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政治平等思想

时间:2023-06-13 19:48:03 思想汇报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批驳了鲍威尔有关人类解放和政治解放等方面的观点。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还不是人类解放。要取得人类解放,首先在于实现政治平等,即人类政治解放。政治平等只是人部分的超越了自身非本质的限制,只有在人本质的回归和在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统一的时候,人类才能够达到真正平等和解放。

关键词:人类解放;政治平等;人的本质

文章编号:978-7-5369-4434-3(2011)04-004-04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通过对鲍威尔就犹太人解放问题进行了批判,表明了马克思丰富而深刻的政治平等思想的理解,以及对人类自由实现的深入思考。列宁认为该文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标志着马克思从唯心主义和革命民主主义到唯物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转变。

一、犹太人问题中政治不平等问题成因

马克思写作《论犹太人问题》是在1843年秋季。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正值资本主义制度急速上升时期。工业革命在英、法、德等国的相继发展带来了社会经济的逐步繁荣。同新的工业革命联系在一起的,曾经高举天赋人权和政治平等大旗的资产阶级社会现在已是各种矛盾公开暴露出来。在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压迫下的政治不平等,已经成为欧洲显著的事实。其次,犹太人在历史上一直是个没有主权的民族,犹太人在他国的居住权被看作是一种恩准,遭受了居住国一次又一次的驱逐。1841年德国出台了一部引起德国知识分子广泛争论的草案,这部草案摧毁了犹太人获取政治平等的希望。这引起了鲍威尔和马克思等人对政治不平等的关注。再者,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以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等文章中,批判了国家对政治不平等的维护作用和政治不平等后面的利益关系。马克思对政治不平等的逐步认识,为写作论犹太人问题和论述政治平等思想奠定了充分的思想基础。最后,《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继《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后理解政治平等思想的重要环节,也为后来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政治平等思想的完善奠定了基础。因此政治平等思想在犹太人问题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二、鲍威尔的政治平等观

在德国犹太人没有政治权利,和大多数底层人民一样是受压迫者。鲍威尔寻求犹太人的解放道路,更多地是在为被剥削者的解放而探索。同样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实质是为了德国人民的未来和整个人类的解放。鲍威尔政治平等的实现是在基督教国家展开的。鲍威尔认为政治不平等是德国人民的本质决定的,要想获得政治解放,除非所有的德国人放弃宗教的因素,否则在一个基督教国家根本实现不了政治平等的。

(一)政治不平等是德国人民的本质决定的

德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宗教在国家中的统治方式,离不开宗教内部的秩序。等级决定了一部分人享有特权,一部分人处于无权状态。从一方面看来,是宗教国家本身决定了人民政治不平等;从另一方面看来,在把自我意识提高到了普遍水准的基督教眼中,诸如犹太教等只能作为异教存在,从而基督教对于异教的排斥使宗教间的不平等成为理所当然。正是这种思维态势,鲍威尔把德国人的观念的抽象的本质,即其宗教,看作他们的全部本质,或者说他们的本质应当从宗教来理解。德国人民的这种宗教本质决定了他们所遭受的政治不平等。

(二)基督教国家无力实现普遍的政治平等

基督教国家是个特权国家,没有能力实现普遍的政治平等,因为这个国家还带有宗教的性质。首先,基督教要求和实行的是超自然的自我否定、服从启示的权威、背弃国家和废除世俗关系的宗教精神。其次,国家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的,要面对和处理国家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国家的稳定离不开国家实施统治的物质手段。最后,在基督教国家里,基督教的宗教精神需要用国家形式来表现,即把这些国家世俗形式上升到宗教意识,来加强自身的统治。另外基督教国家的人民由于接受了宗教意识和宗教统治而丧失了自我意识,丧失了自我解放的意识,已经把自我的存在当作上帝的一种赐予,甚至连法律都看作是上帝的杰作。因此,无论从基督教国家的保守性或这种国家人民的落后性来看,宗教性质的基督教国家既无力也不愿意实现人民普遍的政治平等。

(三)政治平等要求一切人必须放弃宗教

在基督教国里,宗教在国家占据统治地位,要想获得政治平等,必须使国家摆脱宗教,使人民摆脱宗教,所以鲍威尔认为德国人民和德国的解放应该以放弃宗教作为其前提。国家放弃了宗教,人民就能够实现政治平等,人民放弃了宗教,人类就真正实现了平等。只要把宗教看成是历史发展的人类精神的不同阶段,看成是历史蜕掉的皮,把人本身看作是蜕皮的蛇,只有达到这样的关系时人才能够摆脱宗教,人与人的关系就成为一种批判的、科学的人的关系,科学就是人的统一。科学上的对立就会被科学本身所克服。[1]这时的人就会信奉一种自由的人性。鲍威尔认为消灭宗教的手段是政治手段,从政治上解放所有的人是一种真正的解放,是一种真正的人类平等。

三、马克思的政治平等观

鲍威尔把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混淆了,他批判的是基督教国家,不是一般的国家。相反马克思批判的不仅是基督教国家,而且是站在人类解放的高度从政治国家直至人类未来的自由本质方面论述其政治平等思想的。因此马克思的政治平等思想是彻底的。

(一)世俗力量决定了现实人的本质

马克思没有从宗教立场来理解人的本质,而是从现实社会来探讨人的存在。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的代表即犹太人来分析人的现实基础。犹太人现实存在的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自私自利。世俗偶像是什么呢?做生意。世俗上帝是什么?金钱。[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正是基于对现实需要的追求,形成了现实人的世俗精神。宗教作为一种意识,是对现实人已经形成的包括物质和政治在内的世俗力量的精神反映。每一历史阶段的世俗要求决定着反映这种要求的精神相应的发展和变化。在基督教国家里,异教和基督教的对立,形式是宗教间的冲突,实际则是现实人利益之间的对立,以及人的要求与国家利益的对立。这种利益对立,这种反应利益对立的精神随着社会的全面发展最终会和国家一起走向消亡。因此,即使在政治国家里,也会存在现实人之间的利益要求和他们的精神对立。人的本质不在于他的宗教性,而是他的全部现实性。马克思所批判的犹太人问题,不只是针对犹太人,而是整个人类的问题。解决现实人的问题,不能从宗教领域需要获得什么力量,而要在现实社会中,看“必须制服什么样的特殊社会因素”。[3]

(二)基督教国家政治平等的非现实性

在把基督教当作自己基础因而排斥其它一切宗教的基督教国家,由于宗教的原因也不以世俗的人的形式来反映世俗的人的基础。因为基督教国家“诉诸非现实性,诉诸这种人的本质中的想象中的国家,是伪善的国家,”[4]所以,基督教国家的平等远离了现实的人,更加脱离人的本质。在一个有着特权的国家里和一个存在着严格等级的国家里,市民社会的不平等和政治意义上的不平等的同一原则使得政治平等不可能在市民社会存在。基督教国家利用宗教是为了强化自己的政治统治而已,统治阶级是不会主动退出历史舞台,基督教国家所谓的平等只是人间的美好愿望而已。

(三)国家是实现政治平等的中介

人要实现政治平等的权利,只有通过国家才能够获得。在基督教国家中,统治者拥有特权。只有国家本身摆脱了宗教束缚,即实现了国家自身解放的时候,无权者才能够实现政治平等,一切人才可以获得政治解放。从宗教中走出来的国家,是按照它的世俗基础建立起来的,反映的是其世俗人的现实意志。市民社会的财产、家庭和劳动方式等上升成为国家的要素。只有在这个时候,受压迫者政治平等的要求才能够通过国家来得到保障,就可以摆脱基督教实施的各种限制。然而这里人的解放是有限的部分的,不是彻底的完全的,因为国家还是作为中介而存在着。要取得政治平等,必须要进行政治革命,即“人民所排斥的那种国家制度即专制权力所依靠的旧社会的解体。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5]因此只有市民社会的政治革命才能够打碎国家机器,解放国家和自己,实现自己的权利,获得政治平等。

(四)政治平等不同于社会平等

鲍威尔坚决认为,以宗教为前提的国家还不是真正的国家,这实际上把政治平等和社会平等看作是同一的,其实政治平等不同于社会平等。首先,时间上是不同的。实现了政治平等的国家不可能同时实现了社会平等。其次,所属领域不同。政治平等是国家所赋予的,是抽象的;社会平等是市民社会的,是具体的。最后,包含的内容不同。政治平等要求的是权利上的公平;社会平等涵盖社会生活。宗教本是属于社会领域,只是在某一特定时期才具有国家的性质。因此,政治平等的实现是不依赖于宗教等社会因素的立即废除。在基督教国家,宗教处于国教地位,国家和人都处于宗教的统治之中。政治革命致使政教分离,把国家从宗教中解放出来,让国家获得它的世俗基础而不是宗教精神。在立宪国家,宗教还保存着国教的假象,国家和人都未能获得彻底的解放。只有在政治完成了的地方,国家才能够获得真正解放,可是宗教不仅没有随着消灭,反而表现出了生命力和力量,宗教的这种生命迹象说明其就像财产和家庭一样是私人的事情,是世俗的东西,二者的存在并不是一种矛盾,宗教成了市民社会自身现实桎梏的反映罢了,却不再是制约国家的东西了,国家也不再去维护任何宗教了。

(五)资本主义政治平等的虚伪性

马克思说,只有在政治国家十分发达的地方,宗教和国家的关系才会有原来纯粹的形式,这个时候的批判就成了对国家的批判。[6]资产阶级取得反封建革命的胜利,就是对封建不平等等级的彻底否定;获得的政治平等是人民所排斥的封建国家制度所依靠的旧社会的瓦解。“政治革命打倒了这种专制权力……摧毁一切等级、工会、行帮和特权,因为这些都是使人民脱离自己政治共同体的表现。”[7]资产阶级革命消灭的是市民社会不平等的政治性质。现在崩溃了的封建制度留下了它的基础,即利己的人。这种人是“已经解体的社会的消极的、现成的成果,是千真万确的对象,因而也是自然的对象。”[8]作为资本主义政治国家的基础,他们是资本主义承认地具有政治平等地位的利己主义的人。尽管资本主义取消了财产、文化程度和职业等在政治上的限制,尽管法律把一切人都“一视同仁”,但这只是纯粹形式上的平等,是资产阶级维护统治的手段而已。资本主义“从政治上废除私有财产不仅没有废除私有财产,反而以私有财产为前提。”[9]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存在着二元性,即在国家生活中充满了非现实的普遍性和在现实生活中充满了自私自利和分裂性。[10]资本主义所完成的是由于历史的发展使政治不平等转向了社会不平等而已。

(六)未来人类社会超越政治平等

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政治平等与社会平等分裂的目标是为了实现二者统一。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未来人类社会的自由发展将是对政治平等的完全超越。基督教国家的消灭,则形成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相互对立。在政治国家里,人是作为类存在物,也就是没有现实性;相反在市民社会中,人是作为现实的个人而存在,是世俗的存在。这两种存在之间必有一种冲突,其冲突的结果就是“国家不得不重新承认市民社会,恢复它,服从它的统治。”[11]就像国家能够达到废除宗教那样,国家也能够达到废除私有财产的地步,而所有的一切最终是以恢复市民社会而告终。但革命不是一蹴而就的,因为每一次超越“是通过国家的中介摆脱某种限制而得到政治解放……就是说……是有限的,部分的超越了这一限制。”[12]同样,维护一个社会政治平等的法律在自身的运动中直至被废除后,那时人类才能够获得真正平等。因此,在人类走向未来自由社会期间,包括政治和社会等在内的任何一种平等的实现都是人向自身本质的进一步迈进。而这只有在“现实的个人……在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13]即人本质的完全回归和在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统一的时候,就像鲍威尔要求消灭宗教的时候,人类才真正得以平等。

四、马克思政治平等观的继续发展

(一)《论犹太人问题》中的思想局限性

马克思通过宗教与国家的同一到宗教与国家的分离直至宗教与国家存在基础的共同消亡,表明马克思的未来人类社会是对政治平等的超越,但是《论犹太人问题》属于马克思早期的作品,不能避免存在着的一些思想局限性。

首先,没有重视到犹太民族自身的政治力量。马克思承认犹太人拥有力量,并且已经用自己的方式解放了自己。例如在维也纳的犹太人,凭借自己的金钱势力决定着整个帝国的命运。各种工会和行帮虽然排斥犹太人,或者还冷淡他们,但是工业却在傲慢地嘲笑者这些中世纪组织的固执。犹太人的解放不仅是因为他们掌握了金钱,而是因为金钱通过或者不通过他们成为了世界势力。[14]马克思借犹太人来批判当时社会,却把犹太人的运动融化在人类解放的整个趋势中,掩盖了犹太民族自我解放的能力,看重犹太人的经济力量,却忽视了犹太民族的政治力量。

其次,没有看到人类解放运动的艰巨性。政治平等的实现,当然是人类的一大进步,但是远不能达到人类的真正平等。在阶级社会,有产阶级的政治平等不是全社会人的真实平等,为了取得全社会人的政治平等,必须再次经历政治革命。一般历史发展道路上政治平等必须分步走,不是一步就可以到位的,而且需要一定的渠道、力量、手段。这些说明马克思尚未完全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没有看到人类解放运动过程中存在的艰巨性。

(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的思想转变

马克思由对宗教的批判转向哲学的批判最后回到现实批判,彻底解决了政治平等的遗留问题。马克思认识到,在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在取得自己所宣称的政治平等的时候,总会把自己扮作整个社会的代表,在政治上利用一切阶级来为自己服务,从而抹煞阶级性,维护自身的政治统治。这个阶级所体现的政治平等是不真实的。要想获得一种普遍真实的政治平等,“就在于形成一个被彻底的锁链束缚着的阶级,即形成一个非市民社会阶级的市民社会阶级,一个表明一切等级解体的阶级。”[15]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其由于遭受到普遍苦难而具有普遍性质,只有在其把自己作为实现政治平等地真正的社会力量,推翻现代世界剥削制度的时候,才能够解放人类。这里马克思第一次表述了无产阶级作为旧制度的破坏者和新制度的创造者的历史使命的思想,彻底厘清了人类解放视域中政治平等的科学思想,为人类社会的解放探明了前进的光明道路。

(三)列宁的无产阶级政治平等观

列宁对崩得分子的犹太解放思想的批判的体现了其无产阶级政治平等观。列宁认为所谓反犹太主义,就是散播对犹太主义的仇恨。在俄国则是沙皇唆使农民和工人反对犹太人,沙皇和地主资本家联合制造反犹大暴行,地主和资本家竭力把受苦受难的工人与农民的仇恨转移到犹太人身上去。使其看不见劳动人民的正真敌人即资本。[16]对犹太人的排斥,是少数人通过控制物质生产手段的迂回道路,为了在政治上和精神上来统治人民。煽动对犹太民族的仇恨,是他们想把一些人或一群人的憎恶和仇恨转移到另一些无力自卫的人身上。从而加强他们的统治。[17]反犹太主义对剥削者是有利的,因为他是使资本主义躲开劳动者打击的避雷针;反犹太主义对劳动者是危险的,因为它是使劳动者离开正路而走入歧途。[18]崩得分子却要求承认崩得是犹太工人阶级唯一的代表,在党内实行联邦制。这种要求在当时政治环境下显然是不正确的,正如列宁所批驳的那样,在同专制制度的、同全俄资产阶级斗争时,应当以一个统一的集中的战斗组织出现,而不应当建立一些各行其是的组织,不应当分散成许多独立的党从而削弱进攻的力量,不应当造成隔阂和隔绝。[19]因为劳动人民中也有大部分犹太人,他们共同遭受着沙皇和资本家的压迫,他们的敌人不是犹太人。所以由于切身利益的要求,犹太无产阶级和俄国无产阶级必须而且只能团结在一个党内,才能协力进行共同的事业,才能消灭剥削和实现无产阶级的政治平等。崩得只能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提出犹太无产阶级事务方面采取自治的原则,提出在民族问题上采取自治的原则,[20]而不能脱离整个无产阶级政党。

五、马克思政治平等观的现实要求

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这是政治平等存在的内在依据。由于当前社会主义生产力比较落后,社会平等的实现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政治平等的巩固和发展仍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摆在首位,仍要继续社会方面的改革和经济领域的开放。在政治领域,要警惕资本和权力的联合,官商的联姻,这是危及政治平等的重要因素。必须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保障人民能够实现充分的政治参与,实现充分的政治平等,防止潜在的沉默的大多数变成愤怒的大多数。在社会领域,社会分配的平等就现阶段虽然只能是一种理想,按劳分配仍然是主要的原则,按资本等生产力要素进行分配仍是重要的形式,高消费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现象,但是潜在的和凸现的社会矛盾会随时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冲击。因此国家谋求发展的同时尤其要注意调节社会收入差距,使社会成果得以共享。

参考文献:

[1][2][3][4][5][6][7][8][9][11][12][14][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图书馆,1956:421;446;445;443;441;424;441;443;427;428;426;447;466.

[10]郝东升.《论犹太人问题》的文本解读[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09.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M].北京: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图书馆,1956:443.

[16]列宁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230.

[17]爱因斯坦.论犹太人问题[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21-30.

[18]斯大林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8.

[19][20]列宁全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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