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改革研究

时间:2023-04-29 19:36: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知识产权法学教学采用案例教学法是必要的,但针对认识误区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应当对其进行改革。在明晰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是理论教学法且处于辅助地位的同时,应当从教学安排、案例设计、案例教学法实施的环节、方法着手,确保案例教学法能够提升学生在知识产权法学方面的思维水平、推理能力。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学 案例教学法 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黄莉萍(1965- ),女,湖南邵阳人,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湖北武汉43007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09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评定的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项目“理工科高校知识产权法教学创新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9)36-0111-03

一、问题的提出

法学的应用性要求法律人有足够的理论准备。所以,大学中的法学教学,讲授法律原理和先例依然是传统法律课程的主要目的。即使如此,陈旧的演讲和讨论式教学方法已经证明是不够的。一些著名的法学院正在以“案例教学法”以及其他类似的方法来加以补充①。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学过程中,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分析和研究事先设计好的案例,掌握法学原理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是法学本科教学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与其他法学课程一样,为了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具体认识,逐渐锻炼学生的法律推理能力,在教学中引入和实践案例教学法实为不错的选择。但是,目前存在的争论焦点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小觑。

(一)对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认识问题

1.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是理论教学法还是实践教学法?教学实践中,将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定位为实践教学法的人不在少数。某高校就将在所有法学主干课程都要求教师广泛适用的案例教学法作为与专业实习和实践、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法庭旁听并列的实践教学的主要模式。案例教学法性质的定位是其如何适用的前提,事关案例教学法功能的发挥。尽管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引进案例教学法是为了理论联系实际,但它是否是实践教学法是值得商榷的。

2.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主要教学方法还是辅助教学方法?知识产权案例折射的法律问题可能是某一个具体方面的,也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能全面涉及一部法律的典型案件堪称凤毛麟角,即使是精心设计的案例也难以做到。所以,将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作为主要教学方法并付诸实施的结果,必然使得知识产权法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不能通过案例进行系统传授,出现理论知识被忽略、知识体系被割裂的弊害。因此,案例教学法存在先天不足。尽管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引进案例教学法是为了弥补传统系统讲授方法的不足,但在具有成文法传统的我国,正确认识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厘清理论知识传授与案例教学的关系,尤其是法学原理的普遍性与案例的特殊性之间的关系是案例教学法适用的必需。

(二)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方法问题

1.例证式。目前知识产权法学的主要教学模式仍然是课堂讲授。引入案例教学法后,有的教师在对相关知识讲授的基础上,为了帮助学生理解,往往附加案例加以说明,此为原理加案例的例证方式。有的教师则是在案例讨论前,有针对性地讲解理论知识,然后再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此为举例说法的例证方式。

2.宣讲式。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实践中,教师是讲课主体、学生是听众的传统教学手段并无改观,所以有的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只是单向通过讲解案例使学生了解相关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这种教师的独角戏只能算是案例讲解式。有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虽然案例丰富,但简单堆砌,致使法律知识的传递让位于案例的描述,这种方法至多只能称为案件教学式。

3.问答式。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学时安排中,教师往往会设置专门的案例讨论课。虽然教师已经对相关基本理论进行了讲解,也事先将案例布置给学生,但因为学生准备工作不充分或是知识、推理能力的局限,有时气氛并不活跃,为了引导课堂,教师只好就案例焦点进行提问,指定学生回答,然后简单归纳总结。

应当说例证式、宣讲式、问答式教学只是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实施中存在的表象问题,实质问题是教师素质有待提高,教师与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有待理顺。目前高校执教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教师尽管有高学历,但未必有法律实务经验,这一对矛盾是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桎梏。同时,现行的案例教学模式仍以教师为中心,而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要求启发引导学生自主求索知识而不是向学生单向灌输知识,要求学生直面实际问题、成为学习的主体而不是知识收储器。所以案例教学法中教师中心抑或学生中心也是一对实际矛盾。

(三)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形式问题

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在课堂内实施自无疑义,但能否在课堂外实施?在教学学时内进行外,能否在计划中另行安排专门的案例课程?目前由于强调实训课程和实践课程的设置,法学课程的教学时数大量削减,课堂教学学时吃紧,教学计划难以为某一个课程专设案例教学课时。所以,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在课堂内借助其他教学手段高效实施,依靠现代化教学手段在建立了教学互动平台的课堂外切实实施的问题就提上了议事议程。而要解决上述问题,首先得厘清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方法的关系,进而正视解决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方法的结合问题。

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采用课堂案例分析、案例专题讨论、现场案例教学、司法实践等多种方式,通过引导学生研究和分析案例,帮助学生掌握理论知识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的教学方法②。这种界定,将现场案例教学、司法实践作为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方法,而且不认为它们是与案例教学法并列的教学方式。有学者认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形式包括课堂讨论、观摩审判、模拟法庭、多媒体教学及诊所式教学等。目的是要通过系统的、全面的训练,让学生学会如何像律师那样思索,像法官那样办案,培养他们的法律技能及思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这种表述,直接将观摩审判、模拟法庭、诊所式教学作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形式。上述的观点,在正确实施案例教学法时都必须澄清。

与此相关,姑且不议多媒体教学是否是独立的教学方法,作为一门与科技紧密相关的法学课程,提高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手段的科技含量、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是否应当借助多媒体与网络平台亦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二、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改革的必要性

(一)正确定位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需要

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改革首先应当澄清认识问题,正确定位是正确行为的先导。

案例教学是为了通过分析案例,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但案例教学不能训练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它只是一种系统的方法训练课程④。在案例教学法中,案例并不是最重要的教学内容,只是阐释法律原理的手段。案例教学方法是为了克服传统法学教育中仅关注法律知识讲授的弊端、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才应运而生的,所以,案例教学法是理论教学方法。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尽管是学生学习分析与推理的有效方法,但是学生并未亲身参与法律实践,并不能通过案例教学法获得实践能力。因此,案例教学法与实践教学法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将观摩审判、模拟法庭、诊所式教学作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形式是错误的,“法律诊所教育”等教学方法恰恰是对案例教学法反思后出现的实践教学方法。

既然案例教学法是理论教学方法,而且在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体系中,制定法是一切法律推理的基本前提⑤,那么对于注重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传授的我国法学教育来说,案例教学法不可能成为主要的教学方法,只能作为辅助的教学方法。所以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在理论知识讲授上仍然要以传统的讲授法为主,案例教学法只能作为辅助的方法。只是授课时在注重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的系统性的同时,更要注重对学生推理能力的训练;在传递知识产权法学重点、难点的理论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透过案例对知识的实际掌握程度。

(二)实现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目的的需要

知识产权法学教育迫切需要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培养创新型知识产权法学人才,案例教学法无疑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要达至这一目标,在案例教学中摆正教师与学生地位,明确案例教学法改革目的尤为重要。

要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实施案例教学法,首先教师应具备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只有那些同时做兼职律师、人民陪审员或者仲裁员的教师才能熟练地运用案例教学法进行教学,并能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也只有具有司法实践经验的教师,才能准确选择、设计说明类案例、分析类案例,并在课程讲授和案例教学中游刃有余;才能真正在案例教学法中从教学中心地位转向教学指导地位,在案例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发挥点拨、引导作用。

其次,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中学生应当成为教学过程的主体。与传统注入式理论教学方式相比较,案例教学法应当是动态的、开放的教学方式,它承载着由注重知识转为注重能力、由单向信息传递转为双向信息交流、由学生被动接受知识转为学生主动学习的任务。所以在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中,教师切实从单纯的教法安排转到学法指导上来的体现,就是注重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引导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灵活、自如地运用理论知识这个大前提,在案例事实的小前提面前,合乎逻辑地得出相应结论。

最后,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过程应当实际体现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创新教学的改革目的。这就要求所使用的案例不是那些简单印证理论的说明类案例,而是本身蕴涵法律争议的分析类案例,那么教师就该精心设计明示的或隐含的问题,促使学生积极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自己去发现、分析和解决。学生的思维方法和品质、对案例内涵的理解力、对案例信息的综合分析力、对案例问题的认识力与解决能力是否得到提高,是判断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成功与否的直接标准。

(三)发挥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功效的需要

案例教学法关注的是逻辑推理和辨证思维的过程,其作用在于训练法律思考方法和传授法律推理技艺。推理是从已知的判断推导未知的判断的活动,法律推理是逻辑思维方法在法律领域的运用。法律推理建立在法律条文与具体事实既相关又不完全对应的关系基础上⑥。因此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透过案例教学法首先要让学生掌握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等形式推理手段,尤其要重视演绎推理(三段论推理)的运用。其次,在知识产权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教师也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适用辩证推理的方法,让学生对法官自由裁量权产生一定的感性认识。

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只有真正走出例证式、宣讲式、问答式教学的误区,才能回归到将特定的法律规则与相应的社会生活实践联系起来并进而运用法律规则去解释现实生活和处理各类法律纠纷的教学正途。惟其如此,学生才能掌握应有的法律推理手段,提高法律思维的素养及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成为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三、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改革的举措

(一)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的计划安排

目前,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一般安排为56学时或者64学时。案例讨论课程属于理论课,应当计算在教学计划安排的知识产权法学的总课时中。为了不挤占理论基础知识教学学时而又充分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就应当合理安排案例教学的学时。一般而言,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等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中,必须安排各一次2学时的案例讨论课,以消化法律制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在其他教学部分,可以将案例教学法穿插在日常的教学中。根据教学经验,法律制度、法理教授学时应占65%左右,案例分析教学学时占35%左右。

知识产权法学作为一门法学核心课程是难以承受知识产权法学人才培养之重的,所以,在有的大学,如武汉理工大学就有意识地为大三、大四阶段的学生设计了知识产权方向等不同的课程群,对学生实行专业模块教学。笔者认为,在核心课程教学中进行了知识准备后,在知识产权课程群的学习中可以用大部分教学学时实施案例教学法,以强化学生的法律思维训练。

(二)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中的案例设计

选择、设计恰当的案例是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成功实施的前提和基础,直接关乎教学效果和质量。因为,案例直观地给出了学生必须面对的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学生必须探寻问题产生的原因、揭示问题的实质所在进而创设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说明论证其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所以要求所选案例事实与法学原理、法律规则具有关联性,学生可用所学的系统、综合的知识原理加以分析与处理,并能在论证过程中进一步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自觉养成法律人独特的思维模式和观察视角。

那么,现实的问题是用于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分析类案例究竟要怎么设计才能实现上述教学目标?笔者以为,除了选定或设计的案例顾及法学理论知识的系统化外,当然要注意法律关系的典型性,事实条件的相关性、必要性和充分性,不过最重要的是精心设计案例分析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是在经过学生充分思考和讨论后作为归纳总结而提出,也可以是在学生陷入争议相持僵局时作为指引求解方向而提出,总之,这些问题应当导出相关的、系统的法律知识的运用,引致学生对法律缺陷的关注,形成求真务实与勇于探索的品格。

例如,在教授商业秘密权一章时,可以选用厦门市粉末冶金制品厂诉厦门市开元区横竹金属制品厂等使用其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进行专题讨论。该案极具典型意义,涵涉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的主要问题和疑难问题。在讨论案例前,教师首先可以提供三个问题供学生初步考虑,即本案被告侵犯的客体是什么?原告是否适格?商业秘密侵权赔偿额如何确定?在案例的讨论过程中再将问题推向深入。在讨论第一个问题时,必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涵及特征,那么就可以进一步追问在商业秘密保护中主观秘密性与客观秘密性孰重孰轻,判断主观、客观秘密性的标准是什么?在讨论第二个问题时,实际上是要回答原告是否是该项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未作规定的情况下,依据《刑法》第219条第四款的规定举重以明轻,商业秘密使用人应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在讨论第三个问题时,可以获取的特别立法信息是“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所得的利润是否足以赔偿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商业秘密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损害能否得到救济。其实,上述系列问题意在引导学生释明法律以确定演绎推理的大前提,在指导学生厘清案件事实确定演绎推理的小前提后,自然可以依据逻辑规则得出令人信服的案件处理结果。

(三)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方式

1.课堂内案例教学。课堂上实施案例教学法的方法主要是讨论案例方式。这一方法是对知识产权法学课程的相关知识讲授后,结合典型案例让学生讨论。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实施的重心在于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注重推理过程中案例内容与相应的法律条文、法学理论的内在关联,引导学生对具体案件采取最合理的法律操作、对不同处理结果进行最充分的法学价值判断,所以教师也有必要克服案例分析方法和进路的单一化及案件分析结论的定向化和明确化的缺陷。同时,课堂讨论结束前,教师必须进行归纳、点评和总结,阐释案例隐含的规律性和必然性,引导学生完成从具体到抽象的过渡,正确理解、应用法理和法律条文,提高抽象思维能力。

课堂上实施案例教学法要注意同其他教学方法尤其是多媒体教学方法的结合。内容丰富的多媒体课件能有效地增加课堂信息含量,形式多样的多媒体课件能增加案例教学的生动性,链接恰当的多媒体课件能体现案例教学法的技术性,对案例内容表述完整和理论知识描述全面的多媒体课件能节约课堂教学时间。所以,案例教学法有多媒体教学法助力,更能提高教学效果。

2.课堂外案例教学。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既可以在课堂内实施,也可以在课外实施。在前述正确选择、设计案例的基础上,课堂外案例教学可以不拘一格,讨论、辩论、布置适当的案例分析作业题均无不可。但从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组织教学、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潜能的角度以及方便学生学习的角度出发,课堂外案例教学必须依靠网络平台支撑,这样,就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法学网络课程建设。

武汉理工大学在知识产权法学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中,独立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课程。该网络课程用户界面简捷,便于操作,具有良好的开放性结构。网络课程资源涵盖多种教学信息,包括教学大纲、教师简介、课程概况、单元练习、授课录像、参考文献、资源下载、授课PPT、教学图片、经典案例、链接资源、扩展知识和练习反馈。这样,就可以为案例教学法在课堂外实施提供一方天地,做到教学课件的应用和网络的应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实现教学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学习,与课堂内教学相得益彰。

[注释]

①(印)马海发·梅隆.诊所式法律教育[M].彭锡华,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1.

②曾文革.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探索与思考[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40-41.

③王明雯.略论目前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改进[J].社科纵横,2008(3):128.

④王立民,牟逍媛.诊所法律教育研究[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23.

⑤⑥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32,332-333.

[参考文献]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案例选(1992-1996年合订本)[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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