队(社区)建立了综治工作站、XX%的单位(村队)建立了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其“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和多部门联勤联动的优势,形成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二、落实“三项机制”,全面强化预防排查(一)落实民生保障机制,做到服务在先。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民生建设力度,通过“小工程带动大民生”活动,切实办好各族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解决了群众急需的热难点问题。针对每年采棉高峰期有近 5 万拾花工涌入,极易发生劳资纠纷的情况,棉区各县市、乡镇不断规范劳务对接程序,督促雇主与拾花工签订《棉花采摘劳务合同》,并为拾花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有效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二)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做到预防在前。始终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出台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如,温泉县原定于 2012年上半年实施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项目,因涉及 150 余人的安置、车辆更新等问题,在进行风险评估后,针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化解,使该项目于年底

 顺利完成。(三)落实常态排查机制,做到发现在早。始终坚持州、县、乡敏感期每日、非敏感期每周分析研判制度,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进行综合研判,准确把握形势和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13 年以来,全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XXX 次,预防纠纷 XXX 次,调处各类纠纷近 2 万件,成功率达 XX%,防止群体性上访 XX 件 335 人次。多年来,该州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三、完善“三调联动”,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一)在组织协调上下功夫,破解沟通衔接难题。一是做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对接。完善诉前调解机制,群众引发纠纷的,引导当事人发生纠纷后主动向当地人民调委会申请调解;当事人起诉的,法院劝导其先申请人民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再由法院依法实案审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二是做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效对接。人民调解组织主动介入行政纠纷的化解,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对不愿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运用复议、诉讼、裁决等方式解决。去年以来,全州调解成功并认真履行的行政调解案件占总数的 XX%。(二)在管理机制上下功夫,破解统一协调难题。一是坚持管理制度化,建立了联合例会、联合调解、排查反馈、公开公示、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制度,使联合调解工作步入正轨。二是坚持操作规范化。根据矛盾纠纷的影

 响力、涉及面,分别由村、乡、县、州逐级进行调解,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三是坚持联动一体化。建立了以综治牵头,法院、司法、法制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协调、排查、受理、研判、分流、督办“六统一”的工作机制。(三)在专业调解上下功夫,破解条块结合难题。不断加大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如,博乐市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工作室,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公安交通事故处理有效对接,对于符合人民调解范围的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部分,移送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近两年来,该调委会已成功调解案件 XX 件,调解成功率达 100%,调解涉案金额达 2000余万元,达到了无一投诉、无一上访、无一拒不履行协议、无一被撤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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